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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梁 婷

  【摘要】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全面改革的快速发展时期,各高校正大力推行教学改革,本科生导师制是近年来高等学校新兴的一项探索性教育管理制度。本文总结了我院实行导师制的实践和探索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高校实施本科生导师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完善导师制的一些设想。
  【关键词】 本科生 导师制 实践与探索
  
  一、导师制的渊源和我国本科生导师制的形式
  
  “导师制”早在14世纪就由英国教育家提出。17世纪,英国的牛津、剑桥等高校在研究生教育中普遍采用这种制度,其实质也就是对研究生的“个别辅导制”,并不用于本科生。1869年,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在哈佛力主推行本科生选课制。伴随着选课制出现,1872年,哈佛大学开始实施学分制,并很快带动美国其他高校实行选课制和学分制。结合着选课制和学分制,哈佛等美国高校把导师制引入到本科生培养中,获益匪浅,带动了本科生导师制在世界各国高校中的推广和发展。
  其实,导师制不是西方的独特产物,中国也有它的源头。导师制的教育原则就是“因材施教”。我国春秋时期的大教育家孔子在他的教育教学中,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进行不同的教育。他自觉地实践着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他对学生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性格特点、特殊需要,都相当地了解,因而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宋明时期的书院制度实质上采用的也是导师制。可以说,在那个时候,中国就已经有了“导师制”。
  随着我国高校普遍实行了学分制、选课制,在本科生教育中采用导师制也有了实施的基础。总体来说,我国目前本科生导师制的运行模式,如按学习时段划分,可分为全程导师制和年级导师制;如按导师工作任务划分,可分为科研导师制和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如按培养对象划分,则有全员导师制和优秀学生导师制。
  
  二、我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践探索
  
  上海商学院是一所应用型本科院校,该校的流通经济学院2006年招收了第一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本科学生共计86人。这些学生一进入学校,流通经济学院国际贸易系就为培养好这批学生,度身定制了导师制,可以说这是一种年级导师制。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大一学生刚进入大学,很多人并不清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到底是要学些什么,并且大多数学生仍然习惯于中学的管理方式,对大学的教学方法尚未适应。一部分学生觉得大学上课很轻松,作业比高中生时要少多了,辅导员的管理也不像高中时期的班主任那样十分严格了。大一新生是最好塑造的,但是若有了不良的倾向,而又没有加强引导,就会出现纪律松懈、学习荒疏的负面效应。因此,在我院导师制的实践过程中,首先确立了导师对大一学生的主要任务:指导学生制订课程学习计划,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他们对专业知识的兴趣和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我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重点放在因材施教上,注重发挥导师对学生的感化教育过程。强调导师要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场合与教育机会,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对学生施行全过程的教育与指导。要求导师在课堂教学内外都与学生密切联系,鼓励学生创造性发展,鼓励学生多带着问题学习,多带着探索精神去发现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努力使导师的工作渗透在学生身上,创造导师与学生间近距离的人格交流。
  在推行导师制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强调导师的主导作用,也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我校是以教学任务为主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每一个教师本身都承担了较重的教学任务,但本着对学生极其负责的态度,每一个导师依然对学生从学习、思想、生活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指导。流通经济学院20多位教师担当了导师工作,一个导师指导5―6名学生,这个师生比例非常适合导师与学生以及同一导师指导下的学生之间的联系。大一第一学期刚开学,在系里的组织下,对学生进行了职业规划意向的调查。通过对回收问卷的调查,每一个导师都对自己指导的学生有了感性的认识,从而能够给予学生个性化的指导,也使学生能够深切感受到导师指导时的贴心、关心和用心。
  针对大一新生尚未开设专业课,几乎对专业方向、专业课程都不了解的情况,大一上学期,院系安排了资深老教师进行了一次以“如何面对中国对外贸易的新问题”为主题的讲座;大一下学期又统一组织学生倾听了国内WTO著名专家刘光溪博士的一次关于中国如何度过WTO后过渡期的演讲。通过亲身参与到学术活动中,学生得以切实地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具体内涵,学起来有了方向,学习兴趣也大大提高了,不少学生还就一些中国贸易的热点问题与导师展开了讨论。导师制使学生中缺乏学习热情的情绪大大减少,并且弥补了大一一学年都没有开设专业课给学生造成的与导师的感情生疏裂隙。
  大学生毕业时要完成的学位论文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学生四年的本科学习,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程度。不少学校由于不够重视一开始就培养学生能够读懂学术论文的能力,到大四临毕业时匆忙加强对学生的论文写作水平指导,导致了毕业工作不仅忙乱无序,而且学生的学位论文完成情况不如人意,甚至引起学生的不满和反感。
  我们在实践中,还特别强调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是包括学业、思想、生活态度、人生品格在内的全面的指导。
  作为本科生的导师,既教书又育人,对于学生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能视而不见、不加纠正和引导。当然,这些工作主要属于学生的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的工作范畴;但是,导师也能够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引导学生正视自己身上存在着的问题,使他们能够反思自己、自新自己。特别是几位生活阅历丰富的老教师,他们在与学生的交流中,能够以自身的人格魅力给予学生一种震撼的感受,让他们体会到人生是丰富多彩的,人生要取得成功,不能依靠外界的力量,更重要的是自身的因素。
  
