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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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晶晶
提要真实性是会计信息最根本的要求,而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极为普遍。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角度出发,提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若干构想。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公司治理结构;信息失真根源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纵观会计发展历史,会计已经从简单的记录事项并向所有者报告管理者经营业绩的阶段演变到向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会计的目标相应地也从报告解除受托责任拓展到优化配置资源。但是,从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现状来看,会计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没有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甚至有时还误导了资源的流向,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真实、相关、及时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真实性是最根本的要求。本文试图立足于公司治理角度,从理论层面揭示会计信息质量是怎样受制于环境并积极地影响环境的。
一、会计信息失真、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含义。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给决策者带来不利影响的行为。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企业经济活动有所偏差情况可分为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会计信息的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歪曲经济活动的会计事项;会计信息的无意失实是指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可见,会计信息失真是一种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蓄意违反的行为。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最大特点,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契约关系之上的。在这种契约关系下,公司所有者是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使经营者和股东利益一致,同时通过约束机制尽量避免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这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制度安排就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性缺陷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
从会计信息供应链来看,会计信息是从由管理当局控制下的会计人员开始生成,然后历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终得以向公众披露。若将公司治理置于会计信息的供应链中,我们可以发现,符合一定质量的会计信息与公司治理中的管理当局、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责任和作用等密不可分。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制度性缺陷,这是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的最根本原因。
(一)国有股股权主体缺位导致内部控制机制缺失,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股股权主体缺位,没有理性的管理者代其行使股东职权,这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之一。从理论上讲,国有股的最终所有者是全民,但是全民并不能直接行使所有权,而是通过多级委托代理制委托代理人去行使,各级代理人虽然通过一定的方式被确定为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但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只是国有股股权的代表在外在形式上的更替,其背后仍然缺少所有者真正意义的监督和约束,使得真正意义上的国有股股权主体实质上“缺位”,进而弱化了国有股股东对公司经理人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仅靠道德的约束,显然无法使国有股股权的代表如同经营自己的资产那样尽心尽力地经营国有资产。此时,会计意义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内容,由于国有股股权的代理人不具有所有权,其虽然拥有对资产的控制权,但其没有索取其控制资产所产生收益的权利,从而缺乏监督上市公司的足够动力。经营者为了获取更高的报酬或职位而操纵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政策,盈余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被扭曲、虚构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内部人控制进一步加剧了会计信息失真。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突出特点是:国有股所占比重过大且股权高度集中,形成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在这种特殊股权结构下,董事会及董事长就只能是国有股的代表,需要由政府来任命,而不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这就意味着董事会成员可以不向全体股东负责,不受股东的监督,当然也难以受到经理人市场的制约。同时,董事会本应是所有者的代表,对经理有着监督、控制和评价的职责,但在内部董事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使其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在很大意义上形同虚设。而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其成员往往是企业内部人员,与董事、总经理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常常是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加之专业知识的缺乏,结果往往流于形式,对董事和经理的监督作用十分有限。另外,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得社会公众股比重过小且分散,对上市公司经理缺乏相应的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向脱离股东意图,企业会计行为的价值趋向直接受制于经理人偏好,使会计信息成为经理直接操纵反映其意志的工具,公司经理人员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或为了上市、配股圈钱,或配合二级市场炒作,任意粉饰报表、披露虚假会计信息。
(三)外部控制市场弱化为披露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机会。目前,我国外部控制市场弱化,外部控制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会计信息质量的外在约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从而为我国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机会。在我国,虽然产品市场的竞争逐渐激烈,但受到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股权结构的影响,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及兼并市场等外部控制市场仍缺乏竞争。首先,我国的资本市场目前还不是一个有效的市场,应有的约束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本市场缺乏流动性,占很大比重的国有股不能真正流通,股票价格不是持股各方充分博弈的结果,基本上不能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致使股价对会计信息的反映较弱;其次,经理人市场和兼并市场缺乏竞争性。目前由于在现有体制下缺乏客观评价经理人的市场机制,很多经理人仍由政府任免,较少通过竞争性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来选择。而这种缺乏竞争机制的任命方式无疑极大地影响了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也弱化了经理人市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外在约束力,经理人面临的约束徒具形式。在现有股权结构下,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得其他公司不能控股、收购或兼并这些公司。虽然近年来允许国有股、法人股通过协议转让,但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使得政府仍然能够干预应由市场进行的资源配置活动,严重限制了兼并市场作用的发挥,从而弱化了兼并市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外在约束力。
