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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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韦小敏
提要本文分析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阶段及履约阶段的信息不对称,并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采取有效手段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最后提出从加强政府引导、建立合理的契约和培育工程项目建设市场信用等方面完善工程项目建设中信息不对称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工程项目建设
中图分类号:F281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信息不对称理论及其应用研究在我国相当活跃,是由于美国的乔治・阿克尔洛夫、迈克尔・斯彭斯、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三位经济学家因“对充满不对称信息市场进行分析”做出重要贡献而荣获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所谓信息不对称就是在市场交易中,当市场的一方无法观测和监督另一方的行为或者无法获知另一方行动的完全信息,抑或观测和监督成本高昂时,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所处的不对称状态。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微观信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核心内容,用来说明在不完全信息市场上,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的不对称分布对市场交易行为的影响及由此产生的市场运行效率问题。这种对相关信息占有的不对称情况,导致在交易完成前后可能分别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严重降低市场运行效率,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出现市场交易的停顿。目前,信息不对称理论被广泛应用于金融、保险、证券、审计等各种领域,且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因此,将信息不对称理论引入到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
工程项目具有规模大、周期长、投资多、一次性完成的特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技术复杂性和系统性强的要求表现出风险大、参与单位多、常受到不确定因素干扰等特征。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普遍,工程建设领域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信息不对称,这就造成了工程招标阶段的逆向选择风险和工程建设期的道德风险。
(一)招投标过程信息不对称风险分析
1、逆向选择风险。当业主在建筑市场上对拟建工程进行招标时,业主更多地了解自己的详细建造意图,但对投标人的信息了解较少,如承包商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实力等信息。而承包商对自身的了解较多,而对业主的实际技术、管理能力以及财务状况等信息了解较少,因此,业主在选择中标人时面临着信息经济学里的信息不对称下的“逆向选择”问题。
2、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泛指那些因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承包商为了承接到工程,可能采取恶意报低价等方法达到中标目的,相对业主而言承包商具有专业知识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信息严重不对称,由于其报价低于企业的生产成本,因此一旦中标开始建设,他只能采取偷工减料、降低材料标准、降低设计标准等方式来减少企业的管理成本,最后导致不合格的建筑产品,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业主的损失将是不可挽回的。同时,为了增加企业的收入,其必然通过种种方式向业主进行高价索赔。
3、资格预审流于形式。在工程招投标时,当报名的投标人的数量较多时,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筛选,但现行招投标制度没有详细规定资格预审的评判标准,造成整个过程可以不公开、不透明,有暗箱操作的嫌疑;还有个别项目的资格预审过程甚至没有任何评审记录,只有一个所谓评审结果,招标人具有操纵的权限,实际是公开招标变相成为邀请招标。
4、标底泄露造成投标报价不公平。标底在开标前属于保密信息,其目的为了促进竞争,是甄别承包商能力提高整个市场效率的必要手段。但某些情况下,承包商为了取得主动,往往付出一定信息成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标底信息,出现信息泄露,从而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二)在履约阶段的信息不对称分析。当业主选择了承包商,并签订了承包商合同之后,同样存在着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承包商比业主更了解自己的建造行为,如使用人员的素质、材料的质量、建造方法与技术等。而大多数建设项目的业主并不能真正了解承包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业主只有根据承包商过去在其他工程上的表现来判断,但由于企业运作和人员流动,承包商的实际能力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动,另外业主不可能完全掌握承包商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施工,是否有偷工减料行为和 “偷懒”行为。但是,在工程上这些信息承包商要比业主清楚得多,而业主在消除这些信息不对称时,需要花费成本,如雇用监理工程师等。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就是信息劣势方,而承包商就成为信息优势方。同时,承包商不了解业主的信誉和资金能力,由于业主的道德风险有意拖欠工程款,这时承包商对业主的不利选择将给自己带来损失。因此,在这种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双方都存在着不确定性,都不能完全控制选择行为的最终结果,都存在着由于不利选择而可能造成的风险,其根本原因是商业信誉,也就是存在道德风险。
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生产效率低下都是客观存在的。根据信息经济学的理论,为有效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可以采取以下的手段对其加以控制,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
(一)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招投标阶段的信息不对称管理。在工程实践中,业主首先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提交投标保函,启动对投标者的筛选机制,这就有效地阻止资金实力较弱的不合格投标者;在招标过程当中要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可以根据投标人的资产规模、企业资信、组织规模、业绩、人员素质等情况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对有高技术、抗风险、讲信誉的企业进行筛选,淘汰资质不合格以及无法胜任工程要求的投标人;业主还要制订合理的标底进行必要的调节,同时还要采取严格措施保证标底信息不被泄露,确定投标人报价是否低于“企业的个别成本价”,以剔除恶意竞争投标人,还要实力较强的企业报出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让他们有利可图;在评标时,业主事先制定出的标底占一定权重,各有效投标报价占相同权重的加权平均值作为最后用来评分的基准价。这样的基准价有利于创造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使整体素质好、综合实力强的投标人积极投标并能中标,从而淘汰虚假报低价或高价的投标人,将逆向选择风险降至最低。
(二)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履约阶段的信息不对称管理。业主在工程建设期间可以雇用了解质量、投资及进度控制的工程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把关。监理人员作为专业工作人员,其对工程现场的施工技术、计量和质量要求等均较了解。业主通过工程监理实现对承包商的监督,以减少与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承包商为了让业主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资信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履约阶段还可以通过提供履约担保和高效管理的方式证明自己资金实力足够雄厚且有意参与工程项目承包。对于业主则可以通过提供预付金保函和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降低双方在履约阶段的道德风险。
三、完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路径选择
(一)加强政府引导机制。政府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宏观调控是引导工程项目正常发展、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工程项目建设体系,确保项目建设从前期策划、勘查设计、工程承包商、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二)建立合理的契约机制。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实质上属于契约关系,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均衡,建立合理的契约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其核心是建立刺激一致性的信息机制,使业主与承包商的目标一致。业主为了使承包商在其不能观察的行为中不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损害自己的利益,需要设计一种既能达到业主目的,承包商又愿意接受的契约。
(三)培育工程项目建设市场的信用机制。在评标时,对投标人业绩强、质量高和信誉好的投标人以较高的分数,使得其中标概率增大;而对于信誉差且有虚假报价中标记录的投标人则取消其参与投标的机会,以此鼓励信誉度较好的投标企业。同时,积极发展和培育代理机构、中介机构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高招标、投标质量,从而逐步在建筑市场形成诚信为本的良好信用体系。只有加强诚信建设,才能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信赖、相互认可的经济关系,才能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龚健冲,杨雪玲.施工招投标领域的信息不对称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00.18.
[2]张德群,关柯.建筑业信息模型及信息不对称分析.哈尔滨建筑大学学报,2000.8.
[3]刘贵文,胡国桥.信息不对称与工程项目建设.生产力研究,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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