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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中小企业融资新选择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余妙志

  摘要:当前,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金融租赁作为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更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本文首先通过介绍金融租赁的特征分析它深受中小企业亲睐的原因,其次分析金融租赁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租赁 中小企业 融资困境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呼声和政策力度也与日俱增。但是,中小企业得到的金融支持并未相应增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困难并未得到显著的改善。金融租赁由于其自身的独特优势,逐渐成为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方式。
  
  一、金融租赁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金融租赁,就是租赁公司(出租方)购入由企业(承租方)指定的设备,出租给企业使用。租赁期内租赁公司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企业拥有该设备的使用权,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担保,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付给租赁公司租金。合作期结束后,企业可以选择续租、留购或退租。金融租赁不同于一般借钱还钱、借物还物的信用形式,而是通过借物达到借钱、通过用物实现还钱的形式,因此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职能。
  金融租赁通过融物的方式来融资,以融资的方式来融物,“借鸡生蛋,卖蛋换钱,还钱得鸡”,将融资与融物相结合,达到了融资方式与融物方式的双重创新。并且,这样一种融资与融物的结合方式使得金融租赁既有一般融资方式的特征,又有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特征:
  
  (一)金融租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金融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这是金融租赁的主要特点之一。在租赁期内,所租赁的资产(一般是设备等)归承租人使用,即承租人拥有该资产的使用权,出租人却始终拥有租赁资产的所有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留购、续租、另定租约或退回租赁物等,这与买卖行为有很大不同。在买卖行为中,商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紧密联系的,买主获得商品使用权以拥有其所有权为前提。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可以避免资金挪用现象的发生,也可以有效防止资本形成过程中的资金转移,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二)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
  金融租赁这种信用活动,以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通过借物还钱,并分期支付租金。这一特点使银行信贷和物资信贷融合在一起,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形式。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使得作为专营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或兼营租赁业务的机构具有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和贸易机构(提供设备)的双重职能。在租赁期内,租赁公司始终拥有设备的所有权,把握着资金的使用方向。因此,金融租赁相比其他信用方式而言,具有更强的约束力,资金也更具有安全保障。
  
  (三)租金的分期回流
  在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前提下,租金分期收回是金融租赁的一大特点。第一,出租人一次性投入资金,分期收回,并且每一分期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时间间距都可以灵活调整,有利于中小企业进行资金的融通周转。第二,由于租金算是出租人投资成本的分期收回,因此充分考虑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最后,对承租人而言,分期偿付租金可以较少的一次性投入来获得设备使用权,这样既保证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又可使企业通过新设备创造的价值来偿付租金,一举两得。
  上述这些特点促使金融租赁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被广泛运用(尤其是国外),金融租赁使承租企业不必依靠贷款筹资,依托具有直接进口能力与经验的租赁公司便能很方便地获得所需的设备,降低了风险,减少了损失。对企业来说,无疑是开拓了一条“小钱办大事,零钱办整事,暂时没钱也能办好事”的融资融物的途径。
  
  二、金融租赁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一般来讲,由于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高于银行,因而金融租赁的利率水平比银行高。但是,很多企业仍然选择这种方式,这是因为金融租赁有其独特的优势,对中小企业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金融租赁门槛低
  1、金融租赁与银行信贷不同,考察的不是承租人过去的财务记录,而是其使用租赁设备产生的现金流量,对承租人的历史资产负债要求不高,这正好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财务信息不规范的弊端。2、金融租赁以承租设备本身作为担保物,一般不需额外的担保或抵押,可以解决中小企业无资产抵押和担保难的问题。3、一般来讲,金融租赁大多与国家的优惠政策联系在一起,国家为了鼓励投资、鼓励技术进步,专门为金融租赁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如直接投资减税、加速折旧形成的所得税减免、财政补贴等。
  
  (二)金融租赁有助于中小企业及时完成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
  在当代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而中小企业又融资困难的情况下,中小企业通过金融租赁的方式,只需少量资金就可以取得所需的先进技术设备,边生产边还租金,大大缓解了资金紧张的问题,促进了中小企业设备的更新换代。在金融租赁方式下,一方面把融资和采购两个程序合二为一,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时间;另一方面。中小企业避免了自己直接购买设备所须办理的各种复杂手续,缩短了中小企业获得设备的时间,加快了设备的引进速度。在成熟的金融租赁运作机制下,许多项目可以做到当年签约、当年引进、当年投产,当年获益。
  