(四)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会计质量的影响。会计信息是优化经营者激励的信息基础。一方面它是合理设计经理报酬契约的直接基础,委托人根据会计信息反映出的公司业绩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另一方面会计信息是市场评价公司价值的基础,从而对激励经营者发挥引导作用。经营者操纵会计信息会导致激励约束机制失去评价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基本上还是以财务性指标来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业绩,或是根据对内的预算或利润差异分析报告进行利润差异分析,或是根据对外财务报告,通过计算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指标进行指标分析。计算财务性评价指标的原始数据主要来源是会计数据。但这种财务性指标业绩评价方法,只注重最终取得的财务性指标是否达到预期标准,是否比前期有进步,而不去探求财务数据背后的真正来源,忽略对企业经营质量本身的分析。业绩评价对企业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业绩评价中,过分倚重于当期的财务性业绩评价指标,势必导致企业管理人员只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远利润,甚至诱使企业管理人员投机行为的发生,以损害企业长期业绩的成长来换取暂时优秀的业绩。当即使通过以牺牲长期利益也不能达到预期财务性评价指标,这种投机行为发展到极端程度就演化为直接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编造数据以达到预期的业绩评价标准。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消除会计信息失真
(一)解决国有股权主体缺位问题,降低国有股比重。对于国家需要控股的一些上市公司,可以为其国有股找一理性、人格化的管理者,代其行使股权的职权,使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按照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来进行。当然,这一股权管理者不应再由地方行政干预色彩较浓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局担当;对于国家需要退出的一些竞争性领域的上市公司,可以将大股东的地位让位与社会公众或法人,创造条件促使国有股上市流通,由他们根据自身的利益强化对公司经理人员的约束,使其各方面的工作包括会计信息披露都规范进行。一般认为,当公司股权具有相对集中度,有多个相对控股股东并存时,有利于加强公司治理机制的制衡力度,从体制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护投资者利益。实行国有股减持使国家股权进一步降低并产生多个有能力和积极性控制企业的社会股东,这才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治本之策。2001年推出的国有股减持方案之所以未被市场接受,主要是因为定价方式完全由政府主导,没有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利益。另一个可供选择的政策就是进行国有股分持,形成前几名国有股东虽然拥有较高比例股权,但彼此相差不大的格局,增强大股东之间的制衡,阻断单一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这就从源头上杜绝了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发生,形成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内在约束。
(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被看作是监控经理人员行为的一种工具,他们将导致公司更多信息更多地自愿性披露。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程度就越高。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大股东对董事会的操纵,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独立董事关键是要独立,即与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刚刚推行,如何保证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权力,在重大决策、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真正发挥作用,减轻内部人控制的影响,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以防止独立董事在一些公司中仅仅成为一种象征、甚至成为一些高管人员谋求自身利益的工具。
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同时,要强化审计委员会的建设和管理,由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直接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有利于重大事项的及时解决,有利于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有利于防止会计信息失真。
(三)强化监事会职权,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依法明确规定监事会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权;(2)对董事会(及经理)违法行为的制止权;(3)对董事、经理危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纠正权;(4)建议召开股东大会权;(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尽管我国公司法对监事会的监督权做了规定,但实践中出现了监事会虚化的现象。从目前来看,监事会功能软弱,缺乏有效的手段对经理层和董事会做出有效监督,也就无法代表全体股东对董事会和经理层通过的会计报告提出实质性的异议,更不会对经理层提名、董事会聘请的注册会计师提出否决,只是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监督无法得到保证。对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企业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内部制衡机制,即:董事会行使决策权,经理层行使执行权,单独设立审计委员会形式使用控制权。审计委员会直接向全体股东及有关监管机构负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权、聘任和解聘注册会计师、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对董事会决策的质疑等权利。这样可通过内、外部双重的真正具有独立性的审计,来加强对会计信息生成“路径”的全程监控,防止大股东或内部人对会计信息人为的操纵。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在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下,经理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自身效益的最大化,与股东追求的公司资产不断增值的目标不一致,两者的利益会在一定情形下产生冲突,如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因此,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经理人与股东的目标趋于一致。为此,可借鉴国外一些经验,进行薪酬体制改革,使其更具有激励性、公平性和效率性等特点。同时,要注重对经营人的长期激励,推进经理人增持公司股份和股票期权的试点。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许永斌,裘益政.金融危机下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会计准则研究.会计研究,2009.
[2]桂高山.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与会计报表审计的措施.财会研究,2009.18.
[3]郭云.会计虚假信息的危害及治理对策.财会研究,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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