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会计报表附注关联方交易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婷婷

  由于会计报表的局限性,仅依据会计报表得出的财务分析结论是片面的,甚至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误导决策。因而,必须注重会计报表附注在财务分析中的作用,在分析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之前,我们应该先仔细阅读和分析会计报表附注。在分析会计报表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结合会计报表附注分析、寻找辨别会计报表真实程度的调查分析重点。本文结合具体实例,对会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部分关联方交易结合具体实例进行分析。
  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分析是指通过检查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有关资料,以确认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公允、合法、完整。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我国企业上市改制是产生关联方交易的重要原因,由此产生了四种关联方交易关系:第一,以股权为纽带,形成控股关系;第二,以购销为纽带,形成购销依赖关系;第三,以资金为纽带,形成资金借贷或担保关系;第四,以人事为纽带,形成人事交叉关系。下面对上市公司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的主要方式进行分析。
  
  一、关联购销
  
  由于企业上市前资产“剥离”的不彻底,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普遍存在同业竞争现象,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业务中,存在着大量的关联购销业务。据深交所研究报告显示,2002年由关联购销引起的关联交易金额占总量的30%之多。关联购销为什么如此受推崇?原因就在于它迎合了某些上市公司粉饰业绩的需要。某些上市公司为了美化财务报表,将其产品向关联企业大量销售,并通过应收账款进行结算。这样,对上市公司来说,可以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而对关联企业来说,实际上并没有支付款项,所购入的大量产品只是以存货形式沉淀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自身利润并没有多少影响。以某上市公司2001年年报为例,该公司部分财务数据如表1。(表1)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该公司200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上升,而主营业务利润增长较慢,并且主营业务利润增长是在主营业务利润率大幅下降的条件下取得的,表明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并未降低,利润的取得主要依赖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在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却较上年增长很多。从公司年报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一节中我们发现,该公司从2001年度销售给关联方货物的金额达3,319万元,较上年增长174.5%。其中,应收关联方账款年末余额达3,302万元,较上年增长104.5%。从各项轨迹中不难看出,该公司2001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有相当一部分是未产生现金流量的应收账款。
  
  二、关联方相互担保贷款
  
  2005年4月底,在2004年报披露的最后一个交易周,随着大量绩差公司业绩的相继亮相,沪深两市最新的“每股亏损王”新鲜出炉――重庆实业(以下简称重实)以每股亏损14.08元创下历年来股市单股亏损新高,并因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迅速扣上ST的帽子,股价也从4月19日开始连续5日跌停。
  该公司2004年年报的合并资产减值准备表显示,共计提了6.6亿元的减值准备,其中由于德隆事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6.3亿元,加上计提的预计负债,德隆事件对重实净利润的影响为-9.5亿元左右。然而,这9.5亿元的利润是如何在一年内蒸发殆尽的呢?
  分析重实2001~2003年年报可以发现,一直以来,公司披露的前四大股东皆为北京中经四通、重庆皇丰实业、上海万浦精细和上海华岳投资(其中,前两家从2000年开始就是公司的前两大股东),并且声称他们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根据重实在2004年6月发布的2003年报补充公告,这前四大股东全部为德隆国际控制的子公司。也是在这份迟到了多年的补充公告中,重实承认“德隆派出的人员占据了我公司董事会大多数席位,德隆已实际控制我公司董事会”。深交所在2004年7月,对重实这一“隐瞒关联关系”的行径进行了公开谴责。
  根据重实的补充公告,至少从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如表2所示,重实依靠德隆系旗下的其他控股公司的担保,从各商业银行贷款近4亿元。(表2)
  2003年德隆的资金链条迸裂后,作为其隐秘的关联方――重实开始出现。表3显示了2004年重实的现金流向。(表3)
  又是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重实向德隆系其他企业的担保、投资和资金输送总额达8.7亿元――不仅挥霍了4亿元的贷款,而且付出了4.7亿元的自有资金。然而,相对于德隆系的资金黑洞,这些开支无异于石沉大海。这直接导致了2004年6.3亿元减值准备和3.2亿元预计负债的计提。一家上市公司就这样轻易地被它的“穷亲戚们”掏空了。
  类似重实这样隐瞒关联关系,通过关联交易、贷款担保进行利益输送的上市公司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为数甚众。在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8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等内容做出规定。“通知”在一定程度上起了遏制和警醒的作用,但由于近年来我国股市“造系”运动盛行,“系”内公司间错综复杂的嵌套式持股结构缠绕成一张巨大的关联关系网。通过这张网,造系者往往可以轻易地将关联交易“外部化”――通过自己控制的上市公司从银行贷款,再让控制的上市公司相互担保贷款,进行关联交易,编造业绩。对投资者、注册会计师和监管者而言,隐性关联交易都是一颗毒瘤。在会计报表附注的分析中,对这一问题不容忽视。■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117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