  (三)金融租赁有利于中小企业产品市场的开拓,化解各种风险
  银行贷款一般是采用整笔贷出,整笔归还的安排。而租赁公司却可以根据每个企业的资金情况、销售季节性为每个企业量身做出还款安排,而且租金的支付期限都很长。这样,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企业可以在支付少量资金的前提下,获得自己发展所急需的设备或技术:不但在相对时间内节约了投资成本,而且还可以将其他的资金用于增加企业发展的其他投资,或进行新产品的研制,或进行产品的完善,从而使自己产品在市场上受到更多的青睐,开拓自己的产品市场。中小企业在自身积累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租赁,这种投资远比一次性购买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风险要低得多。通过这种风险的化解,也确保了中小企业产品及技术设备的领先性。另外,金融租赁可以避免通货膨胀风险。在进口租赁中,一般采用固定汇率计算租金,可以避免利率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
  
  (四)金融租赁帮助中小企业避开了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的尴尬,也避开了商业银行的种种限制
  银行信贷从安全角度考虑,往往主要流向少数资信等级高、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金融租赁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把租赁物轻松回收、轻松处理,因而在办理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虽然金融租赁只是帮助企业取得了机器设备的试用权,但是较少的投入同样也能创造利润,达到经营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方式更经济,更

适合中小企业的要求。因为对中小企业来讲,尽管愿意购买资本品,但是苦于无大量资金,购买能力受阻,如果以金融租赁的方式分期付租,则最受中小企业的欢迎。
  
  (五)金融租赁提供的不只是融资,而且是一种综合服务
  像专门从事IT产品或通讯产品租赁的专业租赁公司,凭借其对IT行业的深刻了解、雄厚的技术、人员及财务实力,能够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准的专业租赁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租赁公司提供的硬件、软件、服务和融资的整体方案一揽子解决问题。另外,信息更新换代的速度非常快,用户必须面对技术过时的风险。这时租赁公司在租期和租期末所提供的可供选择方案,会使升级变得更方便和经济,用户不必再为已过时的或无法继续满足需求的软硬件设备所困扰。再则,租赁公司的一些技术人员长期做租赁工作,对一些机器设备的配置和生产厂商非常熟悉,对设备的质量、发展趋势等认定可能高于企业,由他们帮助与厂商谈妥的价格也可能优于企业。
  综上所述,金融租赁以其简便灵活、对资信要求低、费用适中等特点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它既可以克服银行信贷中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无须具备资本市场上那些苛刻条件,尤其适用于广大中小企业方便快捷地融资。
  
  三、当前中小企业应用金融租赁存在的问题
  
  由上文分析可以得知,金融租赁是非常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种融资途径。然而,金融租赁虽然在我国发展了20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是很完善,中小企业在利用金融租赁方面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经济观念与金融租赁的思想观念基础不一致
  在我国中小企业管理层的观念里,“租来的东西不如自己买的好”,“用人家的东西心里不踏实”等一系列传统的“所有权”观念占据了主导地位,认为哪怕是利用率极低也不惜占用资金,买来设备以获得“所有权”。我国的金融租赁业受根深蒂固的“所有权”观念支配,是在“使用权”观念还不太强的情况下发展的。现代理论已经证明:占有财产只是产生利润的必要条件;财产之所以产生利润,是通过使用而不是通过占有。这种市场经济的观念显然还没有被我国的企业所接受,所以导致社会各界对金融租赁业务缺乏准确、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甚至一些企业根本不知道金融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业务,也就谈不上利用金融租赁方式融通资金,加速企业资金周转进行设备、技术的更新了。这是导致金融租赁市场业务不活跃的主观原因。
  
