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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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 强
摘要:2007年,我国开始施行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打破以往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作为执行新准则的信息披露方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反应。分析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给信息披露带来的影响,阐述了新会计准则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的策略。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4.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8-0166-02
一、新准则给会计信息披露带来的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原有会计准则相比,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扩大了财务报告要求披露的会计信息数量和涉及范围,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增和改进的一些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会计信息披露的信息量,但对于非财务信息量的披露还不够,只有基本准则对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性质做了简单的说明。在会计信息方面,新会计准则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特别地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此外,它还在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同时兼顾了中国经济的客观环境和发展特点。新会计准则体系在会计计量、企业合并、金融工具会计等方面实现了突破,起点比较高,覆盖面广泛,内容完整,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标准,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领域的诸多空白。这些变化都会给会计信息的披露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经营业绩的波动性增强
由于公允价值本身就受市场波动性的影响,而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势必影响企业会计上表现的经营业绩。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国际上较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相比,我国作为活跃市场事后证据的市场价格等交易信息系统还不够完善,难以为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的鉴证提供可资依赖的、必不可少的证据。而且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金额都是时点数字,编表后几乎所有的公允价值都会发生变化,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应作出相应的变化。
(二)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增大
尽管公允价值表明了资产的价值,但是进入利润表的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是未实现的收入,使得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变得更大。而且长期资产公允价值上的损益与现金流量的差异时间更长,如投资性房地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损益与现金流量的时间上差异可能更难把握。实际上,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等同于资产的实际变现金额,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不能等同于将来的现金收益,这样使得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额给报表使用者增添了新的难度,这不仅需要更多的会计专业知识,对新准则更透彻的理解,还需要企业披露更多的有用的信息。
(三)会计信息受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影响
会计上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但经济业务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职业判断,比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损益需要对业务的商业性质作出判断。除了存在唯一市场价格的公允价值,如股票价格,很多时候公允价值都需要判断,如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市场价格并非唯一,即便是同类型的房产,公允价值的连续获得性、满足可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等也不一定是一样的。除了判断以外,还需要很多人为的估计,比如,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时需要估计可收回金额,其中未来现金流量和取得现金流量的年份带有很强的人为估计因素。
(四)利润表项目重分类的影响
除了会计准则变化对利润表的影响外,利润表项目重分类对一些财务指标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突出的是投资收益中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按照新会计准则,投资收益属于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从而影响了营业利润少数股东权益不再从净利润中扣除,使得净利润成为企业的实际利润,而不再是属于公司股东的利润。
三、新会计准则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
(一)公允价值往往成为利润操纵工具
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方式。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对公允性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并且在现实中,公平交易与自愿行为在市场交易中也难界定。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却是一个难题。因此,对公允价值在市场非充分条件下计量时由于过多涉及评估者的主观因素会导致公允价值很容易成为新准则下会计操纵的工具。由于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合并等交易容易成为企业粉饰利润的工具。因此,公允价值的引入应受到高度重视,新会计准则也应相应制定制约和规范的制度进行约束和管理。
(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和方式不合理
新会计准则提出了按照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摊销其价值的方法,指出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改变了原准则一律分期平均摊销的做法。此外,新会计准则提出了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的有限使用寿命内摊销,没有强调按照法律规定年限摊销。新会计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式与摊销年限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给予了企业会计处理很大的灵活性。无形资产不同于固定资产,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摊销年限,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一定的标准可依,导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浮动性大。新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再强制要求直线摊销而采取在持有期每个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的处理方式。因此,个别企业可能会趁机把一些使用寿命有限的资产划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资产,以减少摊销费用,增加每其利润。
(三)企业合并的权益结合法存在缺陷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照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这表明,今后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企业合并,很多都可以按照权益结合法来处理。由于权益结合法,不需要采用公允价值,其易于操作性越发明显。另一方面,权益结合法可能会给利润操纵留下较大的空间。上市公司往往在合并后,迅速处置被合并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的资产,据此制造企业合并带来业绩显著提升的假象。因此,权益结合法可能成为个别公司进行企业合并的动因,权益结合法的蔓延势必成为会计信息失真的增长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将任重道远。
(四)会计信息缺乏前瞻性
新准则体系中我国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历史报告,强调对已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结果的总结。而财务报告使用者总期望不仅获得其过去的经营情况,还可以获得企业未来价值的预测性信息,比如,企业未来的风险和机遇、企业管理当局的未来发展计划、企业盈利性预测等,以便做出比较适当的决策来把握机会或规避风险。新准则体系下财务报告列示的数据信息仍局限于以往经营状况的简单描述,会引起数据信息的历史性与决策活动的未来性之间的不对称。
四、新会计准则在信息披露方面的改进策略
(一)为公允价值的使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创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以便公允价值的取得公开且方便,同时对公允价值的确认、运用建立更严谨和完善的管理、监督准则和制度,是新准则仍需要努力完善的地方。公允价值的需通过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资本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监管、职业道德建设等系统工程来解决,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引入公允价值,逐渐保持与国际同步、公开的准则体系,我国现阶段还需要建立相应支持性市场和更完善的监督体系。这样,才能达到引入公允价值的真正目的,使交易经营活动的信息反馈更真实、公允。
(二)规范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方式
新会计准则在无形资产摊销方式上,给与了企业比较大的可选择空间,对于这种空间,要进行管理和控制。摊销方式可以提供多种选择,但是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应规定相应的选择。这样才能达到既灵活又充分适应各类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使得新准则的灵活性和适用性发挥到最大效用,且能够很好地控制企业的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不随意更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达到不良意图的会计操控目的。
(三)对权益结合法进行严格监管
由于权益结合法有利于改善合并企业的财务状况,并留下了利润操纵空间,而被多数国家限制或禁止使用。目前,我国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从制度上防止企业利润操纵,而此时在缺乏相关规范的情况下,新会计准则在企业合并方面的规定仍旧不够完整和全面,比如换股合并的会计处理仍无规范可循。要抑制新准则下利用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进行操纵,仍旧要从制度规范、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对于交易的实质性、资产账面价值的确认等等需要更严格的把关。制定和完善相关规范,充分披露相关财务、非财务信息,是目前的新准则体系下需要进一步进行的工作。
(四)提高会计信息的前瞻性
企业间竞争加剧,经营风险提高,预测和了解前瞻性信息有利于经营者、投资者及相关利益主体了解企业未来发展状况。预测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靠的保证,但是可以弥补没有预测信息的不足。企业应该根据过去的信息,采用前瞻性预测原则,分别编制预测资产负债表、预测利润表和预测现金流量表,对编制的预测报表要有一定的制度进行规范以便提高准确性。目前条件下,建议借鉴美国公司的做法,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在提供财务报告分析和解释时同时提供公司业绩和前景讨论及分析,包括对现在已知的趋势、事项和不确定性对于公司流动性、资本资源和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的评估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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