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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困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海民,徐 鹏

  摘要:中小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实力弱、融资风险大,因此融资难成为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重要途径。说明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差,信用担保出资分散、风险较大,法律缺失等问题。结合国际上一些信用担保业务经验,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1-0086-02
  
  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但是,中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不畅,银行贷款难问题依然存在,根源在于缺乏有效信用担保体系,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分散、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提高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
  中国中小企业面广、量大,虽然不乏信用优良的企业,但由于整个社会信用问题没有根本改善,对借款人或被担保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惩罚制度,企业信用等级可信度差,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多。
  当前中国中小企业在融资活动中产生的信用缺失主要有:(1)缺乏还款意愿。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足够重视,不愿守信还贷。由于融资活动中信任度不够,信用欺诈和合同纠纷多,如借债不还,欠钱有利、有理,债权人怕债务人等非理性行为较为突出。(2)缺乏还款能力。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和经营能力的限制,信用风险偏高,无力按期偿债。据调查统计,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开户的企业有一大部分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为逃债企业,逃废大量银行贷款本息。企业的这种金融信用缺失是妨碍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最大绊脚石。如此差的社会信用环境和企业信用水平,显然增加了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营成本,担保机构的业务收入难以弥补其业务开支和代偿后发生的净损失,严重影响着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扩张和健康发展,给担保机构带来了潜在风险,也加剧了中小企业自身融资的难度。
  二、信用担保体系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
  也就是说,在机构数量和担保贷款金额上,政府担保的份额过重,民间资本型(包括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的比重严重不足。
  从国际经验看,在美国、日本和德国等政府出资规模很大的国家,政府担保贷款数额也不会超过中小企业贷款总额的10%,政府担保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并不起主导作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说到底是一种市场现象,因为它主要是由中小企业的金融困难所引起的,而金融因难的原因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和违约、抵押和扭保中的问题、金融业的整合和贷款紧缩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是作为一个宏观调控者和社会管理者而存在和运转的,它在市场上的职能在于监管市场、制定市场规则和维护市场秩序。显然,政府并不具有解决市场问题的立宪依据和能力。而且,中小企业贷款缺口作为一种市场现象,市场本身有机制、动因和能力来解决它,即由民间资本在中小企业贷款市场提供贷款担保。事实上,由于中小企业量多面广,贷款需求具有明显的个性化,新陈代谢速度较快,每年新增的企业户数很多,因此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职能之后还有足够的财力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起主导性作用。所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过分依赖于政府担保,既无必要,也不可能。
  (二)担保机构规模较小,出资分散,风险较大
  中国大多数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较少。由于各地政府的财政压力普遍较大,可以拨付给中小企业型担保机构的资金比较有限,加之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千差万别,政府领导认识不一致,发起部门各异,担保机构呈现出高度分散化的趋势。各机构的章程、担保办法又不相同,管理体制存在差别。在地方政府财力本来就有限的情况下,又分散出资,不可避免地造成担保机构普遍规模过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三)银行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为中小企业担保的过程就是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分散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过程。在担保风险的分担上,西方国家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控制在70%~80%,其余部分由协作银行承担。中国由于缺少明确的制度规范,担保机构实力过于弱小而缺乏有力的谈判地位,大多数银行都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转嫁给了担保机构,不少担保机构被迫承担 100% 的信贷风险。担保风险过于集中于担保机构,没有在担保机构与银行间合理地分散,这一状况不仅造成担保机构责任与能力的不对等,也弱化了银行对企业的考察和评估,加大了整体风险。
  (四)缺乏资金补偿机制,资金来源受到限制
  首先,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要支柱是政策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收取的担保费用很低,资金来源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和资产划入为主,但地方财政资金和资产划入大都是一次性的,且规模不大,缺乏后续资金注入及补偿机制。其次,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资本实力也较弱,同样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多数商业性担保机构把高担保费作为资金补偿来源,部分担保机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一半收取担保费,一些机构的担保费甚至更高。而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担保费一般为1%左右,法国为0.6%,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区仅为0.5%左右。由于担保机构缺乏资金补偿机制,使其承保能力弱、展业困难,从而一旦发生代偿就有财务亏损或破产的危险。
  三、健全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同时加强担保机构与行业协会、信用评级机构的合作,进一步减少信息不对称
  众所周知,一个健康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应该是建立在企业信用制度上的。只有建立与完善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体系,既衡量相应的风险,又有效地对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者实行社会监督,才能减少欺诈行为等道德风险。就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说,首先,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地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相关政府机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采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其次,政府应鼓励民间建立和发展社会信用调查评估等中介机构,允许这些机构在以独立法人身份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用户有偿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最后,中小企业本身要重视信用意识的培养,应具有将信用作为无形资产来经营的理念。
  (二)拓宽信用担保品种
  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品种单一的问题,要积极开展保付代理、资产运作与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金担保、电子商务履约信用担保和其他融资以外的信用担保品种。担保公司可以开展比如给债务人提供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投资咨询与顾问、财务以及法律咨询与顾问、制定改制方案、分离重组等中间业务。中国的保险业也可以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业务,利用保险公司的信誉、实力和分散风险的机制,解除银行对风险的担扰。
  (三)努力促进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扩大和发展
  从结构上来看,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的财政性担保机构居于绝对主导地位,民间资本型担保机构的比重太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政府财政的可行性、效率的低下和行政手段的弊端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建设的国际经验,都表明财政性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是不合理的,所以应逐步减少政府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的比重,提高互助担保和商业担保这些民间资本型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的比重和地位,同时在市场的基础上改善政府性担保机构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其效率。
  虽然商业担保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中小企业贷款又呈现风险高和缺少反担保品的特点,但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市场还是有足够的吸引力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首先,从需求来说中小企业始终存在资金缺口。需要外源性间接融资,但中小企业的资信有限,所以离不开外部的融资担保。中小企业担保市场的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市场容量也很大。其次,商业担保机构可以采用多种风险分散机制来规避自身的担保风险。如再担保、参加贷款保险、反担保条款和实行经营多元化等。政府除了积极建立再担保机构外,还应该从工商和财税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扶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发展。
  (四)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营造担保业发展的良好的运行环境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信用担保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综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信用担保体系,其共同点之一首先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非常完善。中国应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国情,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设立与退出制度、财务与内控办法、业务范围与操作流程、风险防范与损失分担机制、鼓励扶持政策、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能依法规范经营、依法防范风险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参考文献:
  [1]陈乃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2]梅强,谭中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理论、模式及政策[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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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李春芳,蒋海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对策[J].池州学院学报,2008,(4).
  [5]方晓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缺陷与发展对策[J].当代财经,2004,(9).[责任编辑 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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