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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背景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几点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裴韶光,刘建权,田刚领

  摘要: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浪潮尚未完全退去之际,知识经济的更加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演进,以及公司进入国网大家庭后必须要走的国际化战略,都对公司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提出新的挑战。通过参考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和国内一些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并根据公司近几年知识产权战略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诸如实施专利联盟、谨慎申请发明早期公开、实施侵权风险评估、重视政府专利体系等几点战略。
  关键词:知识产权;专利预警;专利联盟;委托开发
  中图分类号:F9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4-0032-02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经济面临着巨大的挑战[1]。中国企业应抓住机遇,制定并有效实施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宜的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笔者通过参考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和国内一些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并根据公司近几年知识产权战略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措施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重视和依靠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20世纪90年代,中国又将“科教兴国”作为基本国策;21世纪初,中国确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显示对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日益提升。《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制定(1993年7月)和修改(2007年12月)记录了这一过程:从强调科技的重要性,到国家强力推行科技兴国,再到国家从根本上依靠科技而立国,中国政府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不断强化。尤其是在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里面,用更多的篇幅和更加鲜明的语句强调了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知识产权战略的兴国的指导方针[2]。
  基于国家和政府部门所坚持的知识产权战略,公司也应该依靠政府的知识产权战略去发展。目前中国政府在当代科技创新中的角色定位是:首先,政府是公共管理者;其次,在某些关键或者基础领域,政府还是科研活动的主要投资者;最后,政府还是科技创新产品的消费者。公司的产权战略和创新体系要紧跟政府,不仅要多吸纳政府在某些关键或者基础领域的投入,还要将创新成果回馈给政府和社会[3]。
  二、专利联盟及其专利许可的应用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专利、专利联盟和标准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而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领域,谁拥有更多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多优势,获得更多市场份额。专利联盟意指相关企业之间基于共同的战略利益,以一组密切相连的专利技术为纽带而达成联盟。在该联盟内部,各成员可以就联盟中的专利相互进行交叉许可,或者优惠使用彼此的专利技术;同时,共同对联盟外部发布联合许可声明,多以商业交换为条件,以统一许可条件向第三方开放进行横向和纵向许可,许可费率由联盟中的专利权人协商决定后通过一定的机构来实施[4]。
  专利联盟是进行专利许可交易的平台,既可以让平台上的专利权人进行横向许可,也可向联盟外的人实行商业条件下的许可。专利联盟必须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并通过相互间的协议,构成与某一产品或某一行业集成与产品相关的专利技术群。加入专利联盟的企业一般以其他专利联盟成员无偿使用其专利为条件。可以免费使用联盟中的全部专利从事研究和商业活动。
  可以看出,公司加入国网公司后,以这样一个平台与其他国际大公司组建专利联盟,从而彼此共享专利成果,因而可以大大缩短产品研发时间和节约研发费用。同时,由于专利联盟的建立,完全可以制定和推行某一行业标准,然后借助被市场和消费者接受的标准迫使联盟外的竞争对手向自己寻求技术许可而实现专利联盟各成员公司的经济利益。
  三、谨慎申请发明专利早期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过程不同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审批过程。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开。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公开后经实质审查程序才能对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发明专利权。申请人出于技术成果特点的考虑可能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5]。
  中电装备公司今年给平高集团下达的发明专利指标是25项,公司有可能考虑加快发明专利的审查进程而申请发明专利早期公开。早期公开的部分好处就是加快了专利申请的审查进程,延长了专利申请临时保护的时间。也有可能是某些公司出于专利防御战略的考虑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一些具有实力的跨国企业或集团有时出于专利防御战略的考虑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成果。即通过专利申请提前公开的方式使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及时申请并提前公开的专利申请可以成为评价竞争对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对比文件,从而阻止竞争对手获取专利权。
  但是,申请专利早期公开也有许多风险,可能提前暴露了企业的专利情报信息,我国专利申请信息反映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向。专利申请的布局代表了企业的专利战略和生产经营战略。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无疑会提前向竞争对手暴露其技术发展动向,给竞争对手开展有针对性的防御提供了信息。专利申请的提前公开给竞争对手避开其专利提供了可能。专利申请的提前公开无疑给竞争对手尽快研究分析其技术成果提供了最直接的信息,竞争对手可以分析其专利申请中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存在的漏洞,采取“绕过策略”对付申请人欲保护的技术方案。并且专利申请的提前公开可能破坏申请人在后申请的创造性。申请人在提出一项专利申请后,可能由于技术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或发现了新的用途需要提出在后申请。如果在后申请是在优先权原则规定的12个月内提出,还可以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6];但如果在先申请公开在先,在后申请是在在先申请公开后提出,此时在后申请无论是否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都将成为评价在后申请创造性的对比文件,在后申请中改进的技术方案内容可能因缺乏创造性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四、重视侵权风险评估
  在经济一体化环境下全球同业的激烈竞争中,中国企业虽高歌猛进,却也屡进屡痛,伤痕累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中国制造的产品性价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中国企业因此可以与世界顶级公司竞争市场或分享利润,但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薄弱,虽然在产业链上取得了一定地位,但很多时候没有进可攻退可守的自由,在很多产品领域,国际大厂手持海量专利虎视眈眈,中国企业却时刻面临专利绞杀之危。集团公司要坚定地走国际化道路,重视侵权风险的评估,做出准确的判断,才能把国际化道路走得更顺畅。
  近几年,许多公司开始重视知识产权战略,重视自身技术创新的产权化。然而,手握专利并不能排除专利上的风险。因此,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侵权风险评估,将有效地规避侵权问题。首先,在理论上对是否侵权进行可能性分析。关于是否侵权的认定,在于绝大多数专利案件中都存在争议,同一专利、同一产品,不同的商业形态、不同的产业参与者、不同的行为及其发生地点,是否侵权的结论都可能不同[7]。所以,在理论上进行分析需要仔细考证和咨询,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其次,对败诉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经过理论分析,如果认为存在侵权的情况,应考虑若专利权人发动诉讼,作为被告败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还应判断权利人对证据搜集的可能性和手段。如果自己也持有大量权利人正在实施的、权利人的专利技术实施有赖于自己的专利技术,或者自己的专利技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商业前景,这时双方交叉授权成为可能,双赢的驱动将化解败诉的风险。最后,公司最好有一套备用方案。因为如果公司侵权,面临仅以赔偿损失为结果的诉讼,败诉一般不至于产生毁灭性影响,对于正在生产销售中的产品涉诉,权利人多会要求停止使用专利技术。那么,假如没有替代技术可供选择,被告将被置于绝地,被迫退出特定市场区域,终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乃至使用,或交纳高额权利金,损失不言而喻。而若能通过技术创新结合法律分析的手段使产品绕开专利壁垒,在市场上可以找到替代专利技术,则在商业运作上将不受或减轻专利之影响.不至蒙受无力承担的损失,保有诉后经营上的退路[8]。

