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村镇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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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维奇
摘要:村镇银行设立近年来作为银监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项主导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通过对村镇银行经营面临的困难、村镇银行设立方式的分析,对村镇银行能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行了论证。
关键词:村镇银行;中小企业融资;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7-0082-03
自2007年3月试行村镇银行以来,至2010年6月,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214间,村镇银行已成为各种民间资本的追逐的对象,同时也成为各地方政府树立金融政绩,解决融资难的一个主要手段,事实上,在村镇银行的发展中,有着民间资本对金融行业不熟悉的盲目投资,也有着因不了解金融经营风险而来自的地方政府盲目引导。笔者认为,在我们真正认识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并找到一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后,村镇银行将成为各地方政府需要整理的首要金融机构。在下述的论述中,笔者将通过对村镇银行的经营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来论述。
一、村镇银行经营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风险
1.居民、村民缺乏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形成村镇银行吸储难:目前在村镇银行设立的地方,其针对的主要客户群体是居民、农民,而居民、农民的储蓄观念比较传统,特别是部分地区国内邮政支局、农信社等基层金融机构间歇性地会发生挤提事件,使居民、农民对一般商业银行(特别是非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发起人的村镇银行存在一定偏见,村镇银行在吸纳存款时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缺乏令当地居民、中小企业的信任,吸储难度较高,容易对村镇银行的放贷等经营业务和资金流动性、资本充足率造成不利影响。
2.由于农信社、城商行、邮储银行的客房户群体与村镇银行存在一定交叉,村镇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几率较小,如发放信用贷款,又由于缺乏相对的风险评估体系,总体上存在风险偏高的现象。
事实上,从国内现阶段的金融机构布局来看,在基层农村、乡镇,基本上都有农信社或邮储银行,对于基层的传统金融服务需求已基本满足,在信贷方面,在见险可控的情况下,基本上满足条件的需求客户都能贷上款。特别是近年来,邮储银行在小额贷款方面的创新,已使部份需求客户通过信用款贷上了款,就村镇银行而言,由于基资本金较少,使其抗风险能力少,且相对于邮储银行、农信社来说,还存在人才缺乏、经营沉淀少、风险评估体系尚未能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村镇银行在抵押贷款上的竞争、信用贷款上的竞争都相对于落后于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等基层金融机构。
例如,广东计划设立村镇银行的某县,尽管全县总体的存贷比较低(存贷比49%),但对中小企业容易发放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来说,存贷比已达到74%,接近监管上限,并且从当地了解的情况来说,有抵押物的人基本上都在银行贷上了款,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对象和民间借贷对象,都是一些无法提供抵押物的客户,因此,村镇银行进驻,如无产品上的优势,与四大国有银行竞争,特别是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竞争,发放抵押贷款的几率会较小。
村镇银行在信用贷款,也将面临较高的个人违约风险,据该县银监局统计,在该县,个体户和个人经营贷款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农信社身上,相对于全部贷款来说,其比率较低,2007年占9.47%,2008年占5.68% ,2009年占3.56%,但就相对于不良贷款中的占比来说,其占总不良贷款的比率基本在35%左右,是产生不良贷款的主要来源。村镇银行如果定位中小个体工商户,则个人违约问题是其信用贷款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3.村镇银行同时将面临信用环境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村镇银行面对的客户基本是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客户群与信用社相似,但广东某县为例,该县四大国有行都无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基本上集中在当地农村信用社,2007年至今都占全县不良贷款总额的98%以上,至2009年底,农信社不良贷款占全县不良贷款总额的99.8%,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占信用社总贷款余额的9.76%,因此,村镇银行经营的信用环境仍有待提高、改善。
4.政府导向的政策风险,某些行业短期内可以在政府主导下快速发展,但由于政府导向或支持政策的取消,使村镇银行支持的这些行业内的小企业可能倒闭,加大村镇银行的风险。
5.结算渠道不畅顺引起的经营风险,虽然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但该文件却未能明确是直联方式加入还是间联方式加入,也未能明确“符合条件”的具体是什么条件,因此,实际落实比较困难,例如,广东某村镇银行就遇此问题,据了解,其今年3月开业至今,结算渠道是以某国有大银行为代理行进行结算,暂无自己的结算渠道。
6.人才缺乏、贷款调查手段落后或信贷调查无针对性导致的经营性风险。作为村镇银行,是近两年的新兴事物,其经营人员或贷款调查方法主要来自于发起行,但发起行的经营理念与客户群体又与村镇银行有一定的差异,如对将这些经营方式移植于村镇银行,显然不适合于村镇银行的经营。
作为村镇银行的经营定位,主要是针对小额贷款,事实上,小额贷款因其所面对客户的特殊性,有着一整套不同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调查、贷款风险评估方案,而这些,对于国内银行来说,仍是一个探索阶段,而作为村镇银行,无论从其经营人员的构成上,经营经验的积累上,资本积累上,都无法承受对这些探索的风险,所以,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要么走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要么是走不太成熟的小额贷款之路,但无论何种方式所带来的经营风险,都是村镇银行无法承担的。
二、国内村镇银行的经营定位与原银监会设想相背离
从银监会来说,当初设立村镇银行,其主要目的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民、居民的基本金融需求,特别是融资需求。但是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目前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设立地与经营方式与银监会当初的设想相背驰。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资本的逐利性,沿用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使村镇银行的经营偏向城镇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现阶段,国内村镇银行的股东构成模式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或信用社作为发起行,但不是绝对控股的股份制村镇银行;第二类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或信用社作为发起行,并由发起行绝对控股的股份制村镇银行;第三类是发起行全资控股的村镇银行。
