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商行会计工作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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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惟贺
总分支模式的会计组织架构下,总行的会计部门是全行的会计管理职能部门,随着管理权限的增大,其管理方法应该越来越精细,管理质量应该越来越标准,责任应该越来越重大。为此,其人员的构成也应该是全行会计人员中的精英,不论是在制度的设计健全,还是在会计人员的激励考核方面,都承担着全行会计工作高效合规开展的责任。而分行会计管理部门作为会计管理的分中心,由于绝大部分会计规章制度建设职能的前移和上收,主要肩负会计制度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工作,其人员的构成也应该是分行辖内会计人员中的佼佼者。
一、实行会计人员轮岗流动制度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会计人员的流动,理论上应该做到全行一盘棋,可以在全行范围内流动,然而由于地域的限制,一般不经常将会计人员跨地区流动。因此,总行会计部门的人员可以在本地区范围内选拔,特别优秀的可以扩展到各个分行;其他分行则应在本地范围内选拔,特别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由总行下派。对一般的会计人员来讲,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一年及以上,必须进行岗位轮换,轮换可以是营业机构内部的,也可以是跨营业机构的。对分行管理人员或营业机构的会计主管人员来讲,在同一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应该进行岗位轮换,或轮换至其他机构,或轮换到分行会计部门,但必须是跨营业机构和部门的。对总行会计部门的人员来讲,在同一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也应当进行轮换,对不适应总行会计管理工作的,应向分行或者支行轮换,以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会计人才流动机构。这样做主要有五个目的:一是确保分行级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先进性;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培养业务素质全面的人员;三是促进各营业机构会计工作均衡发展;四是激发会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是避免某个支行或部门产生小团体。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通过外部招聘、内部考核的方式发现优秀的会计人员,形成会计人才储备。在分、支行层面,力争会计管理人员、支行主管人员全部从储备人才当中产生,且全部经过分行会计部门的实际工作。在总行层面,力争总行会计部门的人员全部从分行的会计部门中产生。这样做既可以拓宽会计管理人员的视野,也可以熟知总分行会计部门的要求。便于会计工作开展和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实现总、分、支会计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健全会计信息收集报告制度
在总分支三级管理模式下,快速准确的会计信息传递,有利于总行及时掌握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管理,防范会计相关风险。目前,就国内大多数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总、分行层面上的会计信息传递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衔接。总、分行会计管理部门不能确保及时、完全的掌握营业机构的有关信息。笔者认为,即便是微小的差错,某一级会计管理部门若不知情,在长期积累之后也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因此,总行会计管理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梳理原有的各项会计规章制度,细化、量化会计工作报告制度。对重要的会计事项、事故案件和处理结果以及总行规定的会计报告事项,都必须逐级向会计管理部门报告。对于瞒报和虚报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后果,一经发现都要做严肃的处理。同时,总、分行会计管理部门应上收会计人员的管理权限,以加强管理震慑力度。明确总、分行会计管理部门对会计人员的处理权限,必要时可直接向分行提出处理意见,以保证会计差错、事故信息能够快速传递到会计决策部门。
三、完善会计检查监督体系
会计监督检查可以促进会计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还可以直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总行会计部门应建立全行统一的会计检查制度,全面实行“三级”会计检查,即“总行会计部门建立专门的会计检查中心,定期对各个分行进行会计检查;分行会计部门对应设立会计检查中心或专职的督导检查人员,经常地对所属营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以集中的事后监督人员做辅助,每日实施非现场检查;支行营业网点设立兼职的会计检查人员,进一步强化事中的过程管理,如会计科长、综合业务主管、事中监督等,定期对支行常规业务进行检查,如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盘点、业务操作流程合规性等。通过会计检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分行、营业机构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的直接检查指导,使会计检查工作形成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大网,促进会计管理工作事半功倍。
在具体的工作中,总、分行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会计检查计划,统筹安排全年的会计检查工作。总行层面至少每年对所属分行进行一次会计检查,检查面至少应达到50%,结合滚动式检查,每两年检查面达到100%;分行层面每季度或半年应对所属支行进行一次会计检查,检查面应达到100%。会计检查既可以是专项的,也可以是全面的。每次检查前需要下发检查提纲,列明会计检查事项。检查中要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填列会计检查底稿,并由双方相互签字确认,作为年度会计考核资料备查。检查后要详细通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营业机构进行整改。
四、建立健全会计工作考核机制
会计工作绩效考核的宗旨是督促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恪尽职守,考核应建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之上,会计考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营业机构或是管理层,二是对柜员个人,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营业机构会计工作整体水平高的,大多数的考核结果就好;营业机构整体水平低的,多数柜员的考核结果相应就差,反之亦然。考核结果应作为会计主管职务、营业等级晋升的主要依据,通过会计工作考核,最后形成“能上能下,良性竞争”的循环机制。
在具体的工作中,总行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营业机构的考核办法、会计主管的考核办法以及综合柜员考核办法。对营业机构的考核由分行会计管理部门负责,主要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以及日常报送资料的及时性等方式实现;对会计主管的考核主要由分行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同时参考营业机构会计负责人的意见;对柜员个人的考核主要由营业机构会计主管根据日常工作量、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培训情况等进行,并加入分行会计管理部门集中监督发现的问题,考核结果由分行考核小组评定。
五、完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
业务培训学习制度是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各项会计规章制度的又一个有效措施。同时,它也是人事激励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事激励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更主要是的来自会计工作本身的激励。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层次可分为五个,即生理需求、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自我实现需要是人的最高层次需西游记,会计培训工作可以提高会计人员自实现的目标。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经验看,在对员工的管理问题上,已将员工培训作为一项日常管理来进行,并形成了制度,从高层决策人员到一般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制度学习、业务培训,以提高各级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不论是企业自身发展,还是员工个人价值实现的需要,城商行都必须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的培训制度,并将其作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一个新的出发点来抓。
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制定计划和措施,要分层次、有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的业务培训。其次,建立培训效果检验制度,对参加会计培训工作的各类参训人员,有关培训部门应在培训结束后组织进行业务考试。对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实行离岗再培训,对于离岗培训的人员考试再不合格的人员,建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采取恰当的措施,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实行末位淘汰。对员工的考评工作参考定期培训考试结果。
城商行会计工作三级管理是构筑操作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银行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城商行持续发展的先进管理模式,需要城商行结合自身特点,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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