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标签理论视角下的农民工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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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恩玲
【摘要】在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农民工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本文试图用社会标签理论来分析农民工犯罪问题,探讨社会对农民工不良的标签与农民工犯罪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一些相应对策,希望能为农民工犯罪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关键词】农民工犯罪问题 社会标签 解决途径
自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形成了大规模的“民工潮”。“民工潮”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不仅缓解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而且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犯罪也呈现出一个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公安机关统计显示,在城市的刑事犯罪中,外来人口占60%以上,其中大部分人是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民工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民工犯罪问题进行了探索。有的从社会宏观制度方面、农民工的心理方面进行分析,有的从相对剥夺感角度、文化冲突的视角或社会角色的角度等各方面来研究。这些研究为我们正确认识农民工问题提供了不同的角度,有助于社会对农民工犯罪问题的解决。本文将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主要从社会标签理论角度来解读农民工犯罪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应对策,希望能够为农民工犯罪问题寻找一些解决对策。
一、社会标签理论关于农民工犯罪问题的解释
“标签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兴起的重要社会学理论之一,它对现代犯罪学领域的研究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标签理论的理论基础是互动论,其基本观点是:在人们变成越轨者并持续作为越轨者的过程中,给人们贴上越轨者的标签是一个关键因素。具体来说,个体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往往易被社会贴上某种“标签”,一旦个体被帖上“标签”,社会其他成员在以后的交往中就会用一种固定的模式去看待个体的一切行为,而个体也有意无意地接受了这一标签,形成了一种新的自我概念,并开始依照此标签的行为模式来行动。当个体被贴上“越轨”的标签时,也容易受此标签影响从而从事越轨行为。从标签理论来看,不良的社会标签是个体产生犯罪行为的原因之一。农民工犯罪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的各种不良的标签所致。
从我国农民工现状来看,农民工犯罪固然有制度、经济、文化、心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但社会上对农民工的不良标签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我国农民工在城市中处于社会的底层,多从事收入低廉的体力劳动,社会评价较低,被社会各界视为低等人和易犯罪的群体,得到的多是各种负面评价及不公正的待遇。在这种负面的社会标签效应下,加之城市生活巨大的生存压力,很容易使农民工受这些不良标签的影响,自认为自己低人一等,按照这种不良标签的行为模式来行事,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不良标签的具体表现
1.社会对农民工的标签:“高犯罪群体”
在社会各界看来,农民工是公认的高犯罪群体。根据当前农民工犯罪的统计数据来看,情况似乎如此。如广州市的调查表明,流动人口作案被抓获的占全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比重近年来不断增加,由1995年的70%左右到2001年的80%左右,而流动人口中绝大部分是农村进入城市的务工人员,在其他大城市情况也大体类似。但是如果深入分析,就会发现仅仅根据这些现象就给农民工群体贴上“高犯罪群体”的标签是有欠妥当。具体原因如下:
(1)农民工更易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其犯罪逃逸可能性较小。当城市里发生犯罪事件时,公安机关及城市居民更容易把农民工列为“犯罪嫌疑人”,对农民工进行相关调查,而不容易怀疑城市居民或白领等社会阶层。因而农民工犯罪行为受法律制裁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农民工在不太熟悉的城市环境里犯罪,由于缺乏强大的亲友网络,其被抓获的可能性要比城市常住人口大很多。
