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低碳经济下碳关税提出的动因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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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力玮
[摘 要]本文认为,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并非自身所提出的“竞争力”和“碳泄漏”问题如此简单,实际上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它是发达国家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不公平的。
[关键词]碳关税;低碳经济;竞争力;碳泄漏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9-00194-02
近年来,随着低碳经济发展的深入,一些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公平竞争为由,提出了征收碳关税的诉求,在国际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支持者认为,《京都议定书》中部分经济大国不参与强制性减排可能会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减排国家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即“竞争力”问题,二是非强制减排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即“碳泄漏”问题。因此,基于此两大合理性,发达国家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减排限额的发展中国家的高耗能进口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1 关于“两大合理性”的思考
“竞争力”和“碳泄漏”作为发达国家提出碳关税的两大理由,表面上冠冕堂皇,实际上并不完全成立。在低碳经济日益推进的今天,发达国家已实现了较高的人文发展目标,而发展中国家身兼低碳转型和人文发展双重目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以服务业、金融业为主要支柱行业的发达国家早已步入后工业时代,它们早将钢铁、水泥等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也正因为如此,发展中国家的碳密集度普遍高于发达国家。而碳关税的做法实际上是要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承担同样的历史责任,抹杀“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并且为发达国家的转移碳排放埋单。因此,从竞争力角度来看,即使发达国家在参与减排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这也是发达国家必须承担的义务。而且,发达国家由于在低碳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在减排的过程中极有可能抢占到未来经济发展的先机,从而弥补先期的损失,这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对于碳泄漏而言,我们首先应该看到,在《京都议定书》诞生之初,碳泄漏已经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虽然根据污染避难所假定说的推测,碳泄漏有可能存在,但对于碳泄漏产生的效果是否明显至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Eskeland and Harrison(1997)和Smarzynska and Wei(2001)等大量有关研究均没有发现污染密集型产业跨国转移投资与环境规制标准差异之间的显著关系。IPCC在2001年及2007年的第三次、第四次评估报告中也指出对碳泄漏的研究是严格建立在各种假说的情况下,实际的碳泄漏很可能是微不足道的。由此看出,那些认为率先推行减排将导致碳密集和能源密集型产业国际转移的推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基于思维实验的结果。
另外,我们也应该注意,即使存在一定的碳泄露,碳关税也并不一定是纠正碳泄漏适当的工具。国外许多研究都指出,碳关税的使用往往会导致过度调节。Mckibbin W J and Wilcoxen P J.(2008)认为,碳关税的征收基础是贸易产品的内涵排放,可是影响内涵排放的因素很多,比如能源结构、资源禀赋、技术水平等,如何区分这些因素的影响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并不能因为不确定的碳泄漏而对贸易产品的内涵排放征收碳关税,这对被征税国家而言显然不公。
因此,无论是“竞争力”还是“碳泄漏”,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立足点都不尽如人意。事实上,我们认为,如果发达国家能通过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转移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低碳发展和减排行动,这将是解决可能存在的“竞争力”和“碳泄漏”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但现实在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迟迟不愿将此付诸实践,特别是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对相关问题的讨论尤为明显。相反,美国、欧盟等国却再三要求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实行减排行动,从《京都议定书》到《巴厘行动计划》,再到哥本哈根大会、坎昆会议,这种舍近求远的态度难免耐人寻味。
2 碳关税是发达国家维护自身利益的必然选择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发现,发达国家提出并欲推行碳关税,并非表面竞争力受损,保护环境如此简单,其实是有着更深层次的目的,它是发达国家维护自身利益的必然选择。
