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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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杰长 张亚明 李勇坚
一、推动“服务下乡”是建设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的关键
我国农业正在向规模化、机械化、绿色有机、多功能化、低碳化方向发展,这也是国际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趋势。原有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已经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带来的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现实需求,“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因此,需要在农业流通方式、科技推广、品牌营销、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组织和制度创新,建立起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但是,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由专业经济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服务实体组成的综合服务网络,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提供服务,是提升农业竞争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业的低碳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系统。从我国现有的农业生产环境来看,由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农业作为弱质产业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单纯依赖农业与农村自身的力量来建立一个农业产业化综合服务体系面临着大量现实问题。
据我们对哈尔滨农户农业合作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需求做过实地调研结果表明:一方面,农户对农资供应(化肥、农药、良种、农机具)、病虫防治、新(品种)技术应用、农产品收获(割)、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统一服务具有迫切需求;另一方面,农户对农业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从简单的统一服务向内容全面、形式多样、层次拓展的综合性服务转变,即包括资金融通、农资租赁、灾情预报、农业保险、农业经纪、农产品加工、农业休闲、检验检测、销售网络建立及产品品牌宣传等内容的综合服务。农户对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的需求十分强烈,但现有的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不了农户的需求。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必须更好发挥大城市服务功能,带动农村的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实现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的高度融合,推动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因此,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推动“服务下乡”。哈尔滨作为我国副省级城市中农业增加值最大的城市,在推动服务下乡、建设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有积极的推广和示范意义。
二、哈尔滨推动服务下乡与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
从现有的实践来看,各地在建设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方面,大多数都是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在农村建立一套服务体系,服务供应商在农村建立大量实体机构。第二种是龙头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通过对哈尔滨进行调研发现,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服务下乡,使农村获得城市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是建立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与农产品竞争力提升的重要途径。
(一)哈尔滨推动服务下乡的主要方式
哈尔滨通过运用“政府推动、市场牵动、龙头带动”为手段,实现以“城市延伸、农村靠拢、专业组织衔接”的农业与城市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方式,大力推动城市服务下乡,利用城市服务资源建立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一方面,通过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普遍服务制度等多方面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城市物流、金融、营销、品牌、渠道、研发、咨询等专业服务业下乡;另一方面,通过创新农业生产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创造对城市服务业的需求,吸引城市资本、技术、人才与服务下乡。通过构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产业链的延长,使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利润,增加农民收入。
政府推动。以政策措施形成“推力”,积极推动城市服务提供商向农村提供金融、物流、营销、信息、研发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市场牵引。通过鼓励农民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购买专业化服务,形成对专业化服务的“拉力”;同时,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通过培训提升农民素质,使农村能够利用专业化服务,提高专业化服务的效能,扩大服务需求。
对龙头企业进行积极扶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龙头企业作为城市专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的纽带,积极将农业相关服务外置化,以拉长农业的产业链条。
对广大农民及其所组成的“专业合作社”、“产品协会”提供各方面的帮助,使其成为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中的市场主体。
(二)哈尔滨以服务下乡支撑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经验
1、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为核心,以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为基础,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
根据不同的土地经营方式,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利”模式和土地确权与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的“确权确股”模式。在各区县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中心等土地经营权交易服务机构,为土地经营权交易提供登记、评估、交易、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促进农村土地向合作社集中。推广农民自发组织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探索“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收益靠分红”的土地经营模式,促进土地集中开发和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村企共建,促进农村土地向产业化生产基地集中。推广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与农民共同组建专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探索“龙头企业带动,村企合作经营”的土地经营模式,加快土地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公司等市场主体集中,连片开发高效规模农业。在实现规模化生产中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土地规模经营不一定要通过流转集中,也可以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土地还是农户的,但是生产和经营可以通过组织化实现规模化经营。
2、以产业资本为纽带,以金融资本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化生产单位为载体,大力推动资本下乡
