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接力“4万亿”刺激计划六大领域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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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包括“4万亿”在内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将在2010年跑完自己的里程。在接下来的经济发展阶段中,谁将接力领跑?近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发布给出了答案。
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六大领域: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国家发改委日前刊发答记者问详解《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称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发改委表示,“新36条”将解决当前民营资本投资的四大难题,选择此时出台还将起到抑制资产泡沫的作用。从客观上来讲,“新36条”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实体经济,扩大了民间投资的范围,民间资本可选择的投资方向增多,确实能够对民间资本起到分流的作用,不会只集中在炒房和炒股等方面。如果“新36条”能够很好的贯彻落实,将起到抑制资产泡沫的作用。
此外,从当前看,出台《若干意见》是丰富和充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巩固经济向好回升势头。
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发布了“非公36条”,放开民营资本投资限制。发改委表示,由于种种原因,“非公36条”中一些政策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例如“非公36条”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研情况,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特别在金融、通信等领域民营资本进入存在种种“玻璃门”或“弹簧门”问题。
发改委表示,当前行业准入存在障碍、融资难题未根本解决、民间投资水平和环境待改善是民营资本投资的四大难题,而《若干意见》正是对症下药,提出了4项措施: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和审批事项。
“如果说之前民营企业做什么要先看政府是否批准了,现在则相当于说只要政府没有禁止的民营企业都可以去做。”国家信息中心宏观预测部副主任牛犁评价称。
在2010中国(温州)民间资本发展高峰会上,著名经济学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指出,“新36条”传达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的信息,重点在于市场准入,就是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市场准入必须要有门槛,但市场准入达到门槛以后应该一视同仁。新的进入者能进入才能有竞争,竞争才能提高效益,才能淘汰落后的企业,才能够更进一步提高效率,最后使消费者收益。
要反对落后的重复性建设,如果重复性建设是先进的,建设出来就可以淘汰掉落后的能力,这是市场准入的第二个方面。
市场准入的第三条就是政府对所有市场的进入者应该是一视同仁。市场是公平的,不能够给某些企业补贴或者价格上的控制优惠,不准竞争企业增加产量,不能采用行政手段来干预竞争,否则就不公平了。 (责任编辑: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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