  (二)市场定位不准
  我国租赁业务是20世纪80年代才起步的。受当时经济过热的影响,很多企业热衷于上大项目,从国外引进成套设备。这些项目中有些甚至是新建项目,但其全部设备都是租赁来的。这种业务特点加大了金融租赁业的资金缺口和经营风险,使金融租赁业的发展必然要出现资产质量较差、承租人欠租严重等问题。而上述问题的存在制约了金融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和金融租赁产业政策的调整,使其至今没有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
  
  (三)金融租赁公司主业不突出,盲目发展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租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大多数偏离租赁主业,把主要精力放在与银行和信托投资争业务上。租赁资产占租赁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很低。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租赁自然也就不可能发挥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优势。
  
  (四)金融租赁机构资金实力不足
  我国金融租赁机构的性质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得不到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支持,也无法向商业银行贷款,更无法在我国相对落后的金融市场上发行金融债券以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租赁机构拥有的资金数量远远达不到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规模,不能成为支持企业发展的有生力量。
  
  四、进一步发展完善中小企业金融租赁的对策
  
  (一)强化中小企业的管理机制和信用机制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产生有一部分原因是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可以通过增强中小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与生存能力来解决。首先,中小企业经营者及时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技术创新。中小企业要在优化传统产业的基础上,更新现有的技术设备,大力发展起带头作用的产业,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其次,要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运用产生最佳的效果,从而缓解资金缺乏带来的困难,使资金来源和运用得到最有效的配合。最后,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资金回笼,严格控制账龄,对死账坏账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处理。
  
  (二)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租赁方式
  中小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灵活地选择金融租赁形式。在租赁时间选择上,如果是长期租赁,就要采取融资性租赁方式;如果是短期租赁,可选择经营性租赁;如果急需新设备又苦于无钱购买,则可以选择回租赁的形式;如果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是一般性的租赁,那就选用直接租赁这一基本方式;如果需要租赁的设备价值昂贵,而租赁机构又无财力购买,则适合选择杠杆租赁。
  
  (三)政府加强对金融租赁的宣传,并进行政策调整
  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对于金融租赁认识不够,因此要有政府大力倡导,社会的积极宣传,推广金融租赁,让中小企业接受这种融资方式。同时,还应对金融租赁业务的操作规则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租赁行业法规和政策。政府应采取减免税收、加速设备折旧、改变财务处理等优惠政策的扶持措施,促进金融租赁的产业化发展。对以租赁方式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中小企业实行相应税收减免,并给予加速折旧的优惠,调动租赁经营者和企业采用租赁方式的积极性;在外汇和关税政策上对发展出口租赁和引进外汇的租赁项目给予外汇额度支持,并适当降低关税;放宽租赁业务的准入,大量有实力的金融租赁公司的存在是租赁业的存在前提和租赁市场发展的要素,只有存在着相互竞争的金融租赁公司,才便于中小企业进行选择。对租赁公司的资产重组给予特别政策,帮助目前陷入行业性困境的租赁公司早日渡过困难期。
  
  (四)对金融租赁方式进行创新
  针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租赁需求的多样性,金融租赁公司必须在租赁方式上进行创新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如针对中小企业市场反映灵敏、转变快的特点对租赁期限的创新,租赁期限不再固定,而是根据承租人的收益状况确定大致的租赁期限,直至折现后所有的成本回收完毕为止;针对中小企业现金流不稳定对租金支付方式的创新,租金不再是固定的等额支付,而是根据承租人的经营状况而定;此外,还有租赁风险转化方式的创新,由出租人单方承担风险转化为供货人、出租人、承租人共同承担风险。
  
  (五)建立金融租赁信用保障机制
  金融租赁客观上存在着信用风险,为防止欠租,保障出租人的权益,应建立一种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租赁信用保障机制,完善金融租赁项目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国家应出台相关的信用立法,建立信用担保和欠租追收等配套服务体系。
  
  (六)建立健全全我国金融租赁业的法规体系
  我国目前虽然已经结束了金融租赁没有法律依据的历史,但对实质性违约和非实质性违约没有做出区分,也没有明确规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应在已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国情和相关法律相配套的行业法规,使金融租赁业从机构设置、租赁项目监管、租赁合同的签订到执行,以及出租人、供货者、承租人的权利、责任义务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我国的金融租赁业在规范的环境中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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