  五、重视委托开发合同中的专利归属
  目前,集团公司与高校联系密切,并与很多高校签订了委托开发合同和协议。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对于一般的有形资产,专利权属的界定十分复杂。明确的专利权属会给潜在的投资人和技术合伙人一种独特的竞争优势,是企业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垄断市场和融资的重要筹码之一。而存在权属瑕疵的专利可能会给受让者的利益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9]。
  六、知识产权的应用比创新更重要
  中国对知识产权长期以来注重保护而忽略运用。知识产权是项财产,只有运用才能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对知识产权的运用才是知识产权战略中最为重要的一环[10]。2008年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将知识产权的运用放到了比保护更重要的位置。
  目前,中国许多企业在靠着“中国制造”在累积财富的同时,积极转型为“中国创造”。这不仅与国家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影响有关,也有企业在走国际化道路中触及到的伤痛有关。企业应该重视和依靠政府的知识产权战略,利用政府的行政保护。可以有选择地加入专利联盟,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重视侵权风险的评估,将利益损失降到最低。在委托开发合同中,明确权利的归属,避免今后的权利之争。将知识产权的应用提升到应有的高度,使创新成果的应用真正成为企业进步的源泉。
  
  参考文献:
  [1] 鄂齐.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13).
  [2] 牛忠志.中国政府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4).
  [3] 潘成林.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J].河南工程学院学报,2009,(12).
  [4] 马忠法.专利联盟及其专利许可政策[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7).
  [5] 张建山.发明专利申请早期公开的利与弊[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5).
  [6] 曾心茁,王智.申请专利要做哪些准备[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5).
  [7] 石陆仁.专利侵权风险评估要素解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15).
  [8] 吴学安.掌握专利的“游戏规则”[J].中外企业文化,2009,(1).
  [9] 赵建国.委托开发的专利申请权之争[J].企业科技与发展,2009,(3).
  [10] 王瑜.知识产权的运用比创新更重要[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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