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准则下会计目标对会计计量属性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邓红燕
摘要: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首次明确了兼顾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双重会计目标,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社会环境,文章主要分析了新基本准则下会计目标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影响。
关键词:会计目标;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会计计量属性
会计目标是关于会计系统所应达到境界的抽象范畴,它是沟通会计系统与会计环境的桥梁,是连接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纽带。会计系统围绕会计目标发挥作用,会计目标引导会计系统运行。因而,会计目标理论研究是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务发展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从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中首次明确提出了会计目标的定义出发,分析了新准则下会计目标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产生的影响。
一、对有关会计目标观点的简要评析
人们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和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曾出现过多种关于会计目标的提法,其中最具代表性和说服力的两种观点就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资源所有者如实反映资源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和履行情况,即对受托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应主要反映企业历史的、客观的信息,即主要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在这种观念下,资产计量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这种观点的局限性表现在:受托责任学派强调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的整体完整性,认为只有完善的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才能确保会计实务的正确性,但会计系统和会计制度内容复杂,保证两者的完善性这一提法比较抽象,一旦实务中出现问题,则难以确定问题的根源,造成众说纷纭、难以统一的局面;在会计处理上,由于受托责任学派强调客观性胜于相关性,因此要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在会计信息方面,受托责任学派很少会顾及到资源委托者以外的信息需求,按照这一思想,会计人员往往难以体会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和要求,因而容易逐渐丧失完善会计信息的积极性,也难以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它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从会计确认方面来看,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认人员在会计上不仅应确认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虽然尚未发生但对企业已有影响的经济事项,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从会计计量方面来看,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报表应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动态变化,在会计计量上主张以历史成本为主,并鼓励在物价变动情况下多种计量属性的并行;在会计报表方面,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报表应尽量全面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多样性,因此,在会计报表上强调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一视同仁,不存在对某种会计报表的特殊偏好。这种观点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决策有用观产生和存在背景是存在比较发达的资本市场。二是财务报告反映的局限性。决策有用观下的财务报告只是反映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而忽视责任和环保收益等非财务信息。三是决策概念外延过窄。决策仅仅是管理过程的一个环节,管理具体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检查、考核和等程序。一些外部信息使用者并没有履行决策职能,仅仅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如政府部门利用信息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二、新准则下的会计目标定位
2006年2月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会计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会计目标的概念,体现了其权威性。其所规定的会计目标是双重的,兼顾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这定义弥补了1992年制定的基本准则中有关规定的不足之处,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定位一致,体现了我国财务会计既重视决策有用又重视受托责任的双重目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企业)在全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并且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多数是国有企业,这就必然要求在进行财务会计目标的选择时,要考虑到对企业管理层受托经营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这一目标对我国来讲必不可少;与国际趋同是此次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而国际上现在广泛采用“决策有用观”,所以我国新准则也同时采纳此观点。其优点在于:会计目标能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要;会计目标关注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会计目标关注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的预估。
三、新准则下的会计目标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影响
会计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计量属性反映的是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要素计量属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信息,便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督,采用这一计量属性是由于当时的会计目标决定的,在企业利害关系人比较少,委托代理合约比较清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容易评价的时期,历史计量属性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
而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从单一的历史成本到包括公允价值在内的多元化的计量属性,是因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股权日益分散,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具有多样性,包括股东、债权人、企业员工、顾客、供应商、行业协会、政府机构、公众利益团体、研究者和准则制定者、审计师、管理层以及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群体,正是复杂多样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使得委托代理关系难以明确,或者明确的成本太高,但是委托代理的实质关系仍然存在。这时确立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不仅适应了新的环境,而且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的成本比较低,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在新的环境下做出正确的经济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越来越多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在交易所挂牌上市,使得这类金融资产的交易已经形成了较为活跃的市场,具备了引入公允价值的条件,从而对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更加有用,也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但是考虑到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发展的不成熟,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允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6.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360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