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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彭晓春

  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本文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的股份制改造的现实意义和阻碍因素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一系列对策建议。
  
  一、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必要性分析
  
  1. 要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必须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来看,建立以明晰产权关系为基本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发展的根本出路。一方面,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不能拥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而形成了实际上的产权主体缺位。产权主体缺位,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不拥有实际意义上的产权、缺少独立的利益,使得银行对资产效益最大化及自身发展缺乏内在动力;二是由于没有产权主体的地位,使得银行员工对银行经营的效益缺少直接的利益冲动,难以真正调动员工对经营管理及经营结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三是由于产权主体的缺位,来自所有者的监督和制约十分弱化,特别是缺乏对管理人员的行之有效的责任制约机制,使得责权的配置失之于均衡。这三个问题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与其它企业是公平竞争的权利主体,而企业都实行或正在实行以明晰产权关系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这时如果国有商业银行不进行类似的改革,就必然形成在与企业的业务往来中利益分配趋向的不平等。因此,银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2. 股份制改造是弥补资本金的需要。衡量银行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是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代表了商业银行应对金融危险的能力,该比率越高,存款人的本金安全就越有保障。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未能达标,要解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资本金不足问题,大致有四条途径:一是依靠自身经营积累,但从目前中国几家国有商业银行盈利情况看,这样做不仅不会提高资本充足率,而且可能还会扩大资本金不足的缺口。二是财政注资,中国的财政收入中根本拿不出巨额资金,来弥补随着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不断增加的动态资本金需求。一次性的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来源问题。三是放缓业务扩张,缩减风险资产,这将使国有商业银行在与其他银行的竞争中陷于不利境地,并可能产生经营性风险,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惜贷”问题已经面临巨大的行政和社会压力。四是资本市场融资,其前提是股份制改造,吸收社会资本进入国有商业银行,在技术操作上西方商业银行有成熟的经验,显然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否则,资产规模快速扩张的发展方式与资产流动性和收益下降等因素叠加在一起,将成为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重大问题,是需要重点防范化解的金融风险。
  3. 股份制改造是迎接金融业对外开放和WTO挑战的需要。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我国市场将向世界全方位开放,我国金融企业将面对更为激烈的挑战。现阶段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首先是体制和机制上的不足。如果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然以政企不分、政府色彩浓厚,不具备完全市场主体和法人主体的状态入世,那么在外资银行取得国民待遇后,不但会被视为违背世贸原则,而且也难以在竞争中取胜。其次是实力的不足,业务品种单一,金融创新动力和能力低。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现有的体制,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因此,必须对它们进行股份制改造。
  4.股份制改造是国民经济布局战略调整的需要。作为在我国占有70%金融市场份额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和规模扩张对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有重要作用。通过股份制改造,使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经济的独立主体,依照市场机制进行动作,其重要性就会得到充分发挥,也有利于整个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
  
  二、阻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因素分析
  
  1. 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产权制度制约了自身的创新和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主体单一,导致政企不分,产权关系不明晰。财产所有者与财产经营权相分离,没有处理好国家与银行的关系,管理权限不明确,形成了银行产权主体虚置,银行的自主经营无法实现。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了过多的政策性业务,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
  2. 不良资产和资本金不足是股份制改造的重要障碍。按“一逾两呆”划分法,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大约在25%左右,其中“两呆”贷款约占8%,根据新的五级分类标准,不良贷款的比例还要高。在国有独资形式下,国家可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来弥补不良资产形成的资金缺口,而股份制形式下,需要利用银行的自有资本来弥补。因此,如何对不良贷款进行科学的资产核定,将成为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比较敏感的环节,从形成不良资产的具体原因分析,其中大约40%是长期以来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结果,作为改革成本,如果由银行自身负担或是通过股份制改革转给投资者,将会给股票发行和在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带来困难。
  3. 股份制改造容易导致信任危机的产生。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虽然历经曲折,但从未失信于民,广大居民对国有银行有着深厚的感情。和其它新型商业银行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准备率虽然很低,但广大居民仍然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比其它商业银行更安全,最充足的理由是: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的大银行,有国家财力做后盾,不会发生任何危机。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必然动摇广大居民的这一信念,引起居民心理上的波动,从而,给国有银行带来经营上的困难,这显然有悖于改革的初衷。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必须谨慎从事,积极稳步推进,严防急于求成。
  4. 银政关系仍未彻底理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既是独立经营货币资金的经济实体,又是政府分配社会资金,调节经济的工具。解决银政分开问题,主要是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这种关系从原则上讲,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的主体,它应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金融活动,而不应以政府机构的代表身份参与金融活动。
  
