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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老挝所得税制比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向英

  [摘 要]随着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往来的日益加强,税收竞争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研究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消除有害税收竞争,促进各国的经济合作。本文分析了中国与老挝所得税的差异与共性。
  [关键词]中国;老挝;所得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3-0077-02
  
  1 公司所得税比较
  老挝公司所得税是对位于老挝境内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直接税。在老挝,公司所得税被称为利润税,其纳税人分为个人和法人两种,在一定意义上,对从事自由职业者可作为一个私营企业看待,故个人的利润也被归类到利润税。
  1.1 纳税义务人
  公司所得税(利润税)是对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从老挝境内获得利润的法人和个人征税。在老挝税法中,将纳税人分为法人和个体经营者两类,具体包括老挝境内的法人企业、个体经营企业和外国投资企业。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区别之一是老挝并未对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区别之二是中国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1.2 应纳税所得
  老挝公司和个人应就其经营、收益、租金收入和劳务报酬所得,包括酬金及类似所得缴纳利润税。公司的应纳税所得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基础。应税利润则是在销售商品、劳务、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所取得的全部所得减去交易费用和法定扣除之后的净利润。中国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1.3 计税基础
  公司所得税的课税基础是净所得,应税所得的计算(确定)有一个从“总所得”扣除赚取所得成本等,到“应税所得”的过程。
  分配扣除:老挝的职工工资包括福利费、保险费等可据实扣除,但职工的工资所得税、股份公司付给自己股东的工资或个体企业主付给自己的工资不允许扣除,另外,奖金扣除比例不超过年度收入的0.15%,一年最高金额不得超过400万基普。中国工薪支出(包括奖金)合理的可据实扣除,同样对于利润分配必须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
  业务招待费:老挝规定,招待费可以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年度经营收入的0.2%,一年每项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0万基普。中国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在老挝,折旧费应在使用年限的基础上计算,一般可以在直线折旧法和余额递减折旧法中任选一种。中国固定资产折旧规定采用直线法,并对各种固定资产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此外,两种情况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准备金:老挝规定,具有一定特征和理由真实的风险金和意外支付准备金,固定资产残值,库存货物价值、应收账款等可以扣除。中国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允许扣除。
  损失结转:老挝和中国都采用允许向后结转,不允许回转的方式。
  1.4 税率
  老挝的公司所得税(利润税)有三种税率:国内法人企业适用35%的税率;外国投资企业一律适用20%的税率;个体经营企业适用10%~45%的超额累进税率;对企业和个人的股息、利息所得等征收预提税,税率分别为:股息、利息、证券交易所得10%,特许权使用费5%。中国对居民企业适用居民管辖权,就其世界范围所得征税,采用25%的基本税率,对非居民企业实施地域管辖权,仅就其来自我国的所得征税,采用20%低税率(实际减按10%的税率征收)。
  2 个人所得税比较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开征。
  2.1 个人所得税模式
  老挝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所得税制。中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对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以不同的税率课征。
  2.2 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是自然人,通过认定他们的居民或公民身份来选择不同的税收管辖权,如果是居民,则对其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居民,则仅对其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
  老挝税法将负有缴纳个人所得税款义务的自然人视为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居民纳税人:老挝税法对居民的认定采取的是时间标准,即凡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在老挝居住的时间不少于180天的,就可以认定为老挝的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要对其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收入纳税。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符合非居民纳税人认定标准的个人,即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在老挝的居住时间少于180天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在老挝境内取得的工资收入、动产收入、不动产出租收入、版权或其他收入所得纳税。
  中国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判定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符合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义务人。两国的区别在于判断的标准不同。
  2.3 课税对象
  老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雇员的所得总额。所得总额包括所有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加班费、补贴、董事费等,还包括税法和政府法令规定的实物报酬、补助和实物福利,诸如住房公积金、小汽车、食品等。
  中国对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4 税率
  老挝居民纳税人的所得税税率为5%~40%的九级累进税率。此外,不动产租赁所得、红利所得等的税率为1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税率为5%。老挝对非居民纳税人采取的是比例税率,即对外国雇员的所得一律适用10%的所得税税率。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所得项目不同分别确定。
  2.5 费用扣除
  老挝未明确规定费用扣除项目。中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没有考虑家庭状况,而是根据不同所得采用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扣除法。
  参考文献:
  [1]边曦.东盟十国税收制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2]中注协.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杨向英(1972―),女,云南华坪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博士研究生,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财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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