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的概念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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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盈余管理就是实际管理企业的人员为提高营运商利润和机构价值,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所采取的调整经营行为、交易或财务处理等手段,对企业盈余进行调整乃至操控的行为。
【关键词】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特征;会计舞弊
一、盈余管理概念
对于盈余管理的定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总体而言可以总结为下述几类:William K Scott(美国)曾经在其1997年出版的著作《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内指出,盈余管理是和经济效益相关的概念,采取此举的主要目的是管控会计层面的盈余水平或利润。换言之,盈余管理即为通过选择不同政策而在企业经济层面带来的一种必然的结果。而作为企业在进行自主选择会计政策时,必然选择效用最大化或者符合会计政策的管理目标,即盈余管理。
Paul M Healy、James MWahlen在其著作《盈余管理对会计准则建设的研究与启示》(1999)中明确提出:盈余管理有很大可能导致专业人员利用其专业知识,判定并修改财会报告和交易合同,让数据“看起来更美”。
针对“盈余管理”我国学者也分别阐述不同观点。陆建桥(1999)的观点是:盈余管理就是为使企业的效用和价值得到最大限度发挥,职业经理人在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能够自主选择适合企业的会计政策。秦荣生(2001)认为:盈余管理是指企业为更好地发展自身的市场价值,实现效用最大化,所应该具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表现在能够自主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朱红军(2009)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效用和市场价值,能够自由选择会计政策做出调整公司盈余行为的一种公司的管理。
综上观点,所谓“盈余管理”就是实际管理企业的人员为提高营运商利润和机构价值,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所采取的调整经营行为、交易或财务处理等手段,对企业盈余进行调整乃至操控的行为。
二、盈余管理特征
(一)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层
采取此类行为的主体都是管理方面人员(包括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其他高管),因为管理层最终决定盈余管理手段(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的选择,即使会计人员能够直接参与凭证和报表上的盈余管理,可是最终是否采取行动仍由管理者决定,所以此类主体应该对此负主责。
(二)盈余管理的客体为对外的财报内盈余
对企业具有实际管理影响的人员为保证会计数据与其预期相符,可能采取多种手段,对收益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整处理,所以,财报盈余表现是企业所采取手段的主要施行对象。
(三)盈余管理的目的明确但复杂
之所以说采取此类行为目的较为复杂,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盈余管理的主体和利益的主体都集中在企业管理层,并不是企业中所有人都能够因此得利;第二,采取此舉所得利益既有直接效益(譬如分红增多),也有间接利益(譬如得到升职机会),有时此举效应可能要经过较长时间才会被体现,因此具有复杂性。而之所以说采取此类行为的目的十分明确,主要是因为不管采取手段,此举的最终目的一定与获取个体利益为主,这一目标与实现公众利益和保持中立的基本原则相背。
(四)实现盈余管理的主要方法有会计及非会计类两种手段
其中前者主要有采用会计方法、变更会计估计、择定或采用特定会计政策等。后者主要有改变企业信贷情况、调整产品售出时点、制定或改变融/投资相关决策、分配股利等。必须予以关注的是,在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才是盈余管理,而超出这个范围,就是财务舞弊,甚至财务欺诈,不再是盈余管理的范畴。
(五)盈余管理不能真正改变企业的实际利润
盈余管理虽说对公司出具的财报将产生一定影响,改变企业在各个会计期间内的财报盈利数据,却不会对企业真实的利润产生影响,所以,在较长时期内,企业真实营运的利润总额并不会发生改变。
三、盈余管理与会计舞弊的区别
首先,从历史发展角度分析,会计舞弊最早发生于1920年前后,这一概念也是在那个时期内提出来的。那个时期内,经济和金融资本市场迅速兴起和发展起来,在美国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环境下,一些职能出现变化,会计以及审计等职能均在这一时期内发生改变。此时的美国企业可以无障碍地修饰企业的财务信息。直到世界经济危机爆发,美国政府开始对经济进行管制和制约,放任的自由资本主义结束。到了八十年代,由于一些原因再次带来了会计舞弊问题。比如金融市场的改革创新,生产型企业利润率降低想要调高企业利润,再次流行经济的自由放任政策等。
其次,从会计资料质量标准这一角度进行对比分析,“会计舞弊”行为必然导致所提供会计资料质量违背其中可靠性这一基本标准和原则。而采取手段管控盈余的行为,则会导致会计资料质量有失公允。如果根据没有发生或虚假的经济业务及事项进行反映记载,就是会计造假。在会计造假之外,企业的有些行为也是真实客观发生存在的,并且也在会计报告中如实列示的,但是存在人为操控,会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会计信息不仅要真实客观,还要满足整体上的公允性,即公允列报,这样的话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这个角度上比较盈余管理和会计舞弊的话,上述类型为均可能破坏会计信息的质量,不过两类行为造成损害的程度存在差异,会计舞弊违背了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损害更大,盈余管理所造成的损害较轻。
最后,两种行为产生结果也截然不同。会计舞弊一经发现,后果非常严重。从微观角度上看上:对于企业来说,轻则要出售资产,合并,重则面临被起诉,宣告破产的严重程度。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说,凡是涉及会计舞弊案中的人员,不管是董事长、财务总监还是会计人员,都会受到被停职或辞退,罚款等惩罚性措施,更严重的话,还将被起诉判刑的后果。对于审计该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将会声誉扫地,甚至无法在行业立足。从宏观角度上看:会计舞弊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表现在:可能质疑政府管理水平和公信力;可能发生对监管资本市场相关人员的责难;可能对别的与之无关的上市企业产生质疑;信任危机一旦发生将产生无形而且极大损害,但是要恢复这种信任,却需要很长时间的建设。盈余管理行为并不违法,所以即便被发现也不会遭受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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