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中国传统消费观念与信用卡恶意套现行为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慧敏

   [摘要]本文根据国内信用卡业务现状,分析了信用卡业务的高速扩张对我们传统的消费模式及消费观念产生的不良影响,提出了防范恶意套现行为等系列风险产生的对策。
  [关键词]信用卡 获利模式 恶意套现
  
  一、中国的信用卡业务现状分析
  随着存贷款利差缩小,各家商业银行都将信用卡业务作为拓展业务的重点。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累计发卡量都超过了1000万张。在银行卡发卡总量中,信用卡占比进一步提高。
  与当前较高的持卡量相对的,迄今国内仅有招商银行等少数发卡银行对外宣称,信用卡业务实现了盈利。然而,信用卡的盈利预期却相当诱人。中国信用卡市场依然是中国个人金融服务市场中成长最快的产品线之一。根据央行的统计,在日常生活消费费用中,大约20%是通过银行卡支付。其中,信用卡的透支消费又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
  二、恶意套现行为及其获利方式
  随着信用卡在我国的广泛使用,及其快速增长的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开始盯上了信用卡套现这个生财之道。
  所谓信用卡套现,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通过ATM机和柜台等正规渠道提取现金。而是通过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以刷卡消费的名义取现。通过正规渠道在银行的ATM机上取现时,持卡人往往只能取出信用额度一半左右的现金。此外,银行还要收取1%至3%不等的手续费和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如果逾期没有还款,银行还要收取欠款的利息。而去所谓的信用卡套现公司取现,则相当于在POS机上刷卡消费,不但不用支付利息。一般还能够获得最长56天的免息期。持卡人所需支付的仅仅是给这些套现公司刷卡额2%至3%的手续费。在取现超出信用额度后,这些信用卡套现公司还可以为持卡人办理名为分期付款,实为取现的业务。在轻松获利方式的推动下,套现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每天的营业金额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
  在套现之外还产生了一个新的业务,即套现公司专门提供为持卡人还款的“养卡业务”。所谓养卡,就是由套现公司先替持卡人把欠银行的钱还上,然后持卡人通过设在这家公司的POS机进行无实物刷卡消费,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这样持卡人的还款日期就可以顺延一个月。
  套现公司拥有大量的POS机,他们主要赚取的就是手续费,服务的内容包括养卡、套现、快速融资等所有跟信用卡相关的业务。套现公司往往以商店或超市的名义向中国银联或商业银行申请POS机。而事实上,他们既没有经营场所,也没有任何商品,唯一的业务就是刷卡套现。按照中国银联的相关规定,商户在协助持卡人完成刷卡支付后只需返给发卡行及银联0.5%至2%不等的费用。而持专人在套现时需要支付给这些公司刷卡额2%至3%的手续费。这之间的差价,就是这些套现公司的收入。高额的收入使这些从事信用卡套现的公司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
  除了这种通过POS套现之外,还有在互联网上通过一些常用的网络支付工具,利用网店的交易平台进行虚假交易的套现。
  三、信用卡恶意套现的根源及影响
  1.信用卡盈利模式的变化催生恶意套现行为
  信用卡套现现象的存在源于各大银行在信用卡方面的无序竞争。现在出现的一些问题,跟前期的发展速度过快有着莫大的关系。
  银行信用卡业务过高的扩张速度,导致中国信用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最明显的反映在于信用卡业务的收入构成。
  (1)无序竞争下的信用卡业务导致年费收入比重降低
  年费本应是信用卡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之一,然而,由于目前国内银行业在信用卡业务方面的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近几年以来,商业银行一直以一种跑马圈地抢占市场份额的方式来发展信用卡,各大银行纷纷推出刷卡免年费甚至是直接免年费的活动。激烈竞争导致了信用卡年费收入在信用卡整体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可避免地呈现下降趋势。
  (2)中国的传统消费观念使信用卡循环利息收入偏低
  中国人传统的消费观念即讲究一种“量入为出”,也就是说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而据国际知名的管理咨询机构麦肯锡公司最近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青少年消费者在看重品牌和时尚产品的同时,也坚守传统价值观,这使他们与国外的同龄人明显不同。调查还表明,虽然中国的年轻人认为追赶时尚很有必要,但相对于成年人来说,有更多的十几岁的青少年认为,省钱是一种“美德”。
