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知识管理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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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国英
知识和信息已逐步成为企业重要“战略资源”之一。企业一方面把知识作为产品来利用,另一方面也利用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而这恰恰是知识管理的基本目标。在知识管理的实践下,选择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是十分重要的。
一、知识管理概念的提出
当今时代,知识和信息逐步成为和人力、资金并列的企业第三大“战略资源”。实施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迎接知识经济的战略选择。美国德尔福集团创始人费拉德罗说:“知识就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知识管理作为一门系统的学科是20世纪90年代在美国形成的,近几年来我国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知识管理是对企业中所有的信息资源(包括数据库、文档、企业政策方针、过程手续等,甚至包括存在于员工头脑中的工作经验与专业技能等非具体化的信息资源)进行收集、组织、共享、分析等,从而谋求更大应用目标的综合研究学科。知识管理包括对企业内部的知识资源进行明晰化、系统化的管理,以及组织、传递、利用和开发这些知识的过程。知识管理的目标是使最恰当的知识在最恰当的时间传递给最合适的人,以实现最佳的决策。知识管理强调的是支持经营管理过程的企业人员之间的信息和知识交流,而不只是存储已有的知识。知识管理作为一种企业行为,是企业为了获得持久的核心竞争力,对各种相关的知识资源进行使用、开发和生产创造过程。知识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思想,具有不同于以往管理的显著特征。知识管理最大限度地积蓄智力资源,为发展知识经济提供有力的支撑。知识管理的目标使得企业一方面把知识作为产品来利用,另一方面也利用知识来保护自己的权力和利益。知识已成为企业配置资源的基础,必须通过适当的手段,在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识追求知识资源共享的同时,还要注意企业知识产权的外界保护。发现具有市场价值的知识产权耗资巨大,而且不一定成功,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国家一般有相应的机制保护知识产权。企业通过申请专利、保密和挽留关键职员来保护自己的知识。
二、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
我国的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里蓬勃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设、依法进行专利审查、建立面向全国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扩大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人们的观念难以跟上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迅速发展的步伐,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仍显薄弱,这一点在我国企业中反映得尤为严重。其主要表现是:
1、我国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多,特别是核心技术少,在国际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我国许多研发人员有了发明创造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发表文章、成果鉴定、申请评奖,而不去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每年重大科技成果约3万项,而每年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仅为1万多件。我国赶超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863”计划实施10多年来,共鉴定成果1200项,发表论文2万多篇,但仅有240多件申请了专利,许多成果白白流失。以江苏省为例省内企业产值在500万以上的有50000余家,共计专利申请量为3889件,平均专利申请仅为0.07件。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有1438家,共计申请专利1618件,平均专利拥有量为1.12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近年来国外许多大企业纷纷在我国以“跑马圈地”的方式,大量申请专利,其中一些专利技术现已成为许多产业的核心技术。他们用知识产权先行战略,极大地限制了我国企业的发展。
2、在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及人员配置、战略等方面更显薄弱;特别是我国入世后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而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发达国家不断强化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制定并实施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战略,极力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变革。他们这样做,主要是为本国的经济发展服务,以保持他们的大国地位和全球的影响力;同时,美国、欧洲、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也有指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明显倾向;加之长期以来西方国家扼制中国发展的图谋,这几方面的因素对我国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我们要敏锐洞察国际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态势,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发达国家在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方面的基本走势,以正确把握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变革的大趋势,认清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所面对的“基本世情”。经历20多年历程,我国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事业,已积累了自己的经验,开始呈现出自身的特色,我们再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国外的做法或是亦步亦趋地跟在人家后边。为此,加强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研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摆在我国企业面前的紧迫任务。江苏省作为一个科技和经济大省,应把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当作全省大事来抓,必须打破常规,跨越式前进,尽快建立和发展知识管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三、知识管理下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实施
(一)实施条件
1、构建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和配置人员,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要素
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必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配备得力的专职人员。只有这样,才能把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才能为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奠定扎实的基础。从国际上看,凡有技术开发业务的公司都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并由一位企业领导主管。该部门配备专职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人员,他们应既懂技术,又懂知识产权知识,其数量按照国际惯例,应是企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设有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或管理委员会之类的机构,其内部设置兼职人员。实际情况是,这种机构难于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基本上流于形式。我们必须迅速改变这种局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综合性的知识产权管理。其职责主要对职工进行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其知识产权意识;代表企业同职工签订知识产权协议,约定单位与职工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责任与权利;做好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对研发成果进行价值评估;对职工职务发明创造进行奖励;参与技术贸易合同的签订,等等。
