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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技术交易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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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技术交易是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途径。利用青海省“十三五”初、中期技术交易合同数据,分析青海省“十三五”技术交易发展现状及特点,针对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青海省技术交易发展的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技术交易;问题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F723.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671-2064(2019)09-0243-04
  技术交易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渠道,在配置技术资源、为创新创业注入科技原动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提升到了决定性的高度,强调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从而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十二五”期间,我省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总成交额从起始年2011年的16.89亿元到末年2015年的46.95亿元,增长率达到172.7%。“十二五”期间技术合同成交额总额达到147.22亿元,比“十一五”期间的35.59亿元增长313.7%。通过技术合同登记,“十二五”期间为企业减免税收额共11420.99万元,“十二五”期间技术合同总成交额全国排名也从第24名上升到第22名,西部排名从第9名上升到第6名,发展趋势非常良好,体现了我省技术市场的活跃度越来越高,我省技术创新越来越频繁。
  1 青海省技术交易发展现状
  1.1 促进技术转移政策不断完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我省技术交易,“十三五”期间我省相继出台了《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西宁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建立措施》(实行)《青海省技术市场管理办法》《青海省技术交易补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就其新政策的内容来看,主要是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吸纳先进技术成果的企业进行后补助,为促进技术市场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对青海省技术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1.2 技术合同成交情况
  1.2.1 青海省技术市场交易概况
  青海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呈现逐年递增趋势,2018年青海省技术合同成交1071,成交额79.36亿元,同比增长17.19%,平均每项技术合同成交额740.99万元,同比增长11.17%(图1),2018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全省GDP的比重继续增加,由2017年的2.56%上升到了2.76%,提高了0.2个百分点(表1),2018年青海地区与2018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占生产总值对比情况(表2)。预计“十三五”末青海省技术成交额突破200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35.85%。
  通过2018年青海省技术交易统计分析可以看出,青海省技术交易呈现出以下特点。
  (1)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技术交易大幅增长。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掀起了全社会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高潮,《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对技术转移服务行为提出首个推荐性国家标准,《“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技术市场的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技术市场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全方位发展,技术交易再创新高。
  (2)技术市场量质同步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技术市场的持续开放与交易模式的不断创新,是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路径更加多元化,技术交易量质同步提升。2018年,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较上年增长11.17%。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以技术服务为代表的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交易总量大幅提升,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3)技术要素进一步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聚。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的背景下,电子信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合同成交额达到75.68亿元,同比增长32.48%,占全省的84.36%。
  1.2.2 技术合同构成
  2018年技术服务合同成交额继2013年超过技术开发合同,已连续六年位居四技合同首位,2018年达到63.41亿元,增长9.20%,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79.90%。2018年在受营改增政策的影响,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均呈现负增长态势(表3)。
  1.2.3 知识产权构成
  2018年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占比较低。全省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成交237项,成交额1.73亿元,占全省成交项数和总金额的22.13%和2.18%。其中,技术秘密合同成交195项,成交额1.29亿元,占全省成交额1.63%,专利成交10项,成交额0.19亿元,成交额较去年有小幅降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成交数较去年有所增加,合同成交30项,成交额0.20亿元,占全省成交额0.25%;未涉及知识产权合同成交项和金额大幅增长,分别增长5.84%和18.14%(图2)。
  1.2.4 技术领域构成
  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技术交易居前三位。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技术交易居领先地位。全年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领域成交合同382项,成交额60.34亿元,增长24.72%,占全省技术交易成交总额的76.03%;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交易额居第二位,成交254项,成交额10.37亿元,增长18.37%,占全省技术交易总额的13.07%;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技术交易额居第三位,成交33项,成交额3.06亿元,增长1033.33%,占全省技术交易总额的3.86%(图3);2018年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呈现增长态势。
  1.2.5 企业法人技术交易双向主体地位稳固
  企业既是最大的输出放,也是最大的技术吸纳方,全年输出技术1037项,成交额79.18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99.77%;吸纳技术575项,成交额53.15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66.97%(图4、图5)。   1.2.6 技术流向情况
  技术合同的地域流向可以反映出一个地区通过技术市场引进和消化技术的能力。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我省对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外埠省市自治区有技术输出,共输出技术102项,占总合同项的9.52%。数据显示,2018年,在本省转化技术合同为969项,占总合同项的90.48%,也就是说项目转化大部分在本省市(图6)。
  2 存在的问题
  2.1 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交易量偏少
  自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营改增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成交项及成交额均呈现负增长的趋势。多年来,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在四技合同中的占比一直很低,2018年技术开发合同成交97项,成交额2.86亿元,仅占总成交额的3.60%;技术转让合同成交86项,成交额0.81亿元,仅占总成交额的1.02%。技术转让是产学研合作的一种重要衡量指标,技术转让指标较低,说明当前产学研合作程度较低。从产业角度上看,不利于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
  2.2 技術交易向外地转移转化的能力不强
  多年来,青海省的技术交易以本地转化为主,向外地实施转移转化的技术合同仅占总成交项数的9.52%左右, 由此反映出青海省技术转移对外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2.3 企业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的热情有待提高
  由于营改增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卖方在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登记后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卖方失去了登记的吸引力,并增加了工作负担,故卖方不愿在做此项工作。其次,在技术市场优惠政策中,国家还没有对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的奖补政策,故企业的登记热情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郑州市技术交易统计数据的完整性,也不利于进行技术交易的全面深入分析。
  2.4 知识产权交易状况令人堪忧
  近年来,青海省技术合同成交数知识产权构成的趋势,专利技术合同及其他知识产权类合同数和成交额增长缓慢。2018年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占比较低。2018年利成交10项,成交额0.19亿元,成交额较去年有小幅降低。
  2.5 青海省技术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匮乏,登记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方面都存在诸多不利因素。目前,青海省全省认定设立了2个技术合同登记机构,1家为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1家为西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并委托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负责全省技术合同登记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分析工作。2016年为了促进技术交易青海省出台《青海省技术市场管理办法》,但是收效甚微,同时,青海省还缺乏稳定的专项资金支持, 难以形成保障技术市场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3 促进青海省技术交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建设
  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为深入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通过引进或以我省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为主,组建2-5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建设,在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格尔木等区域建立4家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人才培训工作。完善制度,激发和促进技术创新主体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的积极性。
  3.2 强化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利用
  强化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利用,整合全省的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主体的“青海科易网”技术交易平台功能,联合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月推送报告制度,省成果办、省知识产权局、科研院所和机构、省内大专院校、企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等机构,每季度向技术市场管理部门推送一次科技成果信息,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和技术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在“青海科易网”进行信息发布。
  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本省的主流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功案例,宣传推介“青海科易网”技术交易平台,营造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氛围。
  3.3 设立技术交易专项资金
  设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和激励技术输出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积极主动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对技术输出方,可按照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认定登记总额的一定比例,通过“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对在认定登记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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