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军民融合优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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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劭方
提要西部地区实施军民融合的区域条件既有很多有利因素,也有诸多不利因素。面对军民融合这一发展契机,西部地方政府要积极采取相应策略,通过优化区域条件,实现军工经济与区域经济的互动发展。
关键词:西部地区;军民融合;区域条件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军民融合是指逐步采用共同的技术、工艺、人才、设备、材料,以满足国防和民用两种需要的过程。军民融合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区域上。从我国军工经济的地域分布看,西部地区是我国军工资源相对富集区域。随着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战略及相关体制机制的完善,军民融合对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在军民融合过程中,充分发挥西部国防高科技产业的比较优势,可促进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能推动西部地区军民融合创新系统的构建和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加速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可充分利用当地国防科技工业产业链的拉动效应,形成具有军工特征的新技术产业集群和支柱产业,有力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为充分发挥军民融合的区域经济效应,必须明确西部地区实施军民融合的区域条件现状,以便采取相应对策,通过区域条件的优化来推进军民融合,实现军工经济与西部区域经济的互动发展。
一、西部地区实施军民融合区域条件分析
1、西部地区推进军民融合的区域优势。西部地区现有的国防工业基础为进一步推进军转民提供了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相对全国其他地区而言,西部地区具备较强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势。西部地区集中了全国1/3的军工企业、2/5的国防科研院所、1/2的军工固定资产、2/3的军工人员,西部的国防高科技工业在全数字产品与制造集成系统、新材料技术、高性能船舶技术、精加工技术、环保技术、信息安全、网络工程和生物工程等领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这种优势将成为西部进一步扩展军民融合的强大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以这些军民两用技术为支撑,可大大扩展军民融合的产业链,发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有很大的空间。正是西部地区军民融合的区域条件具有上述优势,在国家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下,西部地区军民融合已有相当的进展。今后,西部地区的军民融合应当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国防科技工业基础上做文章。
2、西部地区推进军民融合的区域劣势
首先,经济技术梯度低,对军民融合的资本、技术支持不足。从全国而言,军民融合落实到某个具体的地域上有一个前提,就是本区域必须具备军工经济可借助的区域优势,如科技优势、人才优势、资本优势、设施优势;否则,军民就无法合作。东部地区民用科研工业均实力雄厚,有些商品的技术水平已超过军工行业的同类产品,还形成了支持未来我国军民两用技术开发重点的高技术产业集群。因此,东部地区在争取和军方的合作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相反,西部的国防高科技工业虽然有较大的优势,但西部民用科研工业实力较弱,民用产业结构层次低、产品技术含量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东部地区,因而西部民用企业难以介入军工领域,市场竞争力差。
其次,区域配套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滞后。军民融合涉及管理方式以及军民分离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在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分工上都将引入一些重大变革。中央政府为推进军民融合,已进行了一系列宏观层面的制度创新,但也需要西部地方政府提供配套的体制机制环境,才能双管齐下,促进西部军地的深层次合作。目前,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在军地融合经济发展过程中所给予的还多是行政上的支持和道义上的响应,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支持。主要表现在:缺乏促进西部军地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如土地政策、对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性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都不十分明确;缺乏军民结合的统筹与协调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层面缺少军民结合的统筹与协调,没有相应的发展规划,没有与军工企业集团的协调机制,很难主动与军方合作。
