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郭银华

  [摘 要]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非常密切,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可以较好解决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问题,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财务治理水平。
  [关键词]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财务治理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6-0029-03
  [作者简介] 郭银华,广东商学院会计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国有企业改革。(广东 广州 51023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各级国资委依据政府授权,以国有资本出资人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的专门预算制度,是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国有资本监管和营运评价考核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的建立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能够较好解决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问题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公司治理是一种据以对工商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明确规定公司各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力分布,并且要清楚表明决策公司实务时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所以,解决出资人缺位以及相应的责权利对称问题,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先决条件。所谓出资人,就是向企业投入资本的人,即企业资本的拥有者,也就是股东。任何人的财产(资本)一旦投入企业,就变成企业的法人财产,投资者就享有出资人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资产受益、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和聘请经营者、转让股权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资产必须同其他所有制资产一样,具有明确的出资人代表。同时,国有资产也应该具有一般资产的产权要素: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出资人出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资本回报,如果不能获取资本回报,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股东,就称不上是完整意义上的出资人,也就无法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能。
  我国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着出资人不到位、产权不清的问题。直至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由其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国有资产一直没有一个真正的出资人代表。不仅如此,国家财政和国家银行贷款兴办的国有企业,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之后,国家从来没有收缴国有企业的资本收益,国家作为出资人的地位根本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因此,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要求,由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的国资委来进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缴,才能真正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国资委作为政府特设的相对独立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责任、权力、义务相统一。同时,作为国资委最为重要的“管资产”的手段之一,可以通过建立国有资本资经营预算来管住企业的投资行为,还可以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资产收益和产权变动等经营活动进行规范,这有利于国有资本出资人充分履行其财产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二、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有利于完善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但是,从目前我国企业改制与发展的现实状况来看,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却存在以下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第一,企业考核主体不明确。有些企业由财政部门考核,有些企业由国资部门考核,还有的企业由组织部门考核等。第二,缺乏比较科学和详细的经营者与企业的业绩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现有的考核制度体系基本上属于事后“训诫”的监督和约束机制,难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同时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有的企业考核指标较多,有的企业考核指标较少,还有的一些指标相互矛盾等。第三,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对称。表现为一部分企业通过实施年薪制形成激励机制的同时,却缺乏有效完善的约束机制,造成“强激励――弱约束”的机制和格局。第四,我国经营者收入分配中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以及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过大两种倾向。相当一部分企业现有的薪酬制度还无法体现出经营者的实际业绩差异和经营能力大小,更不能区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不同情况下的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甚至经营情况差的企业的经营者收入反而更高。
  要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必须要正确评价与考核企业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为此,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起到完善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作用:(1)明确考核主体。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同时又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者,无疑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和企业的经营业绩的评价与考核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2)使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以将要求企业完成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目标以预算的形式加以明确,使考核指标与预算指标相结合。(3)形成激励与约束的对称机制。在经营预算指标与经营者考核指标相结合的基础上,再将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与企业经营者的收益、奖惩以及升迁等适度挂钩,消除过去存在的对经营者激励偶然性、随意性现象,使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进入法制轨道,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指标是按不同行业分解确定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行业企业经营者之间存在的苦乐不均现象。
  
  三、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可以促进企业财务治理水平的提高
  
  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建立有效的财务治理机制,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但是,我国许多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国有上市公司,在财务治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一些企业的财务决策机制包括融资决策、投资决策、利润分配决策等方面的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不真实;有些企业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财务控制制度不完善,企业财务风险较大等。正因为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了许多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效率的下降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以促进企业财务治理水平的提高。因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求有严格、规范的企业财务预算相配合,这就要求企业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体系。主要包括:(1)建立科学严格的财务决策系统。企业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以及财务部门等各个层次在财务决策方面的分权,明确各个层次财务决策的责权利关系,从而保证企业财务决策的正确性,以确保企业财务预算的科学、合理。(2)建立严格的会计核算系统。企业的会计核算必须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关于生产经营过程和生产经营成果的信息,从而保证企业财务决策机构能够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同时以便于上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3)信息披露制度。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的之一是要了解国有资本投入与收益状况的信息以及资本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包括:①反映预算期内国有资本经营过程的财务信息。②反映预算期内国有资本经营结果的财务信息,预算期内国有资本经营结果反映在国有资本存量期初、期末余额的变化上。③反映预算期内国有资本经营效率的财务信息。④反映预算期内国有资本投资预算的财务信息。(4)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系统。为确保企业财务部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为了防止企业各级领导违反财经纪律或以权谋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系统。
  上述几个方面的系统与制度,构成了较为完整的企业财务治理机制,这些系统与制度的建立,是企业开展财务预算的前提与基础,从而,也是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必备的微观基础。
  
  参考文献:
  [1]邓子基,陈少晖.国有资本财政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孔玉生,宋文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依据和建议[N].光明日报,2007-02-13.
  [3]席酉民,赵增耀.公司治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徐国庆]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774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