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物业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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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物业管理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前景广阔、充满生机、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行业之一。但是,象其他新兴的事物一样,发展到一定时期就会出现"瓶颈"状,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在物业管理企业内部,自身资金不足、资质不齐等;在物业管理行业上,法体系不健全、各地政府对待物业管理的行为有偏差等问题日益凸显等等。面对现状,我们必须认识到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化与规模化、股权化与市场化;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与网络化发展;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与法制化发展是我国物业管理改变现状、立足未来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物业管理 现状 发展趋势
"物业管理"最早出现在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至今发展已有近一个半世纪了。而在中国直到改革开放才开始由沿海一带地区接受香港的物业管理概念,然后逐渐传入内地,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房地产行业利润空间较大,竞争激烈,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后续环节,自然逐渐成为人们购房时关注的热点,同时致使物业管理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新兴行业之一。但是,物业管理自引入中国以来才20多年,而在大陆内地则普遍只有10年左右的发展历史,发展速度快与发展历史较短的现状导致了物业管理市场正在建立的高楼显得根基不稳。因此,我们目前迫切需要对我国的物业管理进行认真的思考分析,把握正确的发展趋势,才能将我国的物业管理打造得坚不可摧。
一、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
(一)物业管理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1.自身资金不足
物业管理要讲求经济效益和资金的良性运转,这些前提就在于物业管理的经费的来源应该落实、有保证,但是目前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却在抱怨物业管理的经费有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由开发商支付的管理基金(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是所开发的物业总造价的2%)以及有开发商和业主一起提供的维修基金不能完全落实,业主大多不愿负担,因此取得这部分经费难度很大。
另一方面管理费收取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地区管理费标准偏低,正常管理支出没有着落,多数物业管理公司之所以能维持运作是由于利用了多种经营等来弥补不足。
还有接管物业时的验收费、质量保证金以及城市维护费补贴等经费项目不能落实。
2.资质参次不齐
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直接反映了该企业的资金状况、技术能力、服务水平等,是物业管理企业的一个综合体现,也是取得广大业主信任的一个标志,而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各个相差甚远,主要由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个是企业门槛低。物业管理企业不同于工业企业需要成套设备、厂房、有成熟的产品,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企业,需要相对充沛的资金可供周转从而由进销差价来赚取利润,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是服务,一般没有什么资产,最低限额只需要10万元人民币,"几张桌子几个人"便构成了一个企业。
另一个是市场化较低。物业管理企业在我国主要是通过四种途径组建起来的即由开发商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或附属的物业管理部、独立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房管所转换的物业管理公司、各大系统单位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其中最后一种途径只占少数,最多的是通过一、三两种途径组建起来的。而由开发商和房管所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是把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的附属品,就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观念,制约着物业管理的自由市场化发展。
3.托管的规模偏小。
有一些城市或地区的规划与建设缺乏大手笔,2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规模小区不多,有的开发商甚至见缝插针客观上给物业管理一带俩了难度。例如,目前常州有近百家物业管理企业,已形成了诸侯割据的局面,但各自托管的面积不大,一般在10万平方米左右,而这个数字则是一般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保本底线。又如在武汉,注册物业管理的企业有300多家,但是真正具有一级资质的却只有三家,其中两家是具有国有资产背景的企业,而其他的大都是小打小闹,各据一方,不成规模。
(二)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不健全
1.各地政府行为略有偏差
在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政府行为从总体上来评价应该是好的、积极的。但也不能否认,政府行为中也存在着一些偏差,这些偏差正阻碍着物业管理行业的顺利发展,归纳起来它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首先,对于物业管理的认识还不够,这是指未将物业管理作为我们现代经济部门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来看待,而是或多或少地把它视为一种"权宜之计",所谓的权宜之计,主要是指在传统房屋管理体制的暴露无遗,已经成为国家财政包袱的情况下,当地政府仅仅将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替代方法来减轻负担,从实际效果看,物业管理起到了这种作用,但从政府的角度看,只注意这种减轻的作用是片面的、偏颇的。
其次,政府管理体制尚须改进。物业管理对象虽然是房地产产品,但它的服务对象是人,这一行业与众多的公用部门、政府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形成了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中最重要的是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譬如公安部门、市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等,但从现有的管理体制上看,物业管理在国家和地方上的归口领导管理却并不完全一致,特别是常常有些问题超出了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
2.法律体系仍须完善
不管从事什么行业,都必须有法可依才能够保证整个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目前我国在物业管理法律这一块却略显不足:
一个是法律体系不甚完善。到目前为止,关于物业管理的最高法律法规就是2005年才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由此可见法律体系的建构还需要时日。同时,也导致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在管理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纠纷无法有效、正确地解决,造成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很难和谐相处。