(2)农民工犯罪手段一般较为拙劣。农民工的文化素质较低,一般很少能够采取高科技手段来犯罪,其犯罪多为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犯罪一般具有随机性,较少经过精密的谋划。另外还有部分犯罪是属于自救式,即为维护自身权益而犯罪,如春节前为讨要工资而非法拘禁包工头的行为。因而比起其他犯罪来说,农民工犯罪案件被侦破的可能性更大。
(3)农民工群体的人员特点。城市农民工是一个以年轻人为主的群体,30岁以下的农民工占51.14%,40岁以下的农民工占70.17%,70-80%为男性,半数以上是从事劳务,多为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国际上研究表明,这种文化年龄段的群体占犯罪量的80%,他们的犯罪率可能比其他群体高一倍以上。因而农民工犯罪率较高并不是由于农民工的身份,而是由于其文化年龄段的群体特点决定的。在城市居民中这类群体的犯罪率也相对较高。
由此可见,虽然目前农民工犯罪问题较为严重,并不能说明农民工更具有犯罪倾向。但社会给农民工贴上“高犯罪群体”的标签,将他们视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农民工时刻保持警惕,很容易使农民工接受这种标签效应,认为自己品格较为低劣,当他们无法凭借自身勤奋在城市中生存时,就很容易采取犯罪手段来获取财物。
2.社会媒体的污名化
当前对农民工不良标签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社会媒体。在社会媒体的报道中,农民工多以负面形象出现的,即使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报道,农民工也是以弱者或愚昧的形象出现的,这些对农民工形象产生了污名化的作用。根据对《扬子晚报》的研究发现,2001年该报中城市农民工正面角色只占10%,而负面角色占66.7%。2003年下半年该报农民工的形象仍然比较差,尽管负面角色下降至45.5%。我们经常会看到关于农民工赌博、卖淫、强奸、抢劫、讹诈、偷窥、械斗、口吐秽言、手脚不净等等负面报道充斥于大大小小的媒体,如2003年各媒体关于“馋嘴民工偷吃天价葡萄”的报道。于是在一些城市人眼中只看到农民工愚昧、脏乱、素质低劣、有犯罪倾向等方面,而忽视了农民工身上的诚信知报、笃实宽厚等传统美德。正是由于社会媒体的这些负面报道,使农民工被贴上了各种不良标签,农民工几乎成为“变态”、“愚昧”、“犯罪”的代言词。在这样文化氛围中生存的农民工很容易在其心灵上打下耻辱的烙印,产生“自我降格”的心理,进而顺应社会对自身的评价,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城市居民的歧视
虽然农民工的出现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各种便利,但由于城乡之间的文化壁垒使得城市人从心里上歧视农民工。在社会多数负面报道的影响下,城市居民大多数人讨厌农民工,嫌他们脏乱、粗鲁、不守城市的规则且手脚不干净,在与农民工交往时多抱以警戒的态度,带有色眼镜来看待农民工,认为他们是社区不安定的因素。城市居民的这种白眼扭曲了农民工本来谦卑平和的心态,取而代之的是对城市人的仇视,使他们很容易接受城市人给他们的这种“越轨者”标签,从而产生对城市人报复的心理,走上犯罪之路。
三、解决农民工犯罪问题的途径
从社会标签理论来看,农民工犯罪原因之一在于社会各界对其不良的标签。因而我们在探讨农民工犯罪问题解决途径时,应该重视社会不良标签的效用。在解决农民工犯罪问题时除在制度上、经济上、法律上采取相应措施外,还应该从消除农民工不良的社会标签入手,具体为以下几方面:
1.破除城乡二元化的社会结构,改革农业和非农业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在城市中享受平等的就业、工酬、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待遇等,不再有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这种身份的不平等,使“农民工”称呼成为历史名词。
2.各级政府和大众媒体注重农民工正面形象的塑造。各级政府和大众媒体在关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同时,应该多宣传和报道农民工的正面形象,着重报道农民工的纯朴善良、诚信、笃实宽厚等传统美德,关注农民工在城市中勤劳创业,树立一些创业成功者的形象,改变农民工不良的社会形象与媒体形象,从而提高农民工的自尊自信,增强他们在城市中生活的信心。
3.创造城乡平等的社会意识氛围。可在各社区及大众媒体上宣传城乡平等的社会意识,使城乡平等意识深入城市居民心中,改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歧视心理。
4.加强对农民工自我意识的教育。注重开展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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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越,刘慧丹.城市农民工对大众传媒中自我形象的认知──以南京市为例. 2004中国传播学论坛入选论文.
(作者系福州大学06级社会学专业在读研究生,单位为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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