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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调查报告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邓伟艳

  [摘要]《经济法概论》课程是财经类学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调查表明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其他问题,建议大力倡导该课程实践教学理念,深化认识;科学设计多样化的富有趣味性并各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活动并适当拓宽该课程实践教学的专用时空,实行课堂与校内外实践教学相结合。
  [关键词]经济法 实践教学 调查
  
  一、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经济法概论》是财经类学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为获得该课程实践教学情况的基础性资料,总结和评价该课程在财经类学生中的实践教学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进一步贯彻实践教学的理念和完善《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提供参考方案,组织了本次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2008年财经类学生中已修完了该课程的所有同学。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以发放问卷的方法认真组织学生填写,进行数据收集,在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的学生中共发放181份问卷,回收181份。问卷的有效率为100%。
  本次调查由笔者组织部分教师和学生进行。为了保证调查质量,笔者对调查员、调查实施、问卷编码、数据录入、清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了质量控制。为了降低误差,对所有的数据都进行了再次的清理,为提高数据的代表性,主要的目标量的精确度计算结果为在98%的置信度下,绝对误差基本在1%以内。本次的调查数据精度很高,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1)学生对《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问卷显示,有34.3%的学生非常清楚地知道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性质和目的,有51.9%的学生或多或少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性质和目的有所了解,只有13.8%的学生不知道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性质和目的。关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性,有61.3%的学生认为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同样重要,甚至还有28.7%的学生认为实践教学重于理论教学,只有不到11.2%的学生认为理论教学重于实践教学。从总体上讲,大部分财经类学生对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2)学生对案例分析法的了解和认知程度很高。问卷显示,关于实践教学的方法,有159名学生认为自己接触最多的是案例分析法,75.7%的学生认为案例教学法是实践教学的一种方法,且有54.7%的学生反映任课教师上课时常运用案例分析法,43.6%的学生认为教师上课时偶尔运用案例分析法,仅有不到1.6%的学生认为教师上课时不曾运用案例分析法。也就是说高达99%的学生认为教师在该课程的理论教学中是使用了案例分析法的,以上数据表明,案例分析法是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中使用最为广泛,适用频率最高也是所有师生最为熟悉的一种实践教学方法。
  (3)学生对目前《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效果有一定程度的满意。调查结果显示,46.1%的学生对现行的实践教学方法表示满意,43.3%的学生认为实践教学的效果一般,而只有8.3%的学生明确表示不满意。同时,56.3%的学生表示现行的实践教学方法有助于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基本技能,32.5%的学生表示对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基本技能至少有一点帮助。以上数据说明该课程目前的实践教学方法具有相当的价值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调查显示,有13.8%的学生不知道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性质和目的,还有51.9%的学生只知道一点点。高达87.8%的学生认为自己没有真正参与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甚至有89.5%的学生认为学校没有安排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10.4%的学生认为案例分析法不是实践教学方法的一种,还有13.8%的学生回答不知道。总之,以上数据清晰表明大部分学生对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性质、目的、方法以及参与程度等方面的了解与理解还存有很大的误区,这也是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首先要加以澄清的问题。
  (2)该课程传统的实践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的效果不理想。尽管说学生接触最多的,教师使用最广泛的都是案例分析法,然而该实践教学方法的效果却只能是差强人意,调查显示,学生的满意度仅为46.4%,43.1%的学生认为其效果一般,11%的学生认为其效果甚微或者根本就不满意。这要求我们反思:为什么案例分析法这种长期以来一直为大家所沿袭也为大家所赞誉的实践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并不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好,原因究竟在哪里?在以后的实践教学中我们又该如何改进此种实践教学方法?
  (3)实践教学方法单一,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没有被广泛采纳和运用。调查显示,除案例分析法这种实践教学方法外,学生所听说的其他实践教学方法还有社会调查(85人),模拟法庭训练(56人),邀请公司、企业相关人员讲座或讲解典型案例(51人),法律咨询(44人),庭审观摩(31人)等。由于教师没有将上述各具特色和趣味性的实践教学方法融入枯燥的理论学习之中,所以学生不熟悉也不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与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更不能激发所有学生参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兴趣。多样化的各具特色和趣味性的实践教学方法的缺乏也是造成学生认为自己不能真正参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4)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与地点安排不合理。调查显示,课堂既是《经济法概论》课程理论教学的地点也是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即在上理论课的同时穿插着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在课堂上教师一般通过讲授案例的方式分析有关经济法原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由于该课程专门的实践教学活动时间没有得到合理的安排,导致高达89.5%的学生误认为学校没有安排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
  