而另一个是制定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有差距。虽然国家颁布有条例,但是,只能从宏观上把握,而各地又相继制定了地方法规,但在法规与实际各物业管理企业操作上有些差距,例如武汉市物业管理地方法规中规定物业管理费不能超过1元/平方米(不含电梯),但实际上迫于无奈大多数的物业管理费在1.2元/平方米-1.8元/平方米之间波动,与法规不甚相符,而对于这种值得推敲的条文,很多企业采取变相的收费方式。致使法律与现实相差甚远,造成企业与业主有苦难言、有法难遵的局面。
二、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针对目前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会出现以规模化、专业化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树立品牌;以股权化、市场化来促进正当发展竞争;一智能化、网络化来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以规范化、法制化来引导制约行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现在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大包大揽,过分强调自己的队伍,一些本可以外包给专业服务公司的业务,也要自己干,很勉强地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这样,既使自己的管理成本居高不下,也使专业服务公司无事可做。而根据国外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历程,物业管理行业将走向专业化道路,即物业管理公司仅仅是一个管理机构,其他如清洁、绿化、设备维护等均由专业化公司去实施,一个20万平方米的小区只需要一个管理员。中国物业管理也正向着这一趋势发展。目前的如电梯公司、绿化公司、清洁公司等专业公司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同时由于专业公司的专业化、低成本、高标准的优势,也可使管理效果大大提升,在物业管理费标准不能轻易变动的情况下,效益是明显的。
当然,物业管理公司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要有规模化的经营作为坚强后盾。众所周知,物业管理被政府确定为微利行业,形不成规模化的经营,就不可能赢得可观的利润,而没有经济作基础,一切都将会是空谈。因此,在这个新的世纪里,物业管理企业必然要走兼并重组之路,扩大企业的规模和托管的物业面积形成规模经营。
(二)物业管理的股权化与市场化发展
目前,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特别是沿海一带,一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经营者员工持股制的试点,结果显示优势明显:一是理顺了产权关系,增强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决策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二是使经营者、员工与公司以产权为纽带结盟形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体,增强了企业凝聚力;三是将一部分消费资金筹集并转化为企业的生产资金,以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总而言之,企业的综合实力增强了才有资本参与市场竞争。可以预料,采取股权化将是对目前改变企业资金不足、力量不强的一个重要方式。
同时,股权化也是企业走向市场化的一个步骤。另外,随着政府对物业管理认识的进一步深入,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由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管理费,这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产物,管理者与业主的关系不是以前的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关系,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民事关系,真正保护物业管理企业展的方法是将逐渐取消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一些约束行为,如物业管理费将会收支价格开放,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自身实力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的收费标准,使企业尽快扭亏,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培养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加速了企业的市场化进程。
(三)物业管理的职能化与网络化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大步跨入了信息化的社会,人们的工作、生活与通信、信息的关系是越来越密切了。信息化社会在改变我们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的同时,也对传统的住宅提出了挑战,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升级,希望有一个舒适、安全、便捷的家,智能化小区自然就成为21世纪建筑发展的主流。
当然,在目前信息技术未能完全普及的情况下智能化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但这种趋势是不可能避免的,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防盗系统的设置;照明控制系统的完善;楼宇设备自控系统的处理;公共广播系统;小区管线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家庭智能化等方面。
这些智能化配套设施逐渐地进入社区,不同的智能化设施可能关系到物业管理公司中不同的部门和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同时又与每一住户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充分高效地利用这些设施为住户服务?如何将社区中的需求与系列基础设施的功能统一起来?这就要求物业物业管理实现网络化,以达到设备的应用管理、人的管理和住户的服务高效统一。网络化的管理突破了所有的门坎,可以实现与每一位住户的"零距离"沟通。物业公司通过网上发布通知,组织社区的投诉、报修、费用帐单速递与催交等等,物业管理可以深入地面向每个家庭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同时也可根据小区居民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营造小区特有的文化氛围。高附加值的服务必须获得高附加值的回报,物业管理公司在提升服务档次的同时,也可以相应提高物业管理价格。
(四)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与法制化发展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而政府扶持的关键是制定符合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科学、合理、系统的政策体系,由于认识到物业管理行业在国民经济、城镇建设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肯定会继续为扶持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形成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形成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
那么,政府的规范化发展就需要以成熟的行业法规、条例为基础,加大物业管理的立法力度,使行业发展有法可依,彻底实现法制化。这不仅是企业的呼声,国家有关部门也在进行着积极的努力,以《物业管理条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国家是对物业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发展相当重视的。我相信,随着更加科学、合理、真正能体现法制精神的物业管理行业法规体系的逐渐完善,我国的物业管理将会迎来它辉煌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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