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合理利用农村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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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军师,李 伟
摘要:目前,中国农村耕地使用现状存在着较多的不合理之处,比如对土地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土地挪作他用和种植业结构不合理搭配等,致使耕地数量减少、耕地质量下降,影响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因此,合理利用农村耕地,提高农民耕地积极性,对农业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关键词:农村耕地;使用现状;合理利用
中图分类号:F30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3-0048-02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为我们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和丰富的生产原料,是工业等其他物质生产部门和一切非物质生产部门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我国耕地面积只占世界耕地面积的9.5%左右,却承担着养活世界22%以上人口的重任,这对我国农业事业发展是个严峻的挑战。笔者通过多方面的资料调查,结合实际分析了目前中国农业耕地利用现状及其问题,探索性提出了合理利用农村耕地的对策。
一、目前中国农村耕地使用现状
由于现代化建设逐步推进,一方面,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大量的耕地转为非农业用地,使耕地数量逐年递减。目前,我国的耕地存在着种植结构不合理、转为非农用地以及闲置耕地大量出现问题。
(一)农村耕地种植结构不合理
根据传统经验和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到来,各地大都注意到因地制宜的改变单一的粮食种植结构,恢复和发展间作套种技术。在保证粮食稳增长的前提下,扩大经济作物的比重,显著增加了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村耕地种植结构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情况:(1)种植类型不能因地制宜。单方面追求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盲目命令农民减少或停止种植粮食作物,形成一种恶性循环。(2)种植结构比例失调。我国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农民素质普遍较低,从而导致农民只能根据自己片面的眼界,根据以往传统旧的种植经验来决定种植类型和种植比例,从而导致结构比例失调。
(二)部分耕地占用,转为非农业用地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国家建设的需求,采取合法的途径和手段征用部分农业用地是有必要的,不仅为农民提供了娱乐休息场所,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合理利用农村土地,建设工厂或企业,既利于农村交通的改进,又带动了农产品销售量,同时也解决了农村劳动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下,更加有利于国家秩序的稳定。总而言之,合理合法地占用农村耕地,并合理科学地利用转为非农业用地是利大于弊。
反之,部分地区和一部分地方政府及开发商,不正当的占用农村耕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导致了盲目投资,低水平冲建设和圈占土地,滥占耕地,不合理不科学地利用农村耕地,转为非农业用地是弊大于利。
(三)闲置耕地大量出现
所谓闲置耕地出现,在如今中国农村实际上是一种抛荒现象。土地是农民的命根,那又为何有如此多的农民放弃耕地呢?
1.农业效益低和劳动力转移造成抛荒
农产品经常受结构性、暂时性和低水平过剩的影响,市场风险大,价格相对偏低,特别是水稻等粮食价格近几年持续下跌,并且农业生产成本逐年增加,导致种田效益进一步降低。农业效益低,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是耕地抛荒最根本的原因。
2.土地流转困难和土地征而不用造成抛荒
造成土地流转难的原因,既有土地权证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缺乏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等因素。当前,农村中“有田无人种和有人无田种”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农业税免除后,有些农户自己不想种也不愿别人种,从而造成部分土地抛荒。
二、不合理利用农村耕地出现的问题
耕地对于人类意味着生命的延续,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因此,常把土地比喻为人类的母亲,母亲总是无私的奉献着,而人类却从不考虑大地母亲的承受力,无止境地掠夺、利用和开发。在这一系列的开发过程中,耕地的不合理利用,种植结构的不合理,土地的大量抛荒,引发了众多的农业问题出现,影响农民增收,阻碍农业发展。
(一)种植结构不合理,耕地质量逐年下降
在种植结构上由于种植比例不合理,要么片面种植经济作物,要么片面种植粮食作物,不因地制宜,错误搭配,种植过程中不合理地使用化肥,直接导致耕地质量下降,耕地质量下降,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都有影响,农民对于激烈的市场竞争显得更加无力对抗。
(二)耕地挪作他用,影响农业发展
随着我国农村现代化,非农业用地的需求量不断扩大,非农业用地数量递增的趋势是必然的。然而,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和耕地征用后利用率由于某些领导人判断失误、农业法律的不健全以及农民耕地意识的减弱,造成不同程度的问题凸显,以至影响到中国农业发展的前景。
1.土地资源流失,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私产化”
在许多地方,从农村征来的土地的使用权似乎已通过种种方式被“私产化”(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就变成了“私有资产”,占全部出让、转让土地的90%以上)。有些地方喊出,“只要你来,土地不要钱”的口号,甚至制定土地出让给投资者价格低于征用补偿的投资政策,政府向农民征用土地时,其自身要倒贴钱,行成恶性竞争。在某些地方,政府争相降低地价,招商引资,一些地方甚至要对外商投资实行零地价,负地价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土地资产流失问题。
2.失地农民增多,影响社会经济发展
土地征用后,失地农民增多,农民成为了流动人口游走于城市边缘,会对社会治安进行破坏。根据司法部近年来对民事和刑事犯罪案件研究成果表明:流动人口犯罪比例高,主要是由于农村大量失业人口过剩,生活没有基本保障造成的。由于失地农民离城市近,群体性强,失地农民问题没有解决好,很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农民正日益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难题。
三、合理利用农村耕地的对策
