浅析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的安全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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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能见度不良是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一个巨大诱因,为了提升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的航行安全,本文对能见度不良条件下的船舶航行特点进行了分析,并结合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出了提升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的安全策略。
关键词: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安全
1引言
随国际经济贸易发展,船舶运输日益频繁,海上交通密度日益变大,船舶的碰撞事故屡有发生,每次碰撞事故的发生都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环境损害。统计表明导致碰撞事故发生的原因中能见度不良占有很大的比例。船舶在运营过程中无可避免进入能见度受限水域,而能见度不良会影响船舶瞭望,危害航行安全,尤其在进出港船舶密度较大水域,船舶的安全更加受到威胁。为此提升船舶在能见度水域的航行安全降低碰撞事故的发生率有很大意义。本文结合理论和实践经验分析了能见度不良的产生机理和特点,提出了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的相关策略和方法。
2能见度不良水域的航行特点
导致能见度不良的原因众多,包括雨、雪、霾、雾、沙尘暴等,其中雾导致的能见度不良情况占多数。航行于能见度不良水域会给船舶的航行带来困难,具体包括:
2.1船舶定位导航困难
能见度不良情况下会严重影响视距,影响船舶使用必要手段进行瞭望,导致船员无法很好的利用船舶附近的物标和助航标志进行定位,大大增加船舶的定位难度,尤其在进出港时严重威胁船舶航行安全。其次由于能见度受限船员仅仅能通过导助航设备获取周遭船舶动态,为判断船舶态势增加了困难。
2.2船舶操控性降低
在能见度水域航行时船舶航速会大大降低,低速导致船舶舵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变向性能降低,同时船舶抵抗风流致偏的能力大幅下降。船舶航程以及航速推算的精度降低,推算船尾误差增大,加大了船舶靠近危险物航行的概率。
3 船舶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的准备工作
3.1提前制定适应能见度不良情况的航行计划
船舶在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前船长要根据航次任务结合能见度受限的特点,对航次进行评估,制定出适当的航线。在进行航线设定时,尽可能避免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无法避免时,航线的设定要尽可能比平时更大的距离的远离岸边、岛屿、礁石等。做好能见度不良的各种应急方案。
结合海区情况,准备好航行所需要的航海图书资料,开航之前,船舶驾驶员应该至少提前48小时获取所经过区域的气象预报。认真全面地查阅区域附近的相关资料,熟知最新的水文和气象条件,为航行做好准备。
在航行之中,船舶驾驶员要将获取的气象信息及时地反馈给船长,从而为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做好准备
3.2 做好船舶的检查工作
船舶在驶入能见度受限水域之前,船舶驾驶员要对船舶的导助航设备、GMDSS设备、号灯号型等进行全面检查,进行试验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同时要对全船的排水的压排水系统、水密系统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轮机部门人员要对船舶主机、舵机、锚机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行。
4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策略
4.1 常规船舶操作
(1)准确测定本船船位,了解周遭船舶动态;
(2) 在驶入能见度不良水域时及时通知船长,必要时船长到驾驶台亲自指挥。
(3)开启两台雷达设备,打开航行灯,按照规定鸣放声号,采取安全航速。
(5) 驾驶台通知机舱进行备车,使船舶随时保持机动性。
(6) 如之前使用自动舵驾驶,应改为手动舵操作。
(7) 为能利用一切手段协助瞭望,应该打开驾驶台侧门,驾驶台保持安静。
4.2 加強正规瞭望
正规的瞭望是保障船舶安全航行的有效手段,其可以使驾驶员充分了解周遭情况、充分估计航行水域的危险因素,也是采取合理避碰措施的基础。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时,更要较平时加强瞭望作业,要加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瞭望人员。根据避碰规则的要求,利用一切能利用的手段进行全面的瞭望,包括使用听觉、视觉、雷达、AIS等手段。通过瞭望获取周边船舶交通信息,并对是否有碰撞危险进行判别。在使用雷达进行瞭望时要考虑能见度不良的特点,合理判断真假物标,同时使用合理的量程。一般而言,沿岸航行可以用6-12海里量程,进出港航道或者狭水道宜采取2-6海里量程。驾驶员也要清楚,雷达尽可作为瞭望的一种辅助手段,不可代替目视瞭望,不可盲目依赖雷达。
4.3 采用安全航速
碰撞事故的发生多数是因为没有采取安全航速驾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时安全航速显得更为重要。在避碰规则中对于安全的航速的规定只是一个相对定性的概念,并无定量值。船舶驾驶员要结合现实情况,采用安全航速,该航速要保证船舶可以采取合理有效的避碰行动同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把船停住。
在确定安全航速时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所航行水域的船舶动态、水域的潮流特点;所进出港口规章制度、航道的障碍物情况;本船的操纵性能和设备情况等,安全航速与本船的停车冲程有关,冲程越大安全航速越小。安全航速的选取要在船舶操控性和较小的停船距离两个要素中取优。
4.4合理判断碰撞危险
碰撞危险的及时发觉对减少碰撞事故有重要意义,在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要加强对可能出现的碰撞危险的评估和判断,相比于能见度不良好情况,在能见度受限水域航行时人让路船和直航船都有采取避让的义务,一旦发现有碰撞危险应该及时根据情况采取行动。一般而言当目标船的罗方位不发生明显变化时基本认定与本船存在碰撞危险。
4.5采取合理的避让行动
当判断出他船与本船存在碰撞危险时,船舶驾驶员要结合本船的操纵性能以及主机特点,根据避碰规则和海员通常做法采取行动。在采取行动时除要遵循“早、大、宽、清”的原则外还应该遵循以下几点。 (1) 尽可能与他船保持较远的距离,在开阔水域要保持在2海里以上;
(2) 对于他船位于本船正横或者正横以前情况,宜在6海里以外时采取避让行动;对于正横以后来船在距离本船3海里以前采取行动比较合适。
(3) 在水域相对开阔的地方,转向往往是比较好的避让方法。当他船位于本船正横之前时,除处于追越态势外,本船应该避免对其采取向左转向的措施;对于正横或者正横后来船,本船应该避免朝他们转向。
(4)在水域受限无法采取转向进行避让时,应及时采用减速方式进行避让。
(5)当本船听到他船雾号显示其在本船正横以前但无法确定是否有碰撞危险时,应果断将船舶降速,必要时把船停住,直到情况明了为止。
(6)在能见度受限时,船舶应该尽可能避免穿越渔船密集区域。如必须穿越,在与其进行避让时要更加主动,及时沟通,要理解渔船船员与商船船员之间的差距。
4.6与港口方做好配合
在进出港时要严格遵守港口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与VTS进行联系,按照要求进行报告。同时船舶驾驶员要紧密配合引航员,听从引航员和船长的指挥。船长始终对船舶有最终的决定权,不可过度依赖引航员,引航员如有不合理操纵应该及时更正或者接管过指挥权。自引自靠的船长,更要谨慎操作,保持与拖轮和港方有良好的协调沟通。
5 结论
为了提升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水域的航行安全,船舶驾驶员在开航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周密的航次计划以及做好设备的检查工作。在驶入能见度不良水域时要合理操作,加强瞭望,结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安全航速,及时判断碰撞危险并及时采取合理避让行动,在进出港时要充分配合港口進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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