再次,产业配套环境不理想。一是中介服务平台不完善。一方面有关军事科研需求、军品采购等需求信息,目前只能够传递到原军事体系中的科研单位和军工企业中去,民用企业及其科技人员很难接触到军事科技需求的信息;另一方面民技向军方宣传信息也不够通畅,渠道还未建立。以上都限制了军民之间信息的有效沟通,极大地减少了民用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机会。二是相关的民用产业集群不发达。国防科技工业的布局原则不仅要考虑国防安全,还要考虑经济原则,即要有利于科技进步和效益提高,尤其在近期主要考虑经济原则。这就要求国防科技工业在布局时实现与整个国家已经形成的相应民用产业群分布基本协调,以利于国防科技工业及其与民用科技工业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缩小分工协作的空间范围,改善交通运输和信息扩散条件。东部地区已形成了支持未来我国军民两用技术开发重点的民用高技术产业集群,西部地区却缺乏这样的集群支持。因而,在吸引国防科技工业在本区域内的布局和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军民融合方面,西部地区显然处于劣势。
二、西部地区实施军民融合区域条件的优化对策
在军民融合的初期,由于仅靠市场原则和利益驱动收效甚微,因此地方政府作为拥有特殊权力的行为主体就必须在初期阶段的军民融合中发挥主导作用,积极采取措施,优化西部地区推进军民融合的区域条件。
1、区域产业规划应注重依托国防科技工业优势。首先,在制定产业规划时,既要从产业结构关系上来考虑军工主导产业与配套产业发展的问题,对与区域军工主导产业相配套发展的地方产业做出相应规划,又要在发展地方经济主导产业中,注意发挥国防科技工业的带动作用。其次,为打开军民融合的突破口,应当从军技民用出发,优先发展在现有的军工优势产业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军民两用高技术产业。西部军工在规模、技术和产品上相对东部沿海地区具有优势,相对于区域内的民用产业更是走在前列,而区域民用科技、人才、产业集群相对东部沿海地区处于劣势。这样的区情,决定了从西部民用科技和产业集群向军用转化出发来规划今后西部地区军民融合的产业发展重点是不现实的。当前西部地区军民融合的产业重点在于从军技民用出发,充分利用陕、川、甘三省现有的国防科技工业基础,优先发展核工业、航空、航天、船舶等军民两用技术产品,以军民两用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实现军工产业链的延伸以及民用产业的协作配套,推动西部形成极具竞争力的军民两用高技术产业集群,以此带动军转民全局,实现军民融合。
2、充分认识军民融合的重大区域经济效应,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西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必须提高对军民融合的认识,要从战略高度理解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的重大意义。各地方要树立“不求所有、只求所在”的观念,真正做到“军民结合、一视同仁、平等竞争”;要大力宣传军地融合的重要性,系统地介绍和传播军地融合的理论、规划、经验等,积极展开“民技军用、民企转军”的思想观念和认识上的导向工作,表彰军地融合搞得好的先进企业、个人。通过以上途径使军地融合成为各级领导、行政机关、社会机构、军工企业、地方企业以及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热门话题,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在各地营造出有利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创建军工科技园区,积极探索军民融合的有效载体。目前,在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陕西的关中地区、四川的成都、德阳和绵阳地区以及重庆等地都建立了国防科技工业园,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军民融合。今后,西部地方政府应有计划地集中一批军工企业、科研单位到大专院校密集区域,连片进行开发建设,形成产、学、研联合发展新兴产业的工业园区。但以园区形式推动军民融合的发展在我国尚属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套用,需要西部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区域实际,创新园区内的管理模式、体制机制和政策。比如,军民两用高技术的研发会有很大的风险,园区管委会应依据市场原则推动建立军民两用高技术创新风险基金和建立孵化器,运用政策工具鼓励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加快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4、搭建中介服务体系,加强军地产、学、研信息交流。西部地方政府应积极推动,形成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平台。可以本着政府搭台、主体唱戏、中介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组织各军工单位与地方政府及企业通过共建技术信息机构,成立国防供应商协会,对直接和间接进入军品市场的企业都应当加以严格规范,直接、间接的军品供应商由协会进行管理;成立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向民用企业提供明确的军品需求信息,使民用企业及时了解军品的市场需求;建立展示具有军事应用潜力的民用高科技成果平台,定期举办民用高科技成果的推介和交流会,使军方能及时了解民用高科技企业具有军事应用潜力的成果。
5、加快制度创新。西部地方政府应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减少和消除影响军民融合的制度壁垒。首先,在贯彻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如出台促进西部军地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的政策、采购政策等。其次,创新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如西部中心城市应根据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尽快推动建立中心城市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新体制,以对军工企业分类指导,使军工企业成为中心城市区域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多元化的军民融合投融资机制,保障军民创新的资金来源。
(作者单位:武汉军事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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