虽然土地对于一切物质财富的生产都是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但是在农业生产中却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耕地的减少对于农民意味着减少一份生活保障,对于社会则增加一份不稳定因素,且耕地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资源,所以耕地保护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耕地的合理利用更是耕地保护的核心所在。
(一)增加农业科技投入
众所周知,农业理论研究者认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但最终还是要靠科学解决问题。特别是在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要从根本上解决关系到国家兴衰的农业问题,科技兴农尤为重要。在耕地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只有提高单位面积出产率才是农业发展的趋势,是立农之本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加强农业科技投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进一步稳定和发展农村科技队伍
要继续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和为人民、为事业的奉献精神,稳定和巩固现有农业科技队伍,动员更多的科技人员走向农业生产第一线。要保证农村科技人员有更多的时间搞本职工作,一般不要抽调他们搞与专业无关的行政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
积极支持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技术员、科技人员为骨干的各种专业科技协会和技术研究会,逐步形成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群众性的农村科普组织及农民专业技术服务组织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以疏通科技流向千家万户和各生产环节的渠道。
3.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不断增加农业科技投入
提倡科技兴农,必须广辟资金来源,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在不断增加农业投入的同时要采取对农业科技倾斜的政策。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要安排专项贷款或低息贷款。省、市、县政府要把按规定建立的农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农业科技投入。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外引内联,办好农业新技术和优良品种基地,特别要办好南繁育种基地,以满足省内外对杂优水稻、玉米种子的需要。
(二)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土地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土地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如我国现行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件中对基本农田的利用,保护和调整措施、手段没有做具体规定,对政府,土地权益人的责任、义务和行为规范没有具体说明,致使土地违法现象、隐形土地市场比较普遍,当务之急应加快立法进程。
1.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
各级政府都要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强化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把对耕地占用规模限制在规划数量,范围之内,严禁随意占用耕地行为的发生,因社会发展需要,占用规划外耕地的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国家重点建设也应尽量节省用地,减少对耕地的作用,同时减少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审批。实施批中批后的全程管理,真正把好“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关。
2.完善征用补偿机制,保障农民既得利益
农民失去土地,并不仅仅失去那一点土地的表面价值,而且意味着失去所看不见的土地蕴藏的价值。失去土地后,失地农民的生存权、经济权、就业权、财产权以及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所以在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同时,适当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及安置办法,保证失地农民依法获得合理补偿,为了真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为了抑制不合理征用土地现象,必须进一步细化补偿项目,扩大补偿范围,建立和完善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农地价评估体系。
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耕地监管
加大对国土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管理干部的素质,以便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耕地利用与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耕地违法现象进行严格执法,促使国土管理干部成为合格的“国土卫士”,国家加强对耕地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管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要确实予以保障,防止出现建设用地审批不严,乱占滥用,破环耕地和不批就用、多批少用、少批多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国家实行政策倾斜,调动农民耕地积极性
对于如此庞大的农业人口,如此重要的经济济出,要想实现高速发展,国家的扶持和投入是核心所在。农民放弃耕地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业耕种收入低,农产品价格低,所以国家要通过宏观调控,合理调整农产品价格,特别是粮食价格,甚至在进入WTO后,有必要加大农民的粮食补贴,这是农民减税政策实行后又一应该重新考虑的政策,其次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政策上要有优先和优惠,因为农产加工业是农产品销售的一大渠道,是农民增收的一大途径,最后重点强调继续和完善已有的保护政策,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大力发展科技农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刘斌,张兆刚,霍功.中国三农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105-124.
[2] 廖小军.中国失地农民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40-273.
[3] 杨瑞文,赵士熙.农业可持续发展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1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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