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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公诉水平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海浪

  时代的发展对公诉人提出许多新的要求,各种新观念、新方法不断出现,许多新的公诉课题应运而生。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律师出庭辩护的比例越来越大。控辩双方庭上对抗日趋激烈,使公诉人认定犯罪的难度相应加大,主诉检察官错案追究制的推行,使公诉人承担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一些旧的认识理论,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和要求,公诉人必须更新观念,用全新的观念广泛摄取相关的信息,注重证据运用,磨炼出庭技能,不断提高公诉水平。
  
  一、加强法学理论研究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工作繁忙,我们对法学理论研究,局限于就案论案,遇到有关问题现找资料,“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忽略了案与案之间的融会贯通,对涉及的法律问题,缺乏抽象性的理论思维。因此,需要对一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法律论证时,就不能对所运用的法学理论深入展开,不能全方位、深层次的分析论证问题,缺乏严谨的系统性和逻辑性。要改变这种状况,实现法学理论的综合提高,一是加强法学理论学习,鼓励法学学历再教育;二是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在机关的司法实践中,加强可行性论证,又要把出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及时的预见和总结,实现理论与实践互动,做到边学边用,学以致用。
  
  二、细化公诉实务
  
  1.制作阅卷笔录,要求把预审卷宗重大涉及定罪量刑的所有事实和证据全面反映出来,对于同类证据要特别注意将矛盾和不一致的细节记录下来。
  2.案件审结报告,不仅要提出论证意见,还应当将对全案审查工作作出总结,对需要说明的问题作出解释,不仅要列明定案的证据,还要对这些证据的证明力进行系统分析,对单一证据可采取程序,做到心中有数,并最终确定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
  3.起诉书制作要求格式规范,必备要素齐全,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文书格式(样本)》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2条规定指控事实准确、完整、表述要求精练,线索要求清晰。在事实部分之后,准确写明证据的名称、种类;起诉理由概括、精练、定性准确,运用法律条款必须全部列明,特别注意总则条款的适用和犯罪要件的体现。
  4.法庭讯问提纲,要求明确讯问的目的,且围绕构成要件;讯问应注意重点突出;还要注意对出现被告人翻供、沉默、答非所问等情况设计问题。讯问语言规范,问话力求简练。
  5.法庭举证提纲的制作要求围绕构成要件,选择科学的示证方式,举证不求全,但突出重点,应按照明确的线索进行举证。语言规范简练,举证应对讯问的重点内容有所呼应,并指出可能需要质证的内容。有时还需要说明列举证目的取证过程。
  6.公诉意见书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全面,结合事实、充分论证,得出结论,分析要有理有据,尤其注意对证据之间的关系做证论,适当加入法治教育内容,文字表达力精练,突出感染力。
  7.答辩提纲,包括两部分,辩点预测和答辩论述。第一部分尤为重要,要求预测全面,该预测的辩点预测不出,庭上难以应对充分,必然陷入被动。常见的辩点通常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预测:一是法律运用,包括重罪与轻罪、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二是事实证据方面,一般在质证时就会有所体现;三是法定从重、从轻情节方面;四是在一些酌定情节方面。
  
  三、突破平面辩论模式
  
  过去我们在法庭上辩论,只是就法论法,既停留在“平面”层次上,缺乏系统性,已不能适应新的更高公诉辩论要求。
  1.论理。包括“法理”和“情理”的论述。“法理”主要是指对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和相关法学理论的论述;“情理”则是从情理上分析,要求公诉人在论法的同时学会从感情出发,从人们普遍认可的价值取向出发去展开论述,力争从情理上也能打动、说服法官做出裁判。
  2.叙由。即在辩论中在对事实做出适当的论述。要追求客观事实的情景化和过程事实细节化,叙述应尽可能形象、生动、突出重点、突出冲突,可以用戏剧化的手法再现事与非、利与害、德与法。
  3.陈情。语言是公诉中最基木的要素,平淡的语言背后往往可以蕴涵丰富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同样的内容给听者的感觉却有所不同的原因,这里除个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外,就是一个情感问题。公诉人在法庭上,应正义凛然,应适度地融入应有的感情,但要把握好度,要放下公诉人的架子,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从人性、道德和感情去展开论辩,从而使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形象更加丰富可信。
  4.婉曲。这是辩论中常见的技巧,遇到棘手的辩点时,遇到某些论据有缺陷问题时,可以避开正面,不要直接针锋相对地展开辩论,而是用婉曲的方法出奇制胜。□(编辑/丹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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