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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新闻的真实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韩 雪

  客观事实,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可以说,坚持新闻的真实性,是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但不容避讳的是,在我们新闻事业蓬勃、健康发展的同时,一些虚假新闻也出现在我们的新闻报道中,不但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写作必须完全真实,这是新闻工作者必须信守的基本原则。
  第一,新闻作品的写作对象是事实,而事实的基本特性是客观性。真实性的重要内容就是准确的反映这种客观性。如果事实没有被真实的报道,新闻也就不成为新闻。新闻正因为是对真实情况的传播,才有价值,如果是虚假的,就会一文不值。所以有人说,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的“资格”。没有真实性,事实不成为事实,新闻也就不成为新闻。第二,新闻具有多种社会作用,社会作用的发挥,都依赖于新闻的真实性。没有真实的报道,一切作用也都是空话。第三,新闻作品是现实的报道,也是历史的记载。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对“新闻记载历史”这一点有深刻的看法:“为此我热爱新闻工作,从事新闻工作。有哪一种别的什么职业允许你把正在发展的历史写下来,作为它的直接见证呢?新闻工作者就有这种非凡的可怕的特权。理会到这一点后,很自然的会深感到自己的不足。我每当遇到一个事件或一次重要的会见时总是焦虑不安,担心自己没有足够的眼睛、耳朵和头脑来进行观察、倾听、思考,以便从中理解一条蛀虫如何钻入历史这块木头中去的。”第四,新闻的有效传播必须有读者的信赖。信赖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报道的真实性。
  当媒体从业人员不再以新闻真实性作为最基本准则时,媒体存在的意义也就随之丧失。因为如果一个媒体发布的新闻其真实性屡遭质疑,那么终有一天它将失信于民,失去存在的价值。
  美国《时代》周刊的主编卢斯曾说过,新闻记者不应该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歪曲事实,或者为了说明一个不同观点而隐瞒部分事实,尽管他们要表达的主题都是积极向上的,有着良好的社会意义,但是却都违背了遵守新闻真实性的基本原则。
  美国学者阿维因在《宣传与新闻》中提出的观点是:“新闻就是同读者的常态、司空见惯的观念相差悬殊的一种事件的报道。” 美国学者勃列德莱在《你的报纸》一书中的表述是:“新闻就是大众注意和大众有关之事的老实、公正、完整的报道。”
  德国学者道比法特的定义是:“新闻就是把最新的现实的现象在最短的时间内介绍给最广泛的公众。”
  日本学者小野秀雄在《新闻学原理》中给出的定义是:“新闻是根据自己的使命对具有现实性的事实的报道和评论,用最短时间、有规律地连续进行广泛传播的经济范畴内的东西。”
  新闻报道与文学创作都十分强调真实性原则。但文学的真实性与新闻的真实性有不同的要求。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再造”,文学的真实性首先表现在“再造”的合理性上,文学不是生活的机械摹写,它重在通过一定的形象来表现作家的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因此,作者对从生活中获得的材料必然进行一定的改造、加工和合理想象。这些经过精心改造修缮过的材料被纳入作品的框架,从而成为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不难看出,作家的整个创作过程就是在生活材料的基础上再造理想材料,并以这些理想材料为工具再造“第二现实”的过程。而新闻写作是“再现”事实,所以在新闻写作中运用文学化的语言是要把握度的,不能“再造”事实,要“再现”事实。
  我们党历来强调新闻的真实性。早在1925年,毛泽东在写《〈政治周报〉发刊理由》时就明确提出:“忠实地报告我们革命工作的事实”,“《政治周报》的体裁,十分之九是实际事实之叙述,只有十分之一是对于反革命派宣传的辩论。”毛泽东在1959年6月20日作出批示:“广东大雨,要如实公开报道,全国灾情,照样公开报道,唤起人民全力抗争。一点也不要隐瞒”,“工业方面重大事故灾害,也要报道,讲究对策”。
  刘少奇在《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提出:“你们的报道一定要真实,不要加油加醋,不要戴有色眼镜”。1956年5月28日在《对新华社工作的第一次指示》中指出:“新闻报道要客观、真实、公正,同时要考虑利害关系。”
  江泽民1989年11月在新闻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仅要做到所报道的单个事情的真实、准确,尤其要注意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性。”
  陆定一1943年9月1日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中,全面地论述了事实与新闻的关系:“唯物论者认为,新闻的本源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就是人类在与自然斗争中和社会斗争中所发生的事实。因此,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新闻是事实的报道,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在先,新闻报道在后,这是唯物论者的观点。”陆定一强调,事实是第一性的观念要贯穿新闻工作的始终,“必须尊重事实,无论在采访中,在编辑中,都要力求尊重客观的事实”。虽然在战争年代,革命任务压倒一切,但他同时强调:“事实与新闻政治性,二者之间的关系,万万颠倒不得。一定要认识事实是第一性的,一切‘性质’,包括‘政治性’在内,与事实比起来都是派生的、被决定的、第二性的。”陆定一的这些观点经受了六十多年的考验,今天依然是我们新闻工作的指导原则。
  媒体存在的意义在于传递信息。新闻传播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受众获知最新资讯,最重要的是让受众接受资讯,最终影响行为。而受众从“获知”到达“接受”有一个心理过程,那就是“认可”。影响受众认可,一则新闻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包括新闻的新鲜性、接近性、重要性等等,媒体的公信力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当受众对一个媒体最起码的信任都丧失时,对其发布的新闻就谈不上几分信任了。就像对一个人的诚信已经持否定态度时,对他说出的话也就信不了几分了。而当媒体传递的信息已经不被受众接受时,其他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媒体之于受众就像鱼之于水。有了水,鱼才有生存的环境。一个媒体被受众唾弃之日,生命也就到了终结之时。□
   (编辑/李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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