  三、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思考和对策
  
  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经验和学生的反映,笔者认为作为我院一项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新尝试,本科生导师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院系能够担当导师的教师大多工作繁重,人手不够的问题越来越凸显,这势必会影响到导师对学生的指导质量。二是我院本科低年级学生校区处于上海郊区,高年级学生校区处于上海市区,导师要承担两个校区的教学任务,由于交通距离远,会出现导师与指导学生见面次数少、见面时间短的情况,这也不利于导师与学生的即时沟通和交流。三是导师是院系统一分配安排给学生的,没有能够很好地贯彻双向选择的原则,这会产生导师与学生互相不够了解、导师指导工作停留于表面化的问题,长期以往,不仅会降低师生之间的信任度,更有违于我们实行导师制的初衷,使导师制无法继续推行下去。四是导师的职责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并且要建立起考核导师制的具体工作制度,保证导师制的施行有章可循。
  要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重解决。
  
  1.应提高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
  学院推行导师制一年以来,受到了大多数学生的欢迎;但是部分学生存在着对导师制的不理解,觉得大学里不应该再像中学时那样受到老师的那么多约束,本来就已经不轻松的学业,还要受到导师的约束。不少学生只是被动地参与到导师的指导活动中,导师布置什么任务就去做什么,缺乏主动提问、探索创造的精神。特别是有的学生惰性较强,非但不与导师主动联系,就连导师想联系到他都颇费周折,更谈不上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学院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能使学生都充分认识到学院实行的导师制对自己成长很有利的一个举措。另一方面,也有的导师出于不同原因,对指导学生的活动缺乏热情,甚至觉得是可有可无的次要工作,反过来又影响了所指导的学生的求知心和积极性。因此笔者认为,学院不但要加大经费的投入,还应该加大对本科生导师制重要性的宣传,让导师制深入人心,得到各界的重视和广泛的支持,最终使该项制度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2.重视导师自身人格魅力的影响
  导师要重视自身人格魅力的影响。第一是人格感召力:这是指导师必须具备高尚的人品、人格,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第二是创造力:对导师来说,创造力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素质内容,道理很简单,一个没有创造素质、没有创造力、没有创新成果的导师,是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创新成果的学生的。第三是辐射力:这是指导师除了自身具有高尚的品德、广博的知识、扎实的科学和专业素养外,还需具备一种把其品德、思想、知识、智慧和创新能力传送到学生内心和行动中去的能力。一位导师只有具备上述的三种能力,才可以较好担负起培养学生的重任。所以,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地充实自己、丰富自己、完善自己,使自己的知识愈来愈精深,唯有如此才能对学生产生知识上和人格上的吸引力,才会真正做到上有所施、下有所效。
  
  3.加强导师制的规范管理,建立对导师工作合理的激励和考核机制
  由于本科生导师制在我院是初次实行,因此在管理方面还缺少经验,在管理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内容等许多方面还基本属于空白。笔者认为,要更好地推行学院的导师制,离不开学校各个部门的支持,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等主要部门应该指导和监督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运行。若能使导师制的推行成为学院教学评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能极大的增强导师的工作责任心。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无疑需要导师在完成应有的教学科研之外,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不同的导师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存在差异,但在实践过程中,这种差异又往往因无法量化而难以衡量,所以某些教师更愿意把时间用在科研这些实在的成果上,也不想承担本科生导师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就必须给予导师一定的专项报酬,建立起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提高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学校也应该科学地核算导师的工作量,作为一定的课时计入;在导师自评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前提下,对考核优秀的导师给予奖励,并且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而对那些考核不称职的导师,应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来年的本科生导师资格。总之,只有建立了与教师相关利益挂钩的评价体系,才能保证这一制度真正的实行起来。
  
  参考文献:
  [1]方小玲,肖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践与思考[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6).
  [2]王艳峰.对本科生导师制的思考[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2).
  [3]刘培蕾.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再思考[J].怀化学院学报,2006,(9).
  (作者单位:上海商学院流通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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