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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预防优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宁道伟

  关键词 工伤保险:预防机制;覆盖面
  
  在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而职业伤害状况又十分严重的形势下,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愈来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建立工伤保险预防机制,构架工伤保险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的平台,既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林业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人类为抵御职业伤害而建立的工伤保险制度,走过了100多年的历史。工伤保险从初期主要用于赔偿的作用方式,逐渐走向以控制事故源头、预防为先的积极的工伤保险。
  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赔偿是当前工伤保险的三大任务。工伤预防已成为现代工伤保险的基本特征。预防优先是以先预防、再康复、后赔偿的顺序链开展工伤保险工作。在工伤保险运行体系中实施积极的工伤预防,已成为我们林业企业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中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就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当时主要还是由企业承担工伤带来的费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地处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开始进行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建立了社会统筹方式的工伤保险制度。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这种社会统筹方式的工伤保险制度,较之过去的1日制度,在对工伤职工的补偿、救治和康复等方面,在分散企业工伤风险方面,都有了重大的进展。
  此后,全国范围内有20多个省陆续进行了改革,试行了新的工伤保险制度。2003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在全国所有地区实行了社会统筹方式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促进工伤预防”这一立法宗旨,从而奠定了“工伤预防”在中国工伤保险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目前,在中国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工伤预防”成了工作的指导思想,正在积极实施。
  工伤保险工作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针对林业企业应建立工伤预防为主的工伤保险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政策的需要。如果没有工伤预防机制,不能发挥工伤保险促进事故预防的积极作用,那么工伤保险制度本身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就值得怀疑。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的预防机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值得重视: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的费率机制。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是根据企业的职业风险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率,确定和调整企业交纳工伤保险的费率。通过费率的确定和调整,促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或降低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安全、健康。这就需要研究和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模式,其中包括科学确定风险费率的档次和浮动的级次;科学确定工伤保险费的平衡期和统筹地区内用人单位分摊费用的系数;建立工伤保险费收缴的计算数学模型。通过实施工伤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达到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安全健康意识,加强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的目的。
  其次是要建立工伤预防、教育、培训的机制。分析近年来工伤事故率和职业病发病率长期居高不下的情况,除生产技术、工艺落后,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劳动防护意识和职业危害意识不强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据统计,有80%以上的工伤事故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多数是可以避免的。要改善这种状况。除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工作外,有必要建立工伤保险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平台,通过经常性的在全社会开展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的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通过对企业生产经济管理人员尤其是私有企业、三资企业、个体工商业、基础加工企业、外来加工企业等用人单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这种教育培训可采取工商保险基金的支持,对受教育培训人员实行免费,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工伤保险意识。
  再次,用工伤保险基金支持开展职业危害防护技术研究与高危行业、工种岗位加强预防、改善劳动条件技术、保护措施的制定工作。基于“损失控制”的原理。一是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持,有针对性地选择如噪声、粉尘、冲压、高危作业等危害性大、数量多、防护设置落后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推动劳动保护设施的改善。二是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持,配合安全健康监察部门开展对高职业危害场所的监测和人员健康监护,从早预防、早改造、早发现、早治疗等的有效控制,防止和降低事故与职业病发病率。降低从业人员的伤害程度,从而也降低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三是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持,针对工伤风险较高的典型场所、典型工种、典型岗位制定科学的工作规范。以规范操作动作、规范操作频率。规范操作强度、规范操作重量、规范暴露程度。加强职业危害的防范,总之。工伤保险要坚持“预防优先”,将预防工作做在前头。
  总之,工伤保险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通过工伤保险的运行体系,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国内外的实践都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工伤保险实施积极的“预防优先”政策,是一项有利于从业人员的政策。工伤保险覆盖面越广,这项政策惠及的人群也越大。工伤预防与安全健康监察预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通过劳动保障部门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必将使我们林业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翻开新的一页。
  
  (编辑/李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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