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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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我国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尚处于起步阶段,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文章从融资政策、融资风险、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角度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 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11-0107-02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知識产权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推动企业效益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知识产权的应用价值。但是,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认识不足,片面认为降低生产成本要靠利润增加,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浅薄,甚至为了节约成本,对已经持有的知识产权不再进行登记注册;另外,由于科技型企业规模较小,极有可能造成现金链断裂,所以经营者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知识产权的管理建设中,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人员,无法准确掌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信息。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的不完备也是阻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顺利开展的因素之一。一方面,知识产权复杂且特殊,这就意味着其不能一成不变地遵照动产和其他权利质押的基本制度,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分类标准和质押程序。各地根据其实际情况制订的相关配套规定也是各不相同,并且缺乏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引,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我国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物的范围过于狭窄,并不符合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在质押登记时存在多头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登记制度,不仅使业务手续过于复杂繁琐,增加了融资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延长了流程时间,还容易导致“空头管理”,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难以控制
知识产权在质押融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是难以预料和控制的。首先,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知识产权在质押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权属人无法确认等复杂问题难以解决,容易导致法律风险。其次,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只有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间和区域内,知识产权才能发挥效用。同时知识产权的价值易受政策、市场、科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再次,评估信息的不对称性、评估人员的主观性、评估方法的局限性都可能造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结果错误,引发评估风险。最后,因为知识产权价值不稳定、难以变现和流通,所以当企业不能履行债务时,贷款银行可能面临质押物处置通道不畅、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风险。这些风险使得企业在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受到极大的限制,获得融资额的中小企业比例低。
(四)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不完善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知识产权进入市场流通的首要前提。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仍然是缺失的,现行的评估标准主要是依据有形资产的评估标准衍生出来的,并不能专业地分析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缺乏权威性;现有评估准则都是宏观性的,缺乏可以在实际操作中运用的细化标准。
规范的知识产权评估流程首先要明确评估目的、选定评估对象,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最后做出评估结论。评估方法必须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相适应,同时还受到数据和信息资料搜集的制约。目前,我国常见的知识产权评估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但三种方法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因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不充分,交易活动有限,难以找到可以作为比较分析的参照物;不能合理调整评估对象和参照物之间的差异,所以市场法在评估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使用收益法在确定知识产权收益额时,知识产权往往是和一些有形资产结合起来发挥作用创造企业价值,因此单独计算知识产权收益额难度较大,而且知识产权的收益期限难以预计。成本法的缺点是知识产权的成本和价值之间的联系性不强,即价值和成本不一定成比例,可能成本高价值小,也有可能成本低价值却大。采用两种不同的评估方法计算知识产权价值,估值可能是天壤之别。由此可见,选择一个能够准确反映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方法至关重要。
在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时,专业的评估机构的作用也不可替代。近年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作为我国一种新兴的领域才刚刚起步,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还处于建设阶段。很多地区少有甚至没有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业务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机构代为办理,或者双方通过协商谈判确定知识产权价值。即使有专业评估机构的地区,中小企业也没有能力负担高昂的评估费用。另外,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执业水准和道德水平堪忧,常发生在利益驱使下提供虚假估值现象。
二、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建议
(一)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越是高质量的创新产品,越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只有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内在使用价值,增强科技人员研发质量,才能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更高的融资额。一方面,企业应该明确职务发明的归属关系,推行发明人优先的原则,将知识产权优先归于发明者,然后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获得该项权利;同时建立职务发明奖励机制,将研发成果的质量作为薪资晋升的标准,激发科技人员的研发热情,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还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聘请专业的人员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关注市场的最新动态,根据市场需求决定企业的研发方向;对于新研发的知识产权及时进行登记注册,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谨防知识产权外泄;对于因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法规
首先,健全知识产权质押制度。因为我国还没有出台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的专门性法律,而现有的《物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交叉、冲突的现象。所以,在专门性法律颁布之前,国家立法机关应该对这些有争议的法律部分做出解释和说明。同时,在已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对知识产权质押过程中还没有规范的内容以实施细则的形式进行补充说明。其次,扩大质押标的范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创新意识的增强,新型的知识产权层出不穷,然而现行的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的可用于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范围小、种类少、定义含糊不清,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质押融资业务的规模。因此,应该扩大质押标的的范围,将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这类新型的、技术含量较高的知识产权也纳入规定范围,使科技型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去获得融资。最后,建立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国家应该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部门,规定一套完整的质押程序,并在登记后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同时还可以建立一个网络登记平台,提供质押登记业务和信息查询业务,这样不仅提高了登记效率,也降低了登记成本。
(三)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防范管理
高风险一直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面临的重要障碍,也是银行不愿意开展此项业务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控制和降低风险:第一,设置融资申请条件,对于融资企业的资金状况、经营情况、信用记录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同时对企业进行严格的调查。权属是否明晰、账目是否真实、质押物是否登记等都应该纳入调查内容。第二,通过多方机构共同分担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引入资产评估机构、担保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当风险发生时按照各自责任比例分担风险。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及质押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其出具的结果负责,如果因为评估不当或者法律纠纷造成损失的,由相关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担保公司为申请融资的企业提供担保,当企业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时,担保公司先垫付资金。第三,完善風险补偿机制,政府可以建立专项基金,对银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一旦贷款无法收回时,补偿银行该比例的贷款金额使得银行损失降低,从而提高贷款积极性。
(四)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管理体系
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关键步骤,其评估结果直接影响着企业能够获得多少融资额,因此规范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科学的评估方法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核心前提,选择评估方法时应注意评估方法要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的市场状态相适应,同时还应综合考虑知识产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所处的法律状态、权属的完整性、应用范围和市场接受程度等自身的影响因素以及知识产权的运营成本、交易费用、支付方式等运用时的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选择的评估方法要有针对性,充分发挥其优势,尽量避免不足之处。在必要时可以结合多种评估方法进行价值评估,使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其次,设立专业的评估机构,加强评估队伍建设。一方面,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建立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法律等多门学科基础上的专业,对从业人员有着极高的知识要求。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在评估价值过程中一般涉及较大的利益,要求从业人员有着更高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利益所驱使。所以,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建立考试准入制度,定期组织培训和继续教育,采用考核制度和责任制度,如果出现虚假的评估报告,由相关的评估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在部分高校设置专业课程,利用高校的教育优势向社会输送一批有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最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与资产评估协会共同建立一个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动态数据管理平台,为评估机构提供更多信息和数据支持,定期更新优秀的、典型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案例,便于同行业交流和学习。Z
【主要参考文献】
[ 1 ] 李磊.我国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研究[D].贵州财经大学,2015.
[ 2 ] 杨舒.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政府角色分析[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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