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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建设中国特色合作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延生

  提要 本文旨在了解世界各国合作社的发展,吸收其有益的做法,借鉴其成功经验,进而对建设中国特色的合作社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国特色的合作社;日韩模式;欧美模式;澳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当今世界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是日韩、欧美、澳新三种模式。“日韩模式”,主要是发展壮大基层,以服务农业为主,县以上综合经营服务社会;“欧美模式”,主要是宽领域的综合发展,组织机构除按行政层次设置的系统管理机构外,还建立了各专业的全国组织系统;“澳新模式”,兼有“日韩模式”的特点,主要开展以农副产品为主的代理制经营。
  各国合作社是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中产生和发展的。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及其经营机制不同,各国合作社虽然有一定的差异,但与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直接的联系。各国合作社的共同点:
  1、都是家庭生产基础上的专业合作;
  2、农民完全自愿参与合作社的活动;
  3、承认个人产权;
  4、民有民营。
  合作社是各国农民长期实践所选择的共同道路,也就是人类创造的共同财富。在学习借鉴中,有几方面内容值得深入思考:(一)合作社与社会的关系。“合作社可以给你帮助,你可以帮助合作社”,简明扼要说明了合作社与社会的关系,合作社既有唱主角的方面,也有做补充、配角的方面。各种形式的合作社,不仅为合作社社员提供多种服务,而且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合作社既可以在国内,又可以伸向世界,它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需要它,它也需要社会;(二)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合作社是需要帮助的人通过联合获得最大帮助,是帮助比自己困难的人的一种方式,是合作者一起合作、一起发展的过程。合作社在处理与社员的关系方面号召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以增加合作社的竞争力和凝聚力;(三)合作社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关系。合作社通过商业行为和社会行为提供有效服务与合作,促进社会文明与进步,使合作社的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相结合,成为合作社成长和发展的力量源泉。
  借鉴国外合作社发展的经验,我国合作社正发生着一系列深刻变化:
  ――从计划型合作社向市场型合作社转变。市场型合作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占主导地位,发达国家以及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合作社一般都属于这一类型。而我国合作社正从计划经济中脱胎出来,要建立市场型的合作经济组织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几十年来,我国的合作社长期运行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中,农副产品收购,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完全靠国家计划,收购和供应所需大部分资金靠拨款,脱离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加之几次把合作社升级过渡为“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很大程度上疏远了同农民群众的关系。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离开农业,国民经济基础就不稳固;离开农民,农业就不可能得到较快发展。要使我国农业走向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国家的财力、物力无法充分满足需要,要加速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就必须重视合作社,特别是供销合作社的力量。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把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从计划型合作社转向市场型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从集体所有制向合作制转变。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合作社,一般是按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把农户和家庭农场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这种体制有利于农户和农场主关心科学技术进步,不断增加科技投资,采取先进技术发展农副业生产,提高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以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我国的合作社特别是供销合作社,过去一般称为集体所有制经济,但由于民主管理流于形式,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农民对发展合作经济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情况下,中央做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要求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农民发展商品生产,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按照合作制原则创办各种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把生产加工、销售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都可加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成为合作社的社员,社员共有财产,共同管理,共同享受利益。这种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是多种所有制的合作与发展,是以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为纽带的联合与合作。只有坚持合作制的合作社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从单一门类向多样化转变。从行业门类上看,国外合作社已形成完整的结构体系。日本有中央综合农协和专业农协之分,德国有流通类、加工类、服务类和专业联合社之分;在基层更是形形色色,药剂师合作社、医生合作社、运输合作社、交通合作社、电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葡萄酒合作社、嫁接合作社、搭架合作社,等等。巴西、加拿大合作社又有奶牛与乳品合作社。而我国合作社在组织和经营结构上基本是单一的,像消费合作社、建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种各样的专业合作社仅仅是刚萌生。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突破了经营范围的限制,开始向综合经济体转变,尤其是第三产业,更应着重发展。
  ――从注重公共积累向实现共同致富转变。国外合作社发展的生命力在于合作社的直接目标是为社员群众谋利益,合作社的社员能够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我国合作社长期以来注重增加集体积累,较少注意社员群众的经济利益。结果,不仅影响了社员对合作社的关切度,而且降低了农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成功的关键在于农民从中得到了好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正是这个“剩下都是自己的”,激发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生机和活力。我国供销合作社要获得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改革单纯注重集体积累,而忽视社员群众利益的做法,使社员从供销合作社获得直接的利益,创造社员共同富裕的生活,使社员拥护和支持供销合作社。
  ――从章程管理向法律治理转变。国外合作社大都是通过法律来规范和治理合作社的。1852年英国最早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合作社法《勤勉节俭社团法》。随之,各国合作社立法得到了广泛发展,德国颁布合作社法《关于购进和经营合作社的私人合法地位法》,日本有《农业协同组合法》,法国有《农业共同经营组合法》,美国有《农产品销售合作法》等,规范和治理着各国合作社的发展。我国建国初期,为使合作社尽快走上正轨,曾起草《合作社法(草案)》,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正式颁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布的一系列有关集体企业的政策法规,因其调整规范的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合作社,所以这些立法难以归入合作社法之列,至今仍然由供销合作社的章程规范管理着各级合作社行为,在社会和法律上没有太大的约束力,为此应尽快颁布我国《合作社法》。
  总之,随着上述几个转变的加快,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日趋成熟,业务经营将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向系统化经营发展。不少商品的经营已经和正在形成纵横交错的一体化经营,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拓展;二是向专业化经营发展。以主要产品为基础,组织农民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有力地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三是向对外贸易发展。为与世界贸易接轨,向国际市场进军创造条件。
  面对经济、科技全球化趋势,如何推进我国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型的合作经济。纵观世界合作社,从产生、发展到目前,经历了20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这些经验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但是,我国的社会制度、基本国情与这些国家又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抄照搬国外的经验,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进行创新,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体制和机制;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合作社价值和原则;三是参与和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体现农民和社员根本利益;四是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借鉴国外合作社建设的经验,总结我国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可以概括为:实现“根本目标”,就是实现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根本目标,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兴办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同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坚持“三为宗旨”,就是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在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中发挥作用,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为发展农业、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做出贡献;遵循“三自原则”:一是自主。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二是自治。社务民主管理、领导班子民主选举、重大决策民主协商;三是自助。盈余除必要的积累外,按股分红、按交易量返还社员;落实“三项要求”:一是民有。入社农民在合作社中占有全部或部份产权;二是民管。由社员群众当家作主,把合作社的管理真正交给社员管理;三是民享。合作社的利益由社员分享,使社员真正成为重要受益者。
  新阶段,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新模式、新框架的构建,是一个渐进过程,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现阶段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改造基层社
  