  这种传统的消费观念支配下的消费者并不热衷于超前消费,即便是通过信用卡发生了透支消费。据调查,国内消费者大多习惯于在免息期到期之前一次性全部还清全部透支款,银行较难赚取持卡人的透支息。这直接导致了银行信用卡循环利息收入在总的信用卡收入中所占比例降低。
  (3)“扣率收入”成为信用卡业务的重要收入来源并催生恶意套现行为
  所谓扣率,是指特约商户在受理信用卡消费结算后,根据不同行业分别按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向发卡行支付的手续费。基于国内信用卡年费收入比重的持续下降及传统消费观念对信用卡循环利息收入的限制性。商户刷卡消费所产生的返点就构成了发卡行信用卡业务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信用卡业务收人的增长不得不依赖于商户返点收益的提高。为了不断扩大自身在商户返点方面所获得的利益,各发卡银行放松对POS机控制,POS的安装管理混乱、审核不严、无序竞争。最终导致POS机泛滥,为恶意套现公司提供了工具,从而催生了信用卡恶意套现行为。
  2.信用卡利益格局为恶意套现行为提供温床
  参与交易的金融机构在获取商户返点后进行利润分成。其中,信用卡发卡行、POS机提供者和中国银联的分成比例分别为70%、20%和10%,信用卡每成功交易一笔,相关利益方都能从中获得不同比例的收益,从而使各金融机构都希望消费终端尽可能多地装自己的POS机。这样无形中为各种刷卡套现和养卡现象提供了温床。
  3.超前消费观念与恶意套现行为
  超前消费,从本质上来说是超越了经济发展阶段所决定的消费水平,超出了在一定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上可以承受的界限。从经济学上讲,超前消费违背了经济规律。然后,投资进程是经济增长的源泉,适度消费又是社会再生产的保证,因此,从这方面上看,消费超前或滞后都会防碍经济的正常发展。
  超前消费思想的非理性发展,会导致持卡人趋向于更多的信用卡透支消费行为,这在当前国内的“卡族”们身上充分体现。而更严重的是,这种被超前消费观念侵蚀的传统消费观念变异,往往激发了消费者更大的非理性消费欲望。这一消费群体即恶意套现行为的主要行为主体,他们会通过恶意套现行为获取现金后,实现其它的消费行为,以满足自己不断扩张的消费欲望。于是,为这种消费行为提供有效实现途径的恶意套现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市场。
  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及保险体系的不健全,这种超前消费的风险一旦暴露出来,持卡人无力承担超前消费所形成的债务时,就会对银行业造成巨大的损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银行已发放的信用卡当中,不良贷款率的平均水平高达3%以上,而这一比例远远高于个人贷款。
  四、信用卡风险防范
  恶意套现的行为无形中增加了信用卡套现资金的使用成本,同时也是增加了套现者偿还银行资金违约的风险。这一系列的风险最终会叠加到各个银行的身上。再者,信用卡套现所产生的虚拟交易,也会对持卡人的信用记录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使得银行对持卡人的信用评估失真,当出现持卡人无法偿付时,成为最终受害者的也是银行本身。
  要打击恶意套现行为,笔者以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第一,完善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堵牢政策的漏洞。如果出现的是非法商户或者虚假交易审查等方面的漏洞,银行与银联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另外,发卡机构也要将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识与拓展信用卡业务同时进行。
  第二,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及发卡银行应努力探讨更加适合国情的信用卡盈利模式,适当的变革利益分配格局,提高信用卡业务的抗风险能力与盈利能力。发卡银行应该正确面对并分析具有中国国情特色的传统消费观念在信用卡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这种传统消费观念,正在对信用卡盈利结构产生着影响,并且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持续下去。
  第三,转变大众消费思维。大众消费观念的变化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一来需要在政策法规方面加以规范与引导,使之逐渐回归理性,二来要通过各种形式做好正面的宣传和普及。在这方面,银行业及各个监管部门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值得大家继续探讨。
  
  参考文献:
  [1]希夫曼•卡纽克著,江林译.消费者行为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
  [2]赵永林.信用卡安全机制与法律问题的理论与实践. 法律出版社,2009.9.
  [3]虞月君.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8.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629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