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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当代大学生网络行为现状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峰 江林 洪书生

   【摘 要】文章以江西部分高校为例,研究当代大学生网络行为现状,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期对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网络行为;思想政治教育
   一、大学生网络行为现状扫描
   2011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总数达4.85亿,网民中20~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30.8%,20岁以下的占27.3%,即29岁以下人群占58.1%,显然,大学生以及未成年人是主要网民。而在学生网民群体中,大学生本科及以上占学生网民的22.2%。由此可见,网络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不可小觑。而当代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现状又是如何,笔者针对江西部分高校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结合座谈和个案研究的方式进行,经过分析和研究从而得出相应的结果。(1)大学生上网的网龄、人数及比率。本次调查显示:有“四年以上”上网经历的大学生占35%,“1~4年”的有44%,“一年以下”的占21%。每天都上网的占3%,经常上网的占29. 7%,偶尔上网的占66. 9%,没有上网的仅占0. 4%。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接触过网络,可见高校网络化进程之迅速。(2)大学生网络行为现状。现将大学生上网的动机按主要目的、性别分类列表如表1。从图表1可以看出,女生52%,男生47%上网的目的是为了联络同学、交朋友、聊天、收发邮件、玩游戏、看电影、排谴寂寞等;38.2%的女生和32.4%的男生上网是获取信息等(学习行为)。出于追求时尚和其它目的所占比例不高,但男生略高于女生。聊天行为属于情感行为,女生比例略高于男生,部分学生通过聊天进一步发展到网恋,甚至“网婚”。据了解,有些大学生同时与几个异性保持网恋关系,3%的大学生经常约见网友,30.5%的曾经约见过网友,66.5%的大学生从未约见网友。22.6%的大学生有过网恋行为,77.4%的大学生没有。25.2%的大学生相信网恋,部分学生对网恋有一种迷信,认为网恋纯洁高尚,74.8%的大学生表示不相信,认为虚拟世界的爱情终究不可靠。
  表1 上网目的
  
   (3)大学生上网的时间及费用。大学生平均每周上网15小时,平均每次上网时间超过2小时。55.6%的大学生选择在自习或晚上休息时间或者周末上网,3.2%的选择在上课时间,41.2%的根据需要而定。可以说大学生已把上网作为正常的日常活动,但旷课上网令人担忧。有些学生不能自控、自律,通宵上网,经常性通宵上网的占7.2%,偶尔通宵上网的占66. 8%,从未通宵上网的占26%。至于上网费用,月平均为40元,占月消费总额的6.7%,10.2%的大学生月上网费用超过60元。与江西多数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200元左右相比,学生的上网消费是比较高的。(4)大学生上网的场所及浏览的网站类型。从调查情况看,大学生上网的场所主要为校外网吧,以及在寝室里使用自配用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高校的很多学生都拥有自己的电脑,在寝室上宽带网或拨号上网,自由度大。而大学生上网浏览的网站丰富多彩,以综合性网站为主,占54.2%,主要有搜狐、新浪、人民网、新华网、网易等。娱乐性网站占20.1%,大学生网站占14.3%,教育网站占8.2%,其它网站占3.2%。对于色情网站6.5%的人经常点击,偶尔点击有41.3%,从未点击的为52.2%。据部分学生反映,大多数同学曾经点击过色情网站,且点击色情网站的比例正呈上升趋势。(5)大学生上网的收获。关于上网的收获,认为“增长了知识”的男生占63.7%、女生占66.2%;选择“融洽了感情”的男生和女生分别为45.6%、50.1%;认为“消磨了时光”的男生占41.8%、女生占45.2%;认为“浪费了金钱”的男生占46.2%、女生占49.8%;选择“其它”方面收获的男生和女生分别为15.3%、10.2%。调查表明,网络一方面给大学生提供了学习知识、联络感情、自我发展的平台,另一方面也让一部分大学生在虚拟世界里抛掷金钱、虚度光阴、浪费青春。(6)大学生对网络的看法。几乎100%的大学生上过网,接受、认同互联网。但他们对网络的态度是矛盾的,可以说是爱恨交加。爱的是网上丰富的信息、便捷的交流、诱人的内容让人无法抗拒;“恨”的是对于没有收入的学生来说,上网费用太高,网络所消耗的时间和金钱的成本过大。部分学生沉溺于虚拟世界中,既浪费了金钱,又影响了身体和学业,却欲罢不能。几乎每所高校都有个别大学生因“恋网”荒废学业而退学,有的甚至因“恋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歧路。关于网络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重要性,15%认为必不可少,43%认为比较重要,40.6%人认为无所谓,1.4%的大学生认为没有必要。关于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65%的大学生认为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35%的大学生认为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总的来说,网络利大于弊。
   二、对于当代大学生网络行为现状的研究结论及思考
   (1)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强化道德自律意识。马克思曾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这充分说明,个体的自律意识对其良好道德的养成具有重要作用。大学生尚处于道德观念形成时期,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不够成熟,缺乏辨别力和判断力,道德意志还不坚定,容易受网络中各种不良信息的影响。因此,学校场域中的道德教育应该发挥主要作用,整合社会德育力量,拓展德育的途径和方法,让网络道德教育进课堂,增强大学生的法制和伦理道德观念,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从而强化他们的道德意志与道德自律。(2)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健全网络心理。一方面,可以把网络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向大学生灌输网络心理健康知识,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大学生网络心理咨询,通过心理辅导或咨询、心理保健等工作,引导大学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主动、积极地到心理咨询机构寻求帮助,及时排除心理障碍,正确处理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关系,合理利用网络,从而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网络心理,让学生能勇敢地面对现实中的各种压力和挑战。(3)完善网络监管制度,优化网络道德环境。在一个多元价值纷争的网络世界中,光靠道德自律来维持其纯洁性是不可能的,还需要政府、社会和学校齐抓共管,建立完善的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一方面,社会应加大对网络服务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对不法经营者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另一方面,高校可以加强局域网建设,净化网络信息,要求学生实名认证登陆,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大学生的网上行为进行技术跟踪,严格审查免费空间建立的各级链接,严格推选BBS版主。通过建立一系列网络监管制度实现对网络道德环境的优化。(4)健全网络安全体系,加强网络立法。网络社会是一个“自由空间”,它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自我能力的舞台。但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的自由,自由必须受到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否则自由将会逐渐走向其对立面。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对网络行为进行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网络用户的利益。但就当前形势看,网络立法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因此,国家立法部门应该制定一部比较完善的网络管理基本法,使得互联网世界有法可依。大学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进而提高自己的互联网文明行为意识。
  
  
  参考文献
  [1]刘小芳.网络时代高校德育工作的创新[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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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张文.网络时代大学生网络行为现状透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5(6)
  [4]彭秀芳.大学生的移情结构及其与积极人格、亲社会行为的关系研究[D].首都师范大学.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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