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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在老挝投资的现状与法律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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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老挝是东南亚的一个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比较闭塞、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工业基础非常薄弱,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自1999年以来,采矿业已经成为了老挝发展得最快的行业。中国“一带一路”战略正在鼓励更多的企业走出去。中国与老挝具有久远的历史渊源,与地缘上临近、政治和文化相近的老挝合作,我国企业面临的政治风险不大。但是因为法律体系的复杂性,仍然经常出现因法律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矛盾与冲突。本文从三个方面将法律风险分类:由于老挝法律体系不完善导致的潜在法律风险、由矿产行业特点导致的法律风险、由企业自身经营管理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针对上述导致法律风险的因素,从政府和企业两方面提出建议,旨在构建有效的法律风险管控机制。
  【关键词】矿业 直接投资 老挝 法律风险
  作为东南亚唯一的内陆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工业发展水平低下,但是老挝富有自然资源。就矿产来说,老挝的矿产资源种类繁多,特别是一些优质金属矿种如铁、铜、锌、金等,其开采和投资的价值极高。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投资经验,目前老挝的矿产开发状况仍属于早期开发。我国国内可供的矿产资源不足以满足国内庞大的消耗量,近年来,老挝矿业已逐步成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新热点。对于中国矿业来说,要落实国家的企业“走出去”战略,投资于一个尚未成熟的发展中国家,可谓机遇与风险并存。从老挝的法律环境分析,研究中国矿业在老挝直接投资的法律风险,将有助于中国矿业在对老挝投资过程中风险的规避与利益的扩大。
  一、中国矿业在老挝投资遭遇的法律风险来源分析
  (一)老挝法律体系不完善导致的潜在法律风险
  1.外资法对投资方式规定的问题。老挝外资法规定的外商投资形式为两国合资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两种,但实际中老矿业合作过程中,“合同式联营”方式也很常见。这是一种中国企业和老挝企业不用组建新公司,双方配合共同经营的投资形式。因老挝外资法没有对此投资形式的规定,这就造成了双方合作时的不便因素。
  2.矿产法中没有独立的与矿业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矿产资源的开发是一个风险系数很高的项目,很容易发生矿山安全事故,所以矿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矿工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老挝现在还没有一部独立的关于矿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只在矿产法中粗略地规定了三条。老挝人没有正视矿业安全的意识,所以矿业的安全生产和矿工的人身安全等问题急需老挝政府的关注和专门的法律来保障。
  3.矿业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太过笼统。老挝矿业分类管理方法中针对不同矿种的普查和勘探工作进行了规定,但是在老挝的矿产投资项目中包含了普查和勘探、原矿石开采和矿石加工投资三种形式,针对采矿石开采和矿石加工投资这两种投资形式是否分类管理,法律没有涉及。關于分区管理方法中的可经营项目区、保护区、禁区和有害区的规定界限也太过含糊,没有明确指明哪块区域是可开采或勘探的。
  (二)矿产行业特点导致的法律风险
  鉴于各个行业的固有特点,对于每个行业的投资都是收益与风险并存的。矿产行业的跨国投资收益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包括矿业投资规模大、成本高、建设时间跨度长、对矿工技术要求高、矿产价格的波动性强、受建设区域性和季节性影响等。例如,矿业跨国投资的金额巨大、建设时间长,再加上老挝的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交通不是特别便利,从项目的谈判到建成,可能还会附带一些基础设施的投资,实际的工程量远大于预期,如果企业没有足够资金和专业的技术工人给予支持,可能造成企业在建设后期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或是因技术不过关触碰到老挝的技术壁垒,法律风险就不期而至。再如矿产价格和东道国法律政策的变更频繁,企业若不能及时获取消息,盲目投资就会招致法律风险的侵害。
  (三)矿企自身经营管理问题导致的法律风险
  1.关于劳工权益的法律风险。首先,老挝《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签署须采取书面合同方式,但是在实际中存在很多口头合同,因此容易发生因缺少要式合同而导致劳资关系的纠纷。其次,我国和老挝的劳动基准制度存在着差异。例如,老挝把15周岁到18周岁的劳动者视为童工,而我国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区分界定在16周岁。老挝针对外籍劳工的引进数量方面有限制和约束,而且对于外籍劳工的输入的审批程序和管理章程也非常繁琐。
  2.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风险。矿产的开采和加工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动物,有的影响时间长,最严重的则无法恢复。企业如管理不严格,破坏当地矿区周边的环境,不仅会受到老挝环保法的诉讼,还会引发与当地居民的矛盾,为企业的经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自然环境对老挝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老挝也是十分重视环境保护。
  二、中国矿业在老挝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一)政府完善法律制度,构建法律风险管控机制
  对于中国资本输出加快的现象,一部规范的、独立的对外投资法的颁布已经迫不及待,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应加快对外投资法的草案的拟定,更好地保障中国在海外投资企业的利益。法律的保障在法律风险的预防和管控上发挥着极其关键的作用,政府应该加快完善本国海外投资的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机制,帮助企业进行风险防范。
  (二)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机制的实施
  首先,企业领导应当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树立风险管理信念。海外投资企业家不仅要自身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更要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中融入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的文化,让企业员工也增强守法意识。其次,企业应基于矿业投资的特征和对老挝矿产管理,培训一批专业的、懂法律风险的、高质量的人才,形成有实力的法务部门来处理法律风险和应急事故。最后,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注重保护环境,老挝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多,所以只要我国企业遵守环保法,注重环境保护和环境恢复,多与当地周围居民沟通,就可以减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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