  三、对策和建议
  
  对经济类学生来说《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开设意义非凡。但是目前该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也表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现状根本满足不了社会发展对经济类人才的培养要求,我们应对调查数据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充分认识它们对《经济法概论》教学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1、大力倡导《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理念,深化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认识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能力被看作是人才的首选要素,实践教学作为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实践教学作为培养财经类学生法律素养和基本技能的一个基础性环节是我们需要大力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领域。为此,领导、教师和学生首先都应解决思想问题。学校要用实践的发展观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作指引,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扬该课程的实践教学,使

所有师生都能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该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将《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其次,学校要为广大师生开展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良好的条件是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成败的重要因素,为此,学校应尽其所能在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与必要的支持。总之,领导、教师和学生必须共同努力一起着力打造该课程实践教学的良好氛围,形成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二者共同协调发展的好局面。
  2、改进传统的案例分析法,提高和强化案例分析法的实际教学效果
  调查显示,案例分析法作为《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的一种传统方法深为广大师生所喜爱。但是长期的实践教学也证明现行案例分析法的缺陷不少,案件的陈旧、枯燥,论证式的讨论分析,填鸭式的讲解和灌输等都导致了该实践教学方法丧失了其应有的活力与魅力,以致部分学生误认为它根本就不是一种实践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作为目前公认的解决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最佳方法,有必要根据时代特点对其进行改革创新,改革创新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新的案例分析法首先应坚持以学生为本,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原则。从典型案例的及时收集到案例的多角度展示到问题的提出、分析、解决以及评论,教师做为辅助者和引导者要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自始至终的参与。其次,新的案例分析法应是一种立体式的教学方法,包括充分利用幻灯、录音、录像、投影等多种现代化教学设备,使案例教学手段多元化,营造立体化的案例教学环境;也包括灵活运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案例教学,优化课堂结构,使案例教学形式“立体化”;还包括利用教科书、音像制品、电子教案、电子图书、CAI课件、试题库、网络课程和资料库等一起构筑的一个立体化的案例教学平台。总之,正如美国课程专家派纳所说的“课程是一个回荡着千种声音的领域”,“是多种声音的交响”,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和改进传统的案例分析法,以提高和强化案例分析法的实际教学效果应是我们每一位教师孜孜以求的目标。
  3、科学设计多样化的富有趣味性并各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活动
  调查显示,《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方法的单一是导致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实际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并根据现有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因此,科学设计多样化的富有趣味性并各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活动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其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热情,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所有学生积极参与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在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中除使用案例分析法这种我们沿袭已久的实践教学方法外,还应对学生所听说的社会调查、模拟法庭训练、邀请公司、企业相关人员讲座或讲解典型案例、法律咨询、庭审观摩等其他实践教学方法向学生做出清楚的说明,并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选择适用不同的实践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如果教师能将上述各具特色和趣味性的实践教学方法融入到枯燥的理论学习之中,那么学生就会熟悉和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与作用,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会大大提升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兴趣,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宽他们的知识,而且更能培养他们的综合技能。
  4、适当拓宽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时空,实行课堂与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相结合
  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紧一直是所有任课教师所苦恼的问题。在非常有限的理论教学时间内要尽量溶入实践教学的内容其难度可想而知。相当一部分学生对学校没有安排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的错误认识其实是指学校没有安排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专用时间。经济法是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学不应死板地固定在学校的课堂上,而应当拓宽思路,将法律教学的空间延伸到课堂以外,采用多种手段,全面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应用能力”。因此,一方面有必要在理论课课堂之外安排专门的时间和空间制定可行性计划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如同会计模拟实训课、营销实战训练课一样,增设《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实训课是可行的,这既有利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也能及时纠正学生脑海中的错误观念。另一方面,应大力开辟第二课堂,这是根据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法,选择与其相匹配的时间和场所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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