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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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讴歌 茹少锋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2004年在我国134.6万家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总数的99.88%,其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57%、40%和60%。在过去十年中,70%以上的工业新增产值和75%的城镇就业机会均由中小企业创造。同时,中小企业还具有重要的产业配套功能。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市场难以解决的资金短缺问题,据原国家经贸委统计,约有80%的中小企业存在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资金短缺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与中小企业在整个工业生产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相比,其所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例是相当低的,始终在5%上下徘徊,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鉴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前途和发展潜力,而融资难问题又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因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政策措施,以全面推动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透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深层次原因
1、中小企业自身因素使金融机构面临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由于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对外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并且经营历史短,信誉积累不足,也缺乏品牌及信用历史所能发挥的间接传递信号的作用,因此,在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严重,从而构成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因为信息不对称,资金使用者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在事先谈判或事后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其承担过多的风险,即逆向选择(Adr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问题。Akerlof(1970)建立了一个“柠檬市场”(即次品货市场)模型来分析不对称信息下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对市场的破坏。在他的模型中,有一个二手车市场,对于车的质量,买者与卖者之间存在不对称信息(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这样,买者只能以二手车的平均质量出价,但这一出价只有那些质量低于平均水平的车主肯于接受,高于平均质量的车主率先退出市场,这一逆向选择进一步使市场内剩余车辆的平均质量下降,从而买主进一步降低报价,如此循环往复。这一过程的结局在线性报价和买卖双方价值函数相同的假设下最后只能导致二手车市场彻底消失。如果双方的价值函数不一致,比如,一方资金十分短缺,资金利润率很高,如快速成长中的企业,另一方资金十分充裕并满足于稳定的收益,例如银行,市场交易仍会发生,但交易规模受到限制,相当的资源将会用于发展对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安排。同样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契约签订之后,会出现道德风险,即融资者在不对称信息的掩护下,从事偏离投资者利益而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活动。信用不对称的程度越高,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就越大。比如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如果是多次交易,当事人还会理性的考虑未来受益和当期受益之间的替代,从而担心当期的欺骗带来对未来的损害而采取合作的态度,讲信用是最优的选择;可如果是一次性交易,其中就极有可能存在欺骗的激励,因为欺骗可以获利而不必担心将来会受到惩罚。在银行的交易品中价格最高的是钱,银行贷款时拿给中小企业的是现金,而回馈的只是一纸到期还款付息的承诺,价值的差别巨大。因此容易出现有些人或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铤而走险,进行有利于个人或企业的非法活动。银行难以了解到企业的全面信息,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凸现,其贷款意愿也相应下降。
2、 国有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和信贷歧视依然存在
信贷配给问题指在所有贷款人申请中,只有一部分人得到贷款,另一部分人被拒绝
或一个给定申请人的贷款只能部分地被满足(Keetsy 1979 )。在信贷市场上,当银行不能观察借款人的投资行为而引起贷款风险时,提高利率以补偿风险反而会使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逆向选择行为)但并不能使高风险的借款人减少借款。更坏的情况是,高利率会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投资项目(道德风险行为),从而使得银行放款的平均风险上升,结果,银行宁愿选择在相对较低的利率水平上拒绝一部分贷款要求。这样,很多企业即使以支付高利息为条件也难以避免被淘汰出局。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业绩不稳定,抵御风险能力差,其破产率远远高于国有大型企业。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有近30%的中小企业在两年内消失,60%在4-5年内消失。这样规模小、失败率高的群体,无疑使银行给中小企业融资时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同时,中小企业对贷款的要求具有“时间急,频率高,额度小”的特点,使得管理成本过高,据统计,国内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成本平均为大中型企业的5倍左右,在利率受国家控制和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交易成本偏高影响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度,且不仅国有商业银行这样做,即使像民生银行、交通银行这样的股份制银行也都如此。因而,国内金融市场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信贷配给现象。
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目前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的不仅有信贷配给,还有信贷歧视。前者是信贷市场中客观规律或信贷市场不完善造成的,而后者则是体制的,历史的原因形成的。由于民营企业是非国有资产,其个权与银行个权归属异体。国有银行贷款给中小民营企业时,因信贷不对称造成的风险无法转嫁给中央政府――终极财产所有者。而国有产权的属性使国有企业的信用可得性普遍较高,这导致国有银行在贷款给非国有企业时便会持一种过分谨慎的态度,审批过严,层层考核,条件苛刻,成贷率微乎其微。(国有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歧视,具体情况见表1)目前,虽然中小企业中的“所有制歧视”开始出现淡化趋势,但仍不失为阻碍因素之一。
3、资本市场结构缺陷,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
目前,资本市场结构缺陷主要表现在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由于没有过渡性的市场或准市场体系,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空间还很小,主要有两种方式:股权融资和企业债券融资。就股权融资而言,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发行股票上市有着十分严格的限制条件,主板市场主要面向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与主板市场的上市要求相距甚远,自然被主板市场拒之门外。去年在深圳创建的二板市场虽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部分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对于占绝大多数的科技含量较低的制造型企业,特别是对处于导入期或发展前期的中小企业而言,融资瓶颈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从债权融资的角度来看,我国发行企业债券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重点原材料与城市公共设施项目。同时,债券发行办法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得低于6000万元,而且还要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担保,这一系列条件使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几乎不可能。目前,只有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了企业债券,对中小企业来说,发行企业债券是不现实的直接融资渠道。
政府配套服务不到位,使中小企业难以摆脱融资困境。
