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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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兴顺
摘要:支持中西部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对于“保增长、扩内需、保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返乡创业是外出农民工对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投资成本和效益进行比较后的一种理性选择。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从战略高度对待返乡农民工创业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关键词: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创业
中图分类号:F32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035-02
当前,支持中西部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对于“保增长、扩内需、保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经济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增长速度骤降,就业压力增大,尤其是中西部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显得相当突出。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 542万人。其中,本乡镇以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4 041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62.3%;在外出务工的14 041万农民工中,中、西部占70.3%。截至春节前,返乡农民工为7 000万人左右,约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0%。春节后,在返乡的7 000万农民工中,大约80%以上已经进城务工,其中,有4 500万已经找到工作,1 100万人仍处于寻找工作状态;近20%就地就业或创业或寻找工作。
破解返乡农民工就业压力重在“开源”,利用危机倒逼机制主动引导新一轮的创业浪潮,让更多的农民工成为创业者。返乡农民工创业不仅能解决自身的问题,而且能够带动其他农村劳动力就业,开辟了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新空间。据统计,一名返乡创业人员每兴办一个企业平均可带动7~8个人就业,初步估计全国近500万返乡创业人员,能够安排约3 000多万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每人每年平均增收5 000元左右。
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民工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主观愿望上来说,大多数农民工也想留在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生活,然而东部城市的生活成本,尤其是住房和教育费用是一般农民工无法支付的。因此,绝大多数农民工就只有选择返乡生活,但返乡农民工尤其是新一代的农民工根本不愿意居住在乡村,相当一部分会选择在家乡附近的城镇居住。进入城镇的农民要想真正融入城镇过上城市生活就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经济地位,就有必要在打工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就必须创立自己的产业,筑就牢固的经济基础。返乡农民工创业是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返乡创业者中有相当数量的人选择了农业中的规模化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业。他们不仅将农业技术带回了家乡,而且还起到了相关技术的示范、推广等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残缺不全的缺陷。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欠发达地区低成本的小城镇快速扩张的重要途径。返乡农民工为家乡带来了新的产业和服务,对完善城镇功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返乡创业一般都在集镇和县城,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最大的问题是缺少产业支撑和服务设施严重不足。返乡创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家乡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吸引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够极大地增强当地经济活力,在集镇和县城办厂、开店,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特别是扩大了地方税源,提升了当地城镇的发展能力。
返乡创业是外出劳动力对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投资成本和效益进行比较后的一种理性选择。创业的动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外出的农民工中,不少人认识到,外出打工只能解决温饱,只有实现创业才能实现致富。农民工在外面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和创业资本,学到了从商和经营的知识,也掌握了一定的信息渠道,对家乡的资源、市场、商机是比较熟悉的,认为返乡创业的成功机会已经到来。其次,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劳动力外出的社会成本、心理成本增加的制度因素。输入地收入下降和失业风险增加,而输出地投资环境的改善、夫妻分离、子女教育、照料老人等也形成了外出劳动力返乡的拉力。输出地投资环境的变化,从而加大了劳动力外出的机会成本,其具体表现形式是输出地市场规模的扩大,交通、通讯等创业条件的改善,输出地政府对返乡创业的重视和为其提供的优惠条件。再次,成功的返乡创业者的示范效应。返乡创业者在行业选择上与其外出就业的行业有着很高的相关性。绝大多数人选择的是适宜于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的商品零售业、服务业或小规模加工业。
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1.自有资金普遍缺乏,阻碍了创业的进程。据有关部门测算,在农民工总量中,只有7%~10%的人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具备了创办工商企业、农业企业的能力,而大多数农民工则心有余却力不足,特别是创办生产性经营企业。如果资金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多数返乡农民工就只能空有一腔创业的热情而很难实现创业梦想。在现有的不少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中,也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虽然产品销售旺和经济效益较好,发展潜力巨大,但由于资金缺乏难以扩大生产规模,严重阻碍了进一步创业的步伐。
2.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创业能力有待提高。返乡的农民工大部分人只有初中甚至是小学文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较小,“先天”不足导致农民工综合素质普遍偏低。受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农民工创业者普遍存在着经营理念、企业管理、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无法应对创业的考验。一些业已存在的企业,往往经营管理水平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企业发展的后劲明显不足。
3.社会环境的制约。有些地方返乡农民工创业已经形成了经济发展的亮点和新的增长点,但舆论导向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无论是电视节目还是广播或报刊等媒体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报道仍比较少,并未营造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力支持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回报家乡有功的社会舆论氛围。在返乡农民工创业过程中,有些相关单位不仅不提供应该的服务和优质服务,甚至还故意设障碍。
4.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目前,中西部地区在大力招商引资和“招大商”的形势下,返乡农民工创业似乎无足轻重,再加上欠发达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从人数和比例上与东部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并未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尽管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予以扶持,但真正落实起来却十分困难。企业从开户申请到正式投产运转,中间“审批部门多、办证时间长、收费项目多”,导致返乡农民工创业初期成本过高。不少农民工创业者的感受是“业未创、身先疲、心已死”。
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从战略高度对待返乡农民工创业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实行各种鼓励和优惠政策。
第一,建立一套有利于中西部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有效机制。根据各地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技能和创业优势,统筹规划创业园区的建设,形成各具特色且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园和创业园。产业规划要考虑到农民工的具体情况,留出一定的空间让返乡农民工创业。要把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纳入县、乡镇领导的考核体系。调动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财政支农资金要有一定的比例支持中西部返乡农民工创业。
第二,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的力度,设立农民工创业培训的专项基金。要以县和乡镇为主,整合现有的培训资源,筹集专项基金和财政专项拨款,加大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创业能力和企业管理制度方面培训的力度。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能够接受法律法规和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尽快具备办企业的个人素质和创业能力。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指导、企业诊断等服务,使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组织交流活动和科技讲座,使创业者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大力发展农村金融,让返乡创业人员能够及时筹集到发展企业的资金。政府应积极协调银行与返乡创业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创新农村金融新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要求的农民工创业者从贷款额度、还贷时间上放宽限制,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要充分运用财政、扶贫、支农等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财政用于扶持开发区、创业基地建设、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和扶持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和农民工创业担保专项资金,结合返乡创业者在科技研发、产品开发、小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对农民工创业的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和引导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互助合作,寻找民间融资新途径。
第四,政策上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有利于返乡民工因地制宜、创业致富的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他们返乡创业。只要不违背法律就应尽量给予优惠并且能够真正落实。对返乡创业者实行“零门槛”准入政策,对“回流型”重点企业实行领导联系制。另外,应将返乡创业者列为招商引资对象,与外地客商同样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应该享受国家和当地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的各项优惠政策。凡吸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政策扶持对象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第五,营造良好的返乡创业氛围。要大力宣传农民工创业成功的典型,对返乡创业成功的农民工给予一定的社会地位,营造创业光荣的社会氛围,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热情。设立奖励基金,每年评选一批创业成功的农民工,对发展较快的企业给予重奖,鼓励返乡创业的企业做大做强。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努力营造诚信环境、和谐氛围,为返乡创业的志士能人提供一个大胆创业、放心创业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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