从上面三类村镇银行的股份构成中,我们不难看出,作为村镇银行的主要资金构成,是商业银行的资本、或民营资本,而现阶段,作为村镇银行在经营上不能享受与信用社同样的所得税减征50%的税收优惠,更无法享受国家其他任何补贴,放在村镇银行身上的却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解决欠发达地区的融资难,这与构成村镇银行的资本的逐利性是相矛盾的。另外,村镇银行的经营人员、经营方式大部分是从现有的商业银行迁移或移植而来,使其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面向中小企业或零碎客户的需求。例如,广东某村镇银行的人员构成,除部分一线员工外,基本是来自发起行或大型商业银行,同时其所开放经营的金融产品基本上是发起行的复制。因此,资本逐利性和缺乏村镇银行独有的经营方式,使村镇银行的经营方向和客户定位群体与银监会最初的设想背道而驰。
2.村镇银行风险承受能力的弱小,使其不能支持融资困难的企业。虽然,国内的议论普遍认为存在国内小企业融资难、农民融资难等困难,但笔者认为,事实上,有实力的小企业、个人、有抵押的小企业、个人并没有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最多也是存在融资额度不足的问题,究其原因,近年来银行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加强,对一些有风险的行业或企业加强了风险的管理,并且从自身的风险承受力考虑,限制了部分企业的融资额度,或限制了部份企业的融资,从而形成了普遍认为的融资难。因此,从实际上来说,未能从商业进行融资的企业或个人,要么是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要么是企业本身处于产品研发阶段,具有不确定性,要么是企业所在的行业具有极大的风险性。所有这些这些特性都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理念相背驰,因为银行毕景不是风投机构,其所追求的是稳健的利润。何况,对于只有几亿注册资金的村镇银行,其本身抗风险的能力就非常弱。以国内经营较为成功的中山小榄村镇银行为例,其三农贷款也仅仅占总贷款的16%,而且这些三农贷款基本上都是三高农业贷款,相对来说,这部分三农贷款在商业银行的融资也相对容易。
3.政府观念的错误认识,使村镇银行设立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其设立点和服务范围与银监会设想相背离。政府观念的错误认识,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对村镇银行经营定位的错误认识,认为村镇银行的经营类似风险投资,贷款条件比国有商业银行宽松,认为有了村镇银行就一定能解决所辖地区中小企业、居民融资难的问题。二是对银行业经营的风险认识不足,过高地评估了村镇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三是认为设立村镇银行是政绩的体现。事实上,村镇银行经营的方式不仅是银行的经营方式,而且可以说是银行中的承受风险最受弱的银行,其经营的不稳定,容易引起一系列的民众问题,也不一定能解决所辖地区中小企业、居民融资难的问题,因此,如将其认为是政绩的体现是政府观念的错误认识。
4.发起行利用设立村镇银行,变相异地开分支机构,使村镇银行的设立点和服务范围与银监会设想相背离。由于银监对对商业银行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有相当严格的要求,而村镇银行的要求较为简单,使部分商业银行通过在异地开设村镇银行,达到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的目的,这势必形成在选址、经营方式、目标客户群等方面与村镇银行的设立点和服务范围与银监会设想相背离,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解决中小企业、三农融资难方式的探讨
银监会当初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融资难,金融服务欠缺的问题,所以,对村镇银行设立的准入门槛也相对较低(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100万元),正如前面所述,村镇银行在经营中,由于民营资本的引进,政府观念的认识错误,民众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度等问题,使村镇银行的经营要么陷入困难,要么与银监会的原初衷相背离,如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旗下的村镇银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是目前经营得较为成功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是8 000万元,其所坚持的是“贷农、贷小、贷散”的市场定位,但实际调查中,发现其与当地的农村合作银行与城商行仍是主要的竞争对手,换言之,仍不能真正解决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村镇银行的设立不能成为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真正的有效办法和手段,相反,由于其与普通商业银行一样的经常方式(吸储、放贷),如出现经营风险,则会出现影响储户资金安全、接受贷款企业不能正常使用贷款资金等一系列问题,深远之,则有可能产生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成为当地政府、发起人、参股股东的包袱,成为当地政府要小心处理或清算的金融企业。使当地的金融企业形象受损,这些在前期的城市信用社关闭和部分商业银行清算中已有先例。
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加以实施:
1.通过税收优惠手段,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金融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的金融需求。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使本来就欠缺金融服务的地方更加缺金融服务,而部分地区,同于经济欠发达,边农村信用社等基层金融机构也加入了退出行业,究其原因,主要是这部分地区有金融需求,但管理成本大,利润小,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手段,鼓励商业银行在这部分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如可以规定商业银行在某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办理多少中小企业贷款,可以获得减免部分税收。
2.通过设立政府保证金,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商业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大,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设立政府保证金,与商业银行共同联手,创新金融产品,放大保证金的作用,在政府作为保证人、并有贷款保证金到位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三农贷款。
3.探讨贷款保险制度,鼓励保险与银行业联手共同承担贷款风险,分享收益。事实上,现在大部分商业银行在对无抵押的中小企业贷款时,往往要求担保公司的参与,而担保公司的费率普遍较高(广东现阶段的费率约是一年其贷款额的3%,并需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和反担保),因此,在中小企业普遍接受担保公司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探讨引进保险公司,与银行共同开发银保产品,在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情况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村镇银行由于其规模、资金来源、经营管理方式、风险承受能力、人才等一系列问题,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相反,可能会因为经营的不慎,引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要解决金融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村镇银行的发展不是一条长久之路,而通过税收政策、财政手段、银行联合等一系列的措施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方法。
参考文献:
[1]丁璨.中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23):212-213.
[2]张吉光.村镇银行面临六大难题[J].银行家,2010,(10):114-116.[责任编辑 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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