长期以来大型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主体,我国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缺乏必要的重视与扶持,我国现行的各种法律制度都是围绕着国有大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建立起来的,而对于中小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缺乏应有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保障。地方政府轻视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成不断恶化趋势,尤为突出的是国家对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缺乏足够的重视,社会信用制度的缺失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融资,抵押担保难落实成为制约中小企业顺利贷款的重要因素。
对缓解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
1、加快建设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首先,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科学的法律法规是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基础和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出台的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的法律规定,还很不系统很不完善,我国在整个法律制度安排中缺乏对信贷人权利和私有产权的保护,已严重影响到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性。应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立法速度,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创造一个宽松的法律环境。其次,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体系的建设。目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还处于不健全、不规范的状态。据调查,在我国中小企业贷款申请得到批准的主要因素中,提供资产(不动产)抵押,占42%;其次是提供了有效担保,占24%,其中企业担保占18%,担保公司担保仅占6%。平均有76%的中小企业至今没有和任何担保机构建立过信用担保关系,而在获得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中,担保贷款余额仅占到全部贷款余额的6%。担保机构在企业融资中基本上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我国中小企业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关系见表2)。为此,必须由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牵头,组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信用担保机构,通过行政手段组建机构,按照市场化运营方式,不断培育担保机构自身发展壮大的能力,使其在市场运营过程中优胜劣汰。同时可以考虑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省级与全国性的再担保多层信用补偿机制。有利于担保规模的扩大,增加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第三,在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的同时建立完善的社会征信制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和市场经济的生命,其信用原则的核心是诚信守诺履约。目前我国经济运行的现实却是信用严重缺失,尤其是中小企业信用链条的断裂已成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难以正常运转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中小企业信用关建立监督社会化;在全社会范围内宣扬诚信、守信的道德风尚,建立奖罚信用体系中的惩罚和激励机制;健全以中小企业信用和评价为中心的信用担保征信制度。
资料来源:《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经济导刊》2005年第4期。
2、商业银行要不断创新,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1)、金融机构体系创新。要积极引进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对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要实行宽松的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在现阶段,自上而下的建立一家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最直接方式。同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收购、入股和新建等方式创立地方中小民营银行。目前可选择以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为基础吸收民间资本,创建股份制合作银行,等待时机成熟,允许民间资本创立民营银行。要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银行体系,形成各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共同对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格局。
(2)、信贷管理体制创新。金融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将激励机制逐渐引入信贷管理中。国外主流文献在划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资特点时,将标准程序的、主要依赖“硬信息”而发放的贷款称之为财务报表型贷款,这类贷款主要针对大企业发放。将基于非标准程序的、主要依赖人工生产的“软信息”而发放的贷款称之为关系型贷款,这类贷款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发放。通过银行基层信贷经理的努力获取所在社区中小企业的各种“软信息”,他们较之标准的企业财务信息(硬信息),对形成正确的中小企业融资决策作用更大,并可在此基础上引发紧密型银企关系。因此,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推行客户经理制,并赋予客户经理相应的决策权限,建立适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可能是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一项重要的信贷管理体制创新手段。
(3)信贷业务创新。各金融机构要按市场需求调整经营思路,明确市场定位,把中小企业特别是改造后的小型企业、股份制企业作为业务增长的突破口和基本客户群,不断推出特色鲜明的个性化服务。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中小企业推出不同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可以借鉴上海、杭州、温州等地商业银行信贷创新的思路,适时推行保全仓库贷款、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法人代表或主要股东无限责任担保贷款、动产质押担保贷款、应收帐款质押贷款、保付代理业务、联保协议贷款、下岗职工创业贷款等新的信贷方式,有效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3、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为了控制金融风险,我国政府近年来已将证券交易严格控制在证券交易所范围之内,其余的场外交易基本上属于非法交易,形成了资本市场几乎只有交易所一个层次。如此单一的资本市场很难适应不同层次企业的需求。对此,一是应建立多层次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中小资本市场体系应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二板市场和区域性小额市场,就其分工来看,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在一定意义上,我国更需要后一层面上的资本市场。二是应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和长期票据市场,丰富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大力推进包括个人创业投资、互助式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产权交易市场、技术转让市场、创业投资基金等多种场外交易形式,不断拓展中小企业融资空间。
4、中小企业应苦练内功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目的在于突破中小企业现行的发展瓶颈,而中小企业要有新突破,必须内外联动,因为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如果中小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大大改善而内部情形不变,其吸收消化贷款的能力仍然难以提高,贷款风险还是很大。有关实证研究表明,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影响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十分重要的约束条件,银行贷款难易程度与企业自身盈利能力强弱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即:盈利能力越强,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越容易;而盈利能力越弱,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越困难。同时,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还与企业的发展前景是否看好存在较强的正相关。为此,中小企业不应一味地抱怨贷款难,而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练好内功上,如进行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树立现代营销理念、实施战略管理、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信用观念、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决策水平,当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增长潜力、品牌知名度提高之时,银行自会主动为之服务。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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