(2)分项的知识产权管理。主要负责:企业的专利管理工作;商标管理工作;著作权管理工作;商业秘密管理工作。
对于上述综合和分项的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均需分别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责任落实,有监督有考核,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将知识产权工作始终贯穿于企业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使企业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政府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应发挥积极作用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以江苏省为例,该省2002年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批准为“全国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管理示范省”。省政府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发挥其重要作用。
(1)在全省范围内加大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强化对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层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必须全面提高企业领导者的知识产权意识,才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切实制定和有效实施。
(2)将全省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建制,归并于知识产权局集中管理,可补充相关商标和著作权方面的专业人员到知识产权局内。对全省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管理,更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开展,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作法。省政府应解放思想,尽早将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划归省知识产权局,取代目前的知识产权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3)把知识产权指标纳入企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省政府应着手制定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企业考核评价体系。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专利评价指标体系和专利统计制度,将企业的专利申请、专利授权、专利实施及专利技术对企业效益的贡献,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内容纳入企业常规统计项目。
(4)加大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企业,帮助这些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企业发展方向,尽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同时,对于形成的行业核心技术,要注重专利技术与行业标准的有机结合,从而有效占领高新技术领域的制高点,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5)进一步开展“产、学、研”活动,为科研院所和企业搭桥,鼓励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与一家或多家企业共同组建技术开发联合体,对一些高新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携手培育核心技术。
(6)与国际惯例接轨,完善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前,我国在科技成果保护和奖励方面一直实行的是双轨制,即科技发明奖和专利保护。前一种方法是整个社会较为重视的。也正是这种现象导致了我国许多发明创造丧失了保护的机会,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按照国际惯例,这种科技激励模式必将淡化,而全面以知识产权保护取而代之。
(7)TRIPS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执法应当有助于技术创新以及技术转让和传播,有助于技术知识的创作者和使用者相互收益并且是以增进社会和经济福利的方式,以及有助于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我省应对相关TRIPS规定进行探讨,寻求如何引导我省企业打破外国企业的技术垄断,以有效的竞争途径,切实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8)进一步发展和扶持省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借鉴国外的做法,试行将专利和商标代理服务合二为一,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可选择有能力的专利事务所试运行。
(二)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实施
1、专利战略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专利战略是指企业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去寻求市场竞争有利地位的战略。一般分为进攻型专利战略和防御型专利战略两种。进攻型专利战略,是指积极、主动地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以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为企业争得更大经济利益的战略。专利防御战略是指,在其它企业进行专利进攻或其它企业的专利妨碍本企业时,为保护本企业不受损失,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而采取的一种战略。
企业专利战略,并不仅仅限于上述几种。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专利战略,或创造自己独特的专利战略,来满足促进企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2、利用商标战略,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
商标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知识产权,它是生产者和服务者为了使自己生产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与市场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而采用的标志。我国自82年《商标法》颁布以来,商标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国的商标注册量每年已达到几十万件。外国公司也日益重视在中国的商标注册,由商标引起的市场竞争在我国也愈演愈烈。但从我国企业的发展来看,商标在企业的经营思考中显然没有占据足够的地位。一是企业注册商标少,二是有了商标也不注重其维护和光大。江苏省企业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如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引起的全国“冠生园”品牌名声大跌;苏州“香雪海”的104万人民币低价易主,都体现了企业对商标经营思想缺乏足够的重视。企业开展商标战略,应根据自己的技术领域和产品门类,积极申请国内外商标注册;在合资、合作生产等活动中,企业要注意对已有商标的保护并有效地确定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同时还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商标名誉,注重保护与自己企业商标和企业名称相关的域名。
随着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的竞争力在传统的生产领域中已逐渐削弱,而知识的作用则日显重要,成为创造新的竞争优势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这种无形财产将成为21世纪最有价值的财产形式。企业要在未来世界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手段保障自己,尽快制定和实施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及其有关信息的搜集和研究,获取有关技术发展信息、市场竞争信息、法律信息等,预测相关的技术、经济发展趋势与方向,争取赢得知识产权竞争乃至整个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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