  三、 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对策思考
  
  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其地位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其改革涉及到金融体系、金融市场和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和发展。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
  1.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核心是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形成财产多元化格局。改革的方式是按股份制的财产组织形式,建立公司制法人产权制度。
  如何解决我国金融体系面临的产权困境,使银行的重心转向稳定的、注重长期价值的经营,按照国外的经验,应该在完善的产权保护机制下,强调股东的控制权和这些权利相关的责任,使银行所有的经营活动受到具体的排他性、独立性及绝对性的财产所有权约束。实现经济发展的长期目标与银行的商业特性、政府的政治目标的平衡和协调。
  为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清晰,应设立国有银行控股公司,专门代表国家对国有银行行使所有权,从而割断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直接干预,避免商业银行承担过多的政策性业务,这样可以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资格,明晰国有产权关系。
  2.积极开辟资本金来源渠道,提高资本充足率,化解不良资产,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安全性是股份制改造的关键。建立全面风险控制体系,是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风险、抗击风险最有力的屏障。要从根本上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独资形式,实现股份制改造,开辟新的资本金来源渠道,扩大资本金,分散银行经营分险。国际上的大商业银行大多都通过股份制迅速实现资本的积累和扩充,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充实资本并进而实现资本经营,也为国有商业银行积累资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

  解决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股份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前提,控制新增不良资产是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的根本所在。不良贷款存量是目前影响股份制银行发展的关键障碍,为此,必须通过多种方式予以化解处理,例如加大剥离核销力度;通过贷款重组、现金追索、以物抵债等常规手段和贷款出售、封闭贷款、债务重组、企业托管等创新手段多渠道处理处理不良资产;建立资产保全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资产保全部门职能等。在化解不良资产存量的同时,还要有效控制不良贷款增量,一方面需要改造信贷资产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有效制约、高度集中、专业决策的信贷管理体制和高度权威的稽核评审机制。只有不良贷款得到有效解决,才能使国有商业银行顺利实现股份制改造。
  3.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机构结构体系。在成立的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内,股权应多元化,可以设立集团公司股、机构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其所占比例应该明确,防止出现在部分国有企业中由于国有股比例过重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在国有商业银行新的治理结构这一制度安排中,董事会是代表股东的权利的管理者,是公司控制权的实际掌握者。董事会与股东会之间存在着一种信任托管关系,即董事会受股东之托经营其资产,并承担受托责任,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大会产生,应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起到自身应尽的职责。监事应由于银行内部员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共同组成。监事如果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应对公司负赔偿责。如果对股东的利润造成损害 ,应当与公司一起负连带赔偿责任。同样地,当公司董事会成员或经理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侵犯了股东权益时,监事会有权独立提起对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经理的诉讼。
  4.加大业务创新力度,积极做好相关的配套改革。根据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综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水平,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方向应是风险最小化、业务表外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处理电子化。在业务创新过程中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把市场需求与自身实际有效结合起来。业务创新的重点是那些有生命力、有赢利性、流动性强和符合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要求的投资业务和表外业务,传统存贷业务的创新应集中于存款证券化、贷款出售、开办并购和搭桥贷款、开拓代理业务等。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尽管由于目前的法律限制,还不完全具备发展的条件,但从发展的观点看,介入金融衍生交易只是时间问题,所以目前应着眼于金融衍生交易人才和技术的培养与储备。
  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需要包括各级政府、人民银行、财税、国有企业改革等各方面的配合,以共同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所以应尽快做好各项配套改革。
  5.正确安排国家的控股权,合理选择上市方式。正确安排国家的控股权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中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基于在经济体制转轨和对外开放中保证国家对金融体系有充分的控制力,增强对外部意外冲击的防御能力等方面的考虑。我们要保证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和防范风险,可以在相对控股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国家利益。
  为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多元化,应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多方持股。可以设立集团公司股、机构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等。
  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上市方式问题,目前国内有两种对立观点:一是整体上市说;二是分拆上市说(分拆上市又分为横向切块上市和竖向切块方式两种)。这两种观点,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分拆上市的优点是上市的操作过程比较容易,可以在短期内展开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并且可以相对缩小股票发行规模,与现有证券市场筹资能力相适应,但缺点是分拆出优质分行后,续存部分的经营压力可能更大,整体改造的过程可能比较长;整体上市确保了国有银行运营的完整性,并有助于国有商业银行全面、系统的改革,有利于保持国有商业银行规模优势,在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中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与国外银行进行竞争,其优点显而易见。但是,整体上市的路径操作难度最大,目前面临着诸多在短期内难以克服的障碍,具体表现在:首先,国内资本市场筹资规模的障碍。按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缺口(按8%的资本充足率来计算)巨大,国内资本市场容量过小,国内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能力无法承载;其次,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过高,财务包袱沉重,盈利水平偏低,短时间达不到整体上市的标准。
  笔者认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选择什么样的股份制改造路径,不应该拘泥于一种形式,也不可能有唯一的选择。从资本市场的可能性和股份制改造的难度看,应该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路径。当然不论采取何种方式,最终都要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实现整体股份制改造。基于此种考虑,我们提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不同路径选择。
  (作者单位:湖南怀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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