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析实施新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彭朝阳 吴熙君

  摘要: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在会计基本原则、要素和政策选择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别。新准则的发布对上市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债务和所得税等都将产生影响。要保证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和执行,需要国家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企业作为执行主体,也需要在学习新准则的基础上做好充分的准备;中国证监会作为上市公司的监控机构应配合会计管理机关作好监督管理工作,企业也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形成自觉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以确保新准则的合理运用和有效实施。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内在价值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9-0098-02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个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是中国融入全球化经济的制度保障,它的实施将使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使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增强。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将对上市公司产生一系列的影响,以至于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状况都将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一、新、旧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会计基本原则方面
  新会计准则继续保留了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二)会计要素计量方面
  新会计准则在应用公允价值时把握这样一个原则: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同时引入公允价值,但是运用公允价值总体上要把握两点:一是要存在活跃的市场,二是交易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没有第三方干扰,讨价还价形成的价格,也可以说是公允的。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三)会计政策选择及其他方面
  我国修订的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主要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的流转状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规定,企业以前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年度不得转回,其中,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财政部认为,此时抵债物资虽然可能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但是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是非关联方,双方的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还修订了关于合并报表基本理论、金融工具准则等等。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国际趋同的大背景下,我国构建起了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从纵向上看,新旧会计准则体系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客观地评估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一)存货方面
  存货计价方法取消后进先出法,对于正在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存货计价的企业来说,会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如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如果在将后进先出法变更为先进先出法的当期,出现有色金属涨价情况,则会导致当期成本下降,利润增加。
  
  (二)金融资产方面
  (1)应收款项
  新会计准则将应收款项列为金融资产,对其统一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目前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随意性。
  (2)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投资不再按区分长短期投资进行列报,而是将投资分为交易性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资产减值计提方面的调整所带来的影响负债表资产项目中列报。同时,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投资减值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也按照这种分类详细地规定了不同情况下不同投资减值的计量,使一直缺乏可操作性的投资减值损失的计提有据可依。
  (3)长期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旧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方面的突破,主要体现在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和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这两个方面。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便于实务操作,避免了长期以来上市公司因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无据可依而导致的计提和转回的随意性。
  
  (三)债务重组方面
  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股份的公允价值以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新入账价值间的差额,均允许计入当期损益。执行新准则的债务方企业可以因此而获得利润,一旦债务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可能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当然,对于债权人而言,上述差额则相应形成债务重组损失。
  
  (四)借款费用方面
  新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企业如果借款,会发生借款利息等各种费用。对于这些费用在会计上:一是将借款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即通常所谓的资本化;一是将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即通常所谓的费用化。借款费用作费用化会计处理,会增加当期费用,减少当期利润;借款费用作资本化处理,会减少当期费用,从而增加当期利润。
  
  (五)所得税方面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应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策略思考
  
  会计准则只是一个生产会计信息的技术规范,它解决的是“该如何办”的问题。对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和执行,我们要依靠企业、注册会计师行业、证监会等多方面的努力,通过加强监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投资者甄别会计信息能力等系统工程来解决。
  
  (一)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我国《会计法》至今尚未出台实施细则和标准,尽管我国会计准则也有应用指南与其配套,但这仅是操作性指南,而并非是实施规则和处罚标准,致使在会计准则实施中无规则可依,无标准可循。应尽早制定与具体会计准则相配套的《会计准则实施规则与处罚标准》,明确会计准则执行的基本规则以及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罚标准,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完备的准则,执行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新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同时,《会计法》中应增设“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条目,对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目标、原则、程序、方法、措施等制定明确条款,对会计准则地位予以法律认定,以此强化全社会的会计准则观念。
  
  (二)企业作为执行主体,做好充分的准备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上市公司及其财会人员、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还是相关监管机构以及报表使用人对新准则的掌握程度会直接影响这次新准则的实施效果。上市公司作为执行主体,应及早地组织好人员培训,使财务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充分掌握新旧会计准则的区别所在,对因实施新会计准则给各项资产、利润等项目带来的变化实现顺利衔接和对接。企业通过运用新会计准则,尽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对于施行后可能要求披露的以前从未披露的财务信息,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建立监管体系
  1.建立企业外部控制机制。中国证监会作为上市公司的监控机构,应开展大规模的专业培训,促使全系统监管人员尽快掌握新准则的精神。由于现行的证监会已发布的相关法规,是与旧会计准则相适应的,与新的会计准则有较大差异,证监会应逐条讨论新准则对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的影响,尤其是一些急需修改的地方,要赶紧修改,使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计算及会计信息的披露规则尽可能地与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协调一致。同时,会计管理机构要在监管中发挥强势主导和协调作用,实施由站在中立立场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监督,以新准则、法规为准绳,查验会计资料,作出正确评价,揭露存在问题,这是保证企业向外披露会计信息质量的最后关口。
  2.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形成自觉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以确保新准则的合理运用和有效实施;准则监管者要把企业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列入相关法律,并把其规范为企业经营者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会计行业惩罚机制和会计从业人员奖惩机制,以促进会计监督逐步程序化、制度化。
  总之,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说明:中国的会计职业界致力于提高透明度和执行高水准的执业准则。这不仅有利于会计职业,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中国民众和整个中国经济。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变化所引起的净利润变化,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经营运行和内在资产价值,公司经营运行的效果是会计的前提而不是因为会计准则变化影响公司经营运行效果,对于公司内在资产价值来说,也是如此。新会计准则只是让会计数据更能够贴近公司内在价值而不是改变公司内在价值。
  
  [责任编辑 冯胜利]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047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