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中心离岸金融市场形成的路径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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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 丹
一、我国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重要意义
1.离岸金融市场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必要组成部分。离岸金融市场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的欧洲,七十年代后它在许多国家与地区获得了蓬勃发展,主要形成了以境外美元市场为主的欧洲货币市场、欧洲债券市场、亚洲美元市场等。离岸金融市场提升了金融城市在全球各国际金融中心成长中的竞争力,促使有些非国际金融中心城市迅速成长为国际金融中心;或使已有的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成为最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如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的再度振兴,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在七、八十年代的崛起等。目前,离岸金融市场已成为当代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离岸金融市场是一国参与金融全球化的有效途径与方式。一国在全面开放在岸金融市场的条件尚未成熟时,可通过开设离岸金融市场来实行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并且,对于一些本币尚未国际化或国际化程度较低的国家来说,它也为之提供了在其境内开展国际性金融业务、发展跨国性外币金融市场的机会。因此,它是一国参与金融全球化的有效途径与方式。离岸金融市场的这一特性,既为新兴发展中国家在全面开放国内金融市场之前,发展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了可能途径;也为非世界货币国家在本币缺乏国际化条件之下,建设国际金融市场甚至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市场业务的基础。
3.离岸金融市场将有效增强一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在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金融风险往往具有超国界特征,甚至超出单个国家或者国际性金融机构所能预测控制的范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很好的例证,并且对各国防范金融风险、加强监管提出了挑战。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一块“试验田”,能够增强东道国管理金融、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增强国际收支平衡能力。
二、离岸金融市场形成的路径及对我国的借鉴
离岸市场基本上反映了不同的金融业发展水平和金融监管水平,从实践来看,各国都是根据自身的条件,主要是经济对外开放程度、金融业发达程度、金融监管严密程度等,选择不同类型的离岸市场。从区域选择的视角分析,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可归纳为三种路径。
(一)不划定区域,放宽准入推动形成离岸市场
此路径以美国的IBF(国际银行设施International Banking Facility)为代表,与传统的离岸金融中心形成路径相比,其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一是分布广泛。IBF的发展并不局限于某一州或城市,只要符合条件的银行都可以开展。IBF在美国各州都有,但是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于一些大的金融中心。二是准入简单。金融机构不需要向美联储理事会提出申请或事先取得认可,只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联储理事会,设立专门帐户以区分境外美元和境内美元,均可以加入IBF成为其成员。任何美国的存款机构和外国银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请开办。三是管理严格。由于地理分布广泛,蕴含风险更大,为避免对国内货币市场造成负面影响,IBF的管理机制审慎。帐户设置要求严格的内外分离;存放款仅限于非居民(包括银行),没有证券买卖。
从美国发展的实践来看,拥有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活动活跃的大城市最终成为IBF的集聚地。例如,近半数的IBF和超过80%的资产集中在纽约。参照这一情况,如果我国采用IBF的运营模式开展离岸金融市场,上海很可能成为我国IBF集中的城市。
(二)设定有形的封闭区域,设立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
从国际经验来看,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都是采取划定区域、发展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的方式,东京和纳闽已经成长为世界上主要的离岸金融中心。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金融业尚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构建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金融发展极不宜过多,否则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我国学者在总结金融中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离岸金融市场的“金融发展极”战略。金融发展极应是有主导部门和有创新能力的金融机构在某些地区或大城市聚集发展而形成的金融中心。金融发展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资本集中和输出,技术创新与扩散,产生规模效益和形成凝聚经济效果。
基于金融集聚效应和金融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初期,划定区域,将新批准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的中外资银行集中于区域之内,建立一个有形市场,有利于扩大影响,逐步积累客户,形成集聚效应。并且,划定区域便于管理,有利于最大限度的防控风险,降低新旧金融体制摩擦形成的负面影响。
(三)在特定区域设立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
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是只有记账而没有实质性业务的离岸金融中心,又称“逃税型”离岸市场。 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可以逃避银行利润税及营业税等,且成本与费用较低。目前,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多为岛国或小国,地理位置偏离大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开曼群岛和巴林等地皆属此类。我国建立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与国际标准的差距较大,特别需要在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等制度建设方面大力推进。这是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吸引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三、上海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可行性
借鉴金融集聚的相关理论以及国内外学者已有的研究,通过对地理位置、市场供求、路径依赖、政府推动等因素的分析表明,上海基本具备了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基础条件。
1.地理位置因素。从全球来看,上海位于太平洋西岸,与东京、香港、新加坡相邻或处于同一时区,也能与国际金融中心伦敦、纽约构建连续24小时的接力交易。从国内看,上海位于中国南北海岸中心点,长江和钱塘江入海汇合处,历来是内外经济接轨的重要枢纽。
2.路径依赖因素。上海是在近代中国经济中最大的金融中心,也是中国现代金融业的发源地。上海深厚的金融城市历史为现代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与崛起提供了市场基础、历史声誉、经验与信心。当前,由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集聚效应,也成为企业选址的路径依赖因素。