在金融资本方面,哈尔滨是全国第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为农金融服务体系的城市。在政府建立的担保体系配合下,市政府控股的哈尔滨银行成为全国开展农户贷款业务最早、涉及范围最广的城市商业银行,该银行长期坚持“普惠金融,和谐共富”,自2004年以来,在黑龙江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涉农贷款业务。截止2010年4月26日,该行累计投放农户贷款82万户 237亿元,其中农场地区12万户79亿元,农村地区70万户158亿元;贷款余额25万户86亿元。帮助农户实现增收20亿元,农户满意率达到99.5%。真正实现了金融资源的下乡。全市积极进行金融体制创新,目前已筛选了10个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且有一定积极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兴办资金互助社试点,拟由政府对每个合作社提供10万元有偿性引导资金,进行成员资金互助融通,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
3、通过吸引城市商业企业对农村进行设点,大力推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现产销对接
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商品双向流通。一方面,着力培育建设大型专业农产品和农资批发市场,拥有两个农业部确定的全国定点市场,其中哈达果蔬批发市场全年成交额近30亿元,辐射整个东北地区;先锋农资大市场是东三省及内蒙范围内最大的农药化肥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超过10亿元。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专业合作社与大型连锁超市、大型龙头企业的产销对接,全市的大米、蜂蜜、木耳等特色产品通过配送中心成功进入北京、上海的大型超市。此外,全市还大力推进基层农产品流通网点建设,农家店在全市乡村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4、积极创新产业模式,吸引服务下乡
现有的农业分散经营模式很难吸引服务下乡,因此,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等新型业态。在城市区域内有条件发展都市农业的地区,则有条件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有机融合,依托科技园区、市民农园、观光农园等形式,打造集农产品生产与观光、 休闲、度假及生态环保于一体的新型产业,从而达到城乡一体、农业持续发展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哈尔滨充分利用其“大城市、大农村”等特点,在其近郊区建立了休闲渔业、农业观光园、农业科技园、农业生态园、市民农园等一系列多功能农业,积极吸引城市各种服务资源下乡。
5、培育了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通过与城市服务企业进行合作,对区域农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带动作用,并使城市服务资源下乡的积极性大幅度提升
近几年来,哈尔滨市通过培育北菌集团、中粮美裕等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对区域农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6、由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实现信息服务全面下乡
由政府主导投资的黑龙江农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了一个实时、动态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使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二手货交易、农产品网上交易、农资网络团购等涉农业务得以通过网络实现,提高了农业的信息服务水平。该公司已在全市大部分行政村设立了信息终端,聘请了信息员,真正实现了将信息服务直接送到农民手中。而且,该公司通过与中国农业银行进行合作,拟将农旺网打造为一个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使农民能够通过该平台享受到更为全面的现代金融服务。中国大米网作为一家专业从事大米电子商务的网络运营公司,建立了一个立足哈尔滨、面向全国大米网络交易平台,是全国首家专业面向大米B2B交易的网络服务商,为哈尔滨市农民实现大米的虚拟交易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在政府方面,2002年7月开通了哈尔滨农业信息网,实现了市、县、乡、村互联互通,农业信息化开始实现进村入户。
三、问题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目前,制约哈尔滨服务下乡的因素包括社会化服务水平低、农户小规模经营、农产品信息和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业标准化水平低、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等,而经营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及城市农业整体功能偏弱是主因,并与农业生产组织化的创新不足紧密关联。从发展来看,哈尔滨还需要从以下方面推动服务下乡工作: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产品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
标准化生产是引进金融、营销、品牌、科技等城市相关服务资源的关键,而在这方面,政府还应加大支持力度,创造服务下乡的良好环境。在专业合作组织中广泛实现农产品产地证明,继续选择有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的、终端市场较稳定的“三品”生产基地作为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在试点基地建立农户编码系统和投入品记录卡制度,逐步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高度重视品牌效应,继续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品牌认证、登记和评选工作。制定颁布《哈尔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细化国家法律的内容,保证我市对农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管有法可依。以政府资金支持,在农产品监测体系中积极引入物联网等新技术。
(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一方面,通过建立农产品标准、规范农产品流通渠道、扩大专业合作社规模、促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等措施,打通农产品流通到城市的各个环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仓储、配送等生产性服务外包,在增加配送品种、扩大配送范围的同时,提高配送效率。鼓励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建立独立的、辐射力强的市场网络。另一方面,大力促进邮政、供销社、农机公司等销售网点的改造和整合,推进涉农商品和服务的一站式网点建设。
(三)出台如同家电下乡等一样的支持服务下乡的补贴政策
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以及农村基础设施与城市相比所存在的差异,使城市服务下乡的成本一般会高于城市相同的服务。因此,为了促进城市服务下乡,有必要建立市场化的补贴机制。主要包括:对品牌运作、信息服务、科技研发、农产品物流等服务机构在农村设立网点的,对服务提供商进行补贴;对农户与服务商签订合同购买相关服务的,对农户进行限额比例补贴;中央财政建立农业服务扶持基金,按照产业链方式对农业上下游服务进行扶持。
(四)对金融服务等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行业实行强制性普遍服务制度
在我国,银行、保险服务等行业需要经过政府许可方可进行。为了避免这些服务行业只在收益较高的城市提供服务,可强制其承担普遍义务。普遍服务义务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承诺网点、资源等在支持农业方面的比例,另一种是缴纳普遍服务基金。而政府在收取普遍服务基金后,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在农村为农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进行补贴。
(五)积极推进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投入体制创新,促进科技资源下乡
结合农村、农民和农业的需求,改变传统自上而下的、推动式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在现代农业研发投入方面,依靠政府引导,探索企业需求拉动的市场化科技投入机制形成的有效路径。研究鼓励科研机构与农业企业开展市场化契约式技术合作的政策,探讨促进有能力的企业建立自下而上的新型科研组织和科研中介服务组织,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发展主要针对现代农业企业的农业科技需求调研分析与技术选择制度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探索消费补贴、服务采购等科技服务投入机制创新,努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呼应的农业科技投入促进体系。在农业技术推广方面,通过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博览园等机制,由传统的自上而下推广到示范推广,增加农业科技推广的效率。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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