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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市场的形成及其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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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新三板”的机制日渐成熟,市场容量扩大,流动性增强,新三板扩容改革在即。回顾新三板的发展历程,了解及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风险,不仅有助于解决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全国高科技产业更快发展,对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三板;改革;风险
  
  一、新三板发展状况
  “新三板”市场指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报价系统,是专门为科技园区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提供的平台,是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组成部分。于2007年9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经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作为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三板市场进行股份转让试点。在这之前,三板市场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问题,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试点启动之后,使三板市场注入新鲜血液,成为一个全新的市场,与主板的成立、中小板的诞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由于它不隶属于沪深证券市场的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同时在股份转让模式上又接近于一些券商提供的股权转让服务,为区别于原来的“三板”,因此被称为“新三板”。
  2008年以来,新三板呈现出稳健发展的势头,交易规模和挂牌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也被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看好。2006年至2010年,园区挂牌企业数量呈现稳步增长趋势。截至2011年3月,共有78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累计成交笔数达2829笔,总成交股数2.97亿股,累计成交金额15.43亿元。
  二、新三版扩容改革
  1.试点园区增加,挂牌企业增量
  挂牌公司由仅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具备高新技术资质的公司向其他高科技园区放开,长期目标将全国所有高新技术园区纳入。全国高新技术园区申请“新三板”试点资格的验收标准或有两项关键指标,一是园区的综合实力,二是对“新三板”挂牌的准备情况,比如拟挂牌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新三板”扩容后,纳入试点范围的园区企业获得了“新三板”市场的准入资格,有机会籍由场外市场发展壮大,高新技术园区在企业选址落户时,吸引力增强。具体获益程度视扩容试点开展进程而定,第一二批试点推出间隔时间越长,作为首批试点的优势越明显;另一方面,园区内企业通过“新三板”发展壮大,进而提升园区物业销售、租赁、服务的价值,以园区建设、租赁和服务为主的高新技术园区企业有望获得较大收益。
  2.引入做市商竞价制度
  也叫报价驱动(quote driven)交易制度,它是指证券交易的买价和卖价均(或主要)由做市商连续报出,买卖双方的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而是从市场上的做市商手中买进或卖出证券。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赚取差价并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1)提供市场流动性;2)价值发现,通过长期跟踪行业和市场变化,提供参考价值的证券报价;3)促进市场的平稳运行,在股价暴涨暴跌是参与做市,遏制过度投机。“新三板”扩容后,可能采取现行委托报价和做市商制度并行的交易模式,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和少数做市商联合起来操纵市场风险。做市商通过买卖差价赚取一定的费用,将成为券商一项长期的收入来源。
  3.绿色转板机制
  所谓转板机制,是指企业在主板、二板、三板之间的不同层次的证券市场流动的通道。证监会密集调研透露出“新三板”的转板机制已经有了基本思路:即一个前提、两项标准、企业申请,转板上市。一个前提是指不进行IPO(公开发行股票),即企业以在新三板的股份总数整体转至创业板或中小板进行挂牌交易,转板时不发行股票。这一做法将使转板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截至目前新三板的企业中,久其软件和北陆药业分别转至中小板和创业板。但其路径与其他企业无异,即走全部的IPO程序,经过发行审核后上市。两项标准:一是在新三板挂牌要达到一定时间;二是企业达到拟转板块的相关上市标准。创业板“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的定量标准。企业申请,转板上市:在上述基础上,如果企业愿意转板,则自主提出申请,转板为创业板或中小板企业,而无须通过IPO就可以直接上市。
  4.个人投资者
  2009年的新《试点办法》确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第六条规定:适格的投资者包括:(1)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3)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形成的自然人股东;(4)因继承或司法裁决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5)协会认定的其他投资者。由此,非挂牌公司股东的自然人被排除在新三板交易之外。
  进一步改革,有望适当扩大自然人投资范围,除了已经持有股份的自然人交易外,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在对自然人适当性管理的基础上,可以让自然人更多参加新三板的交易,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新三板的流动性。
  三、“新三板”扩容后可能的风险
  首先是“新三板”扩容的风险。个人投资者投资“新三板”是“新三板”扩容的结果。而“新三板”一旦扩容,那么,扩容后的“新三板”就不再是扩容前的“新三板”了。扩容前的“新三板”基本上是一个“示范板”,挂牌公司都是比较优秀的,其中近半数公司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投资者投资扩容前的“新三板”风险相对较小。但经过扩容后,“新三板”公司鱼龙混杂,绝大多数公司难以上市,不少公司甚至随时都会倒闭。投资扩容后的“新三板”,投资者的风险要大得多。
  其次是公司上不了市的风险。“新三板”对于投资者最大的诱惑莫过于股票转板上市。但对于扩容后的“新三板”来说,投资者要捕捉到可以成功转板的公司困难将会大得多。根据推算,未来将有上万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届时“新三板”将成为名符其实的“垃圾板”,在垃圾里淘金,这不是一般的投资者能够做到的。而且即便投资者淘到了“东土科技”这种上会公司,但由于最终上市被否决,投资者还是要承担股价大幅下跌带来的风险。
  再次是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新三板”公司原本就是非上市公司,其管理并不规范,信息不对称,各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有利好消息,知情人提前买进,有利空消息,知情者提前卖出。作为散户来说,始终都是受害者。
  
  参考文献
  [1]胡淑丽.论中国新三板市场的功能、主体定位及制度创新[J].经济研究导刊,2010(13).
  [2]东方财富网,中国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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