3.交易主体因素。上海已成为我国中外资金融机构的最大聚集地,建立起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票据业务中心等在内的类型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及监管体系。特别是,上海外资金融机构数量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截至2009年6月,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占全国总数的53.1%,外资法人银行总资产占全国的84.8%。继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暨上海清算所于2009年11月在上海挂牌成立,为金融市场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4.市场规模因素。目前,上海已经形成了以资本、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期货、OTC衍生品、黄金、产权、再保险市场等构成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汇聚了世界上主要金融市场种类,金融市场的成交总额和规模连续大幅度增长。
5.经济总量因素。经济实力是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核心要素。扩大的生产和贸易产生了对资金筹募和资本流通不断提出的新的要求,从而直接导致和促进了金融活动的集中和金融工具的发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中国经济增速远高于世界经济增速。2010年7月,我国的GDP已经超过日本,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经济圈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1.68%,大伦敦区在英国经济中的比重不过与这个份额持平,而作为美国历史最悠久,经济最发达的纽约大都会区,其GDP更是只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左右。
6.政府推动因素。建设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升级为国家战略,使原来以地方为主推动上升为集国家力量推动,中央、上海市和浦东区三级联动,形成政府推动合力,大大增强了协调建设的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也成为上海离岸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推动因素。
四、启示与建议――上海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选择
笔者认为,我国建设离岸金融市场的背景与伦敦、纽约、新加坡等国家既有共同点,也有显著的不同之处。因此,我国建设离岸金融市场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要结合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不需要立即突破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并且为资本项目下的完全开放进行尝试和探索。其次,要有助于弥补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不足,利用外资实现经济发展战略。三是要有助于加快我国大陆金融体制与国际接轨,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国际金融准则的对接都可以在离岸金融市场来先行先试。四是要有助于国际金融人才的培养。在进行区域选择时,根据经济发展战略进行空间布局,比较选择出具有金融产业集聚潜力的城市,并给以相当宽松灵活的产业政策进行发展配套,引导企业选址、投资的方向。避免战略布局不清晰造成的多中心、分散化,削弱离岸金融中心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按照内外分离型原则,在上海划定区域开展离岸金融市场试点,逐步建设我国的离岸金融中心是切实可行的途径。建设上海建设离岸金融市场可以考虑两种方案:
(一)依托上海洋山港,开展低税型为主的多元化离岸金融市场
洋山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的优势:一是其市场潜力巨大。洋山港将建设成为世界最大规模集装箱港区之一。未来10年至20年间,赤道环球线中心港将成为世界航运体系的核心层。洋山港既与国内市场相联系又与国际市场相衔接,具有广泛的市场基础和资金来源。二是政策优势明显。洋山保税港区集目前国内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三方面的政策优势于一体: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在洋山港保税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在放松金融管制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易于实施。三是其地理位置相对封闭,便于管理。不会对整体经济金融造成明显的冲击;有利于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实践证明,当金融管制严格且实施有效时,离岸市场操作就难以影响或冲击在岸市场;当管制放松或者不能有效实施时,离岸市场操作就会影响和冲击在岸市场,影响到在岸市场货币政策的实施及其汇率稳定。
此方案的缺点:一是大部分金融机构需要新设,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二是难以集聚国际金融人才。我国不是把洋山港作为避税港而发展,而是要以服务国际贸易、实体经济发展为目的,因而需要大量的国际化金融专业人才。而洋山港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商业配套还不完善,交通成本高,成为吸引金融人才的瓶颈。
笔者认为,如果选择在洋山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包括三部分,即离岸银行业务、期货保税交割和离岸再保险业务。具体措施是:大力吸引国际金融机构落户,集聚国际资本;允许国内企业开设离岸账户,为其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从而使上海成为重要的离岸人民币及其衍生工具的全天候交易结算中心,成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海运保险和再保险机构开展离岸业务的运作平台。研究加大对航运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等金融服务,研究组建主要面向航运业的专业性保险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航运产业基金。
(二)依托陆家嘴金融商贸开发区,实施“一区两制”,逐步建设成为多层次的离岸金融中心
此方案的优势是:有利于发挥陆家嘴金融核心区的集聚效应、规模经济效应和品牌效应,依托现有的中外资金融机构,减少沉淀成本。一是陆家嘴金融商贸区金融机构集聚。目前,功能区汇集中外资金融机构515家,占浦东新区的92%。从国际化程度看,拥有19家外资法人银行,53家外资银行分行和52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合资保险公司数量全国领先。二是金融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环境比较完善。陆家嘴金融商贸区集聚了众多各具特色的高端建筑,金茂大厦、世界金融大厦、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等已成为金融城的地标性建筑,加速金融资源汇聚。同时,功能区加快了交通、商业、餐饮、文化、居住、娱乐等配套环境建设。三是金融人才集聚,将成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创新的智力支撑。
此方案的缺点:一是陆家嘴金融商贸区目前的商务成本较高。为了吸引更多外资金融进驻,政府需要在税收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二是如果给予离岸金融业务以最宽松的管制、优惠的税收政策和最低要求的信息披露,则势必会对在岸金融机构产生较大的冲击。因此,要把握税收等政策的优惠程度。三是监管难度相对较大,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笔者建议,如果划定陆家嘴金融贸易开发区作为离岸金融市场区域,应该严格审批准入、逐渐放开。要求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必须实施严格的离岸业务与在案业务的分离。具体措施是,首先,对于中资银行,只允许区域内的分行设立专门的离岸业务部门,申请离岸业务执照,总行对其承担法人责任。重新审批区域内外资银行的离岸业务资格,符合条件的才可开展业务。其次,允许国内企业开设离岸账户,为其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逐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探索实行美元计价、净价交易、保税交割进行原油和金属期货的交易模式。三是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区域内试点开展离岸再保险业务等。
无论采取哪个方案,都必须依托我国以及国际经济贸易的广阔市场,发挥金融、航运双中心的相互支撑作用,稳步推进,逐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离岸金融市场。
(作者单位: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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