2.1 重新布局全球产业链,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不仅让发达国家的国内经济陷入僵局,也让它们失去了曾经的战略优势,特别对于美国而言,美元乃至世界经济的霸权地位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要推动未来经济的复苏,维护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就需要打造一个巨大的新产业链来拉动美国等发达国家实体经济的发展,低碳经济产业群正是顺应全球发展趋势,并一同解决大国未来能源安全问题的最好选择。因此,奥巴马政府上任伊始就在“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中,把发展新能源作为投资的重点,意图通过新经济增长点来振兴美国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一反日本京都会议的常态,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而法国等欧盟少数国家由于掌握先进的低碳技术,也诉诸于打造低碳产业的竞争格局,争夺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2005年欧盟即建立起统一的减排框架,涵盖能源、钢铁、水泥、陶瓷、造纸等行业,其相关技术创新业也走在了美国的前面。虽然低碳发展的远景很美妙,但在低碳计划中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引发的可能竞争力问题对于这些正在考虑的发达国家而言却是非常关键的政治阻碍。正如吉登斯在《气候变化的政治》中所述:“所有的政府在调和气候变化和能源政策的矛盾时,都会面临大众支持的深层困境,尤其是在经济困难时期……为了解决这个困境,政府必须求助于一大批战略,同时尽力培育一种更广泛的行动意识。”因此,为了安抚国内传统产业及其游说集团的抵制,征收碳关税成为一剂良药。碳关税作为低碳计划的配套措施,一方面可以为政府获得更多的支持,另一方面可以为本国企业获得类似于政府补贴或豁免排放限制的利益,为低碳推行保驾护航。
2.2 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崛起
根据目前国际上关于碳关税的实施考虑,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无可否认已成为碳关税的首要目标。碳关税的征收,不仅可以通过提高出口成本,制约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乃至国内经济的发展,从而缓解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贸易逆差,改变后危机时代国际贸易的竞争格局,也可以解决发达国家担心的由减排措施可能引致的碳泄漏问题。美国等发达国家认为,推行国内减排措施会导致高碳产业在国际范围内的重新分布,从而使发展中国家受益。而如果能对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征收碳关税,则相当于以税收方式让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并增强本国产品竞争力。因此,碳关税实际上是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以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而已。
2.3 转嫁环境治理责任和成本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是处于不同的发展时代的,发达国家早已实现工业化,而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在百年来污染和破坏的工业史上,发达国家应负主要责任。从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开始到1950年,在人类释放的二氧化碳总量中,发达国家占了95%;从1950―2000年的50年中,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占总排放量的77%。然而,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却先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转嫁环境污染较高产业应承担的减排成本,同时又提高减排标准迫使发展中国家向其购买先进的减排技术,并推出碳关税给予制约,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承担本应由发达国家承担的减排责任和费用。
2.4 增加全球气候变化谈判中的砝码
回顾历史经验,可以发现,全球气候变化大会不仅是制定全球减排目标和机制,保障人类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会议,更是涉及各国核心利益,进行政治博弈的舞台。目前,针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期承诺的全球减排目标和机制仍在进行,未来博弈局势尚不明朗。碳关税的征收,可以帮助发达国家缔造低碳规则,从而迫使发展中国家在今后的气候谈判大会上让步,做出减排承诺,使发达国家免受利益损失的困扰。
3 结 论
综上所述,发达国家提出碳关税,是欲借环境保护之名,试图产生“一石多鸟”的政策目的。它通过设置贸易壁垒的新形式,将气候问题和自身利益问题联系起来,并将其合理化,在当今的背景和时机下,却是发达国家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从全球分工体系的角度来看,碳关税更是头脑国家掠夺躯干国家、推行新经济霸权主义的体现。虽然,碳关税的提出不可否认也会对经济结构的调整、产品和技术的创新乃至整个低碳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说,它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不公平的,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贸易歧视,更是对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发展中国家由于起步较晚,基础不牢固,自身低碳发展已经举步维艰,而碳关税的征收更是加大了其经济发展的难度,也歪解了低碳经济本该有的内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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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袁力玮(1987―),女,汉族,江西上饶人,上海大学2009级国际贸易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低碳经济与碳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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