  以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改造基层社,逐步把基层社建成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的联合社。联合社的职能:一是按出资额行使出资人职能,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二是组织发展新的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三是按开放办社的原则,搞好与农产品加工类乡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协调与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关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改造基层社,建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社要在系统内外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充分利用自身在资金、技术、设施、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与农民共同创办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社有资产入股、组织农民入社等形式兴办;可以依托现有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兴办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引导农民自己组建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食品与日用工业品的连锁经营,在基层社兴办连锁超市和消费合作社,吸收城乡居民为社员,建成合作经济组织。在食品与日用工业品消费领域变与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单纯买卖关系为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发展化肥、农药的连锁经营在基层社兴办农资连锁超市和农资消费合作社。吸收农户入社,建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农资消费领域变与农民的单纯买卖关系为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在基层社兴办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中,要尽量吸收农民参股,把市场建成合作制或股份制企业,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二、以发展龙头企业和企业制度创新改造社有企业
  
  过去我国大部分供销合作社的社有企业不具备合作企业的性质,与一般企业没有大的区别。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一部分龙头企业按合作制原则运作,已经建成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少数吸收专业合作社入股,建成了股份制企业,也具备了有中国特色合作企业的性质。在近年发展的食品、日用工业品和化肥农药的连锁经营中,由于把各级连锁超市建成了消费合作社,具备了合作企业的性质。其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与农民还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有的为农民下订单,有的为农民让利,但多数还是买断制,这样的企业不具备合作企业的性质。还需要大力推进调整与改革:一是对社有企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把社有企业调整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和各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二是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一部分建成合作制企业,直接吸收农户入股,按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运作。一部分建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合作社理事会和专业合作社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同时,吸纳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入股,实现产权多元化;三是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社有企业体制创新的核心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过去社有企业单一的投资结构,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利于企业间的联合,已不适应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的需要。社企不分,权责不明,既不利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也不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要彻底改变社有企业的现状,必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合作经济发展的趋势。
  
  三、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
  
  1、社企职能分开。社企分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放和发展企业生产力的需要,也是理顺社企关系、促进各级联合社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社企分开的思路改造联合社,最根本的一条是社企职能分开,联合社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只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对投入企业的社有资产进行监管。监管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明确到位的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权利,而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同时,联合社作为投资者,也要搞好社有资产的运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调整和优化社有资产结构。
  2、始终坚持开放办社。以开放办社来改造联合社,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扩大合作社发展领域。要打破行业、领域、城乡等各种界限,凡是能为弱小者服务的领域,如消费、住宅等,都可以发展合作社。在改造联合社过程中,各级联合社要在坚持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吸纳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农副产品加工型乡镇企业,农村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各类涉农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经纪人队伍,加入联合社,为其提供多种服务,实现“双赢”。这是供销合作社打破封闭的组织体系,拓展自己发展空间的客观要求。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客观上也需要有一个联合组织为他们提供服务,这就为我们各级联合社充分发挥其功能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必须彻底改变多年来联合社把重要精力放在直属企业经营上的做法,实现联合社职能的转变。
  3、联合社职能在改革中加强。组织社有企业参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用现代营销方式发展新兴流通业态,在生产、流通、消费诸领域与农民和城乡居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对成员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等。
  
  四、以发展现代营销方式改造经营网络
  
  计划经济体制给供销合作社留下了庞大的队伍、宽广的网络。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网点设施陈旧、经营方式落后,传统供销合作社体制的弊端使网络成为潜在的优势。必须推进现代经营方式,重构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优势,在市场拓展中重铸“二次”辉煌。
  1、在食品和日用工业品经营中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展消费合作社,再造从中心城市到县城和小城镇的网络优势,有条件的向大村镇延伸。
  2、在化肥、农药经营中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展农资专业合作社,形成省总公司采配中心统一采购,分公司配送中心配送,基层农资连锁店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农资营销网络。
  3、在农产品购销、农产品及其他商品出口方面,广泛推行代理制,扩大农产品购销和商品出口规模,规避经营风险。
  4、集团经营。改造我们的传统网络,加强网络之间的联合与合作,不能再用传统的行政的办法,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采用市场的、经济的、法律的办法。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包括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在内的新型业态和现代化经营方式迅猛发展。这些现代营销手段广泛应用的同时,也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经营网络。网络与现代化经营方式之间密不可分,只有通过现代化的经营方式来发展联合经营、集团化经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协调的崭新网络体系,我们的网络才会密不可破,我们传统的网络优势才会在现代经营方式的基础上重新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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