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地下水污染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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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瑞娟 李月顺
摘 要: 西安市长安区浅层地下水具有埋深很浅等特点,污染的威胁日益加剧,保护的现状令人担忧。应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地下水保护意识;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道管理;对地下水的开采实行必要的管制;加强对城乡居民生活垃圾管理;推行环保农业,实施科学种田;控制农业径流。
关键词: 长安地区; 地下水; 污染; 防治
中图分类号: X5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4-0031-02
西安市是我国西北地区地下水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1]多年来,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西安市区地下水的工业污染已得到了有效控制。资料显示,地下水的污染物含量、污染物超标率已不同程度地在逐年降低,污染面积逐渐缩小。说明西安市潜水环境逐步改善,水质量在向好的方向转变。[2]然而,随着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生活垃圾污染以及城郊养殖业、种植业及加工业的污染已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地下水的安全。因此,在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研究探讨地下水的污染与控制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长安区在区位上与西安市市区接壤,因而其地下水相互影响。本文以长安区为研究对象,分析地下水的特点、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在此基础上提出防治对策。
一、长安区浅层地下水资源的特点及主要污染途径分析
(一)长安区浅层地下水资源的特点
长安区浅层地下水埋深很浅。韦杜公路沿线浅层地下水埋深不到10米,个别地方还有泉涌。潜水资源较为丰富,补给条件较好,主要以垂向入渗及河流侧渗补给为主。长安区对浅层地下水的开采基本上没有任何限制,驻地单位及农户基本上每家都有自用水井,农田里也分布着灌溉用水井。
(二)长安区地下水污染的主要途径
经过多年的治理,长安区的工业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目前生活垃圾污染以及农业污染已成为这一地区浅层地下水的主要污染源,严重威胁着地下水的安全。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长安区与西安市接壤,特殊的位置,加之西部大学城和新兴住宅区的开发建设,使这里常驻人口猛增,生活垃圾也随之与日俱增;二是该区城乡结合部的多处河滩、荒滩成了城市生活垃圾的集散地。倒在这里的垃圾没有做任何处理,一部分随河水流向下游,大部分就地自然腐化。每到夏秋季节,这些地方蚊蝇肆虐,臭气熏天;三是在长安区的城乡结合部,近年来养殖业、蔬菜种植业发展很快,但对畜禽的粪便基本上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理。绝大多数养殖户把畜禽粪便直接堆在田间、路边或水渠边,待需要施肥时再运走;一些种植户直接用污水灌溉;四是驻地一些单位把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在河中或井里。从目前的状况看,上述污染有不断加重之趋势。更为严重的是绝大多数城乡居民对由此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浑然不知。
由于长安区浅层地下水埋深很浅,上述污染源很容易通过垂向入渗及河流侧渗途径实现对地下水的污染。这是该区浅层地下水污染的主要途径;此外,井水倒灌也是长安区浅层地下水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由于该地区地面水井较多,每到汛期,该区一些地方总会程度不同的发生井水倒灌现象,往往浸泡过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物的地面雨水会灌入井中,造成直接污染。
(三)长安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现状
长安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现状令人担忧:首先表现在城乡居民地下水保护意识淡薄。对目前地下水面临的或正在遭受诸如垃圾渗滤液、畜禽粪便浸泡液、农田径流以及井水回灌带来的污染全然不知,或知之甚少;多数人对生产中、生活中的一些不科学的做法和陋习,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事实竟浑然不知;不少村民甚至把大雨过后井水变混、变味认为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对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其治理之难度几乎不在思考之列。因而总体上对地下水保护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其次,从管理层面讲,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地下水基本上疏于管理,缺乏地下水管理的有效机制,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第三,对地下水的开采缺乏应有的许可程序、技术规范和必要的制度约束。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打井基本上是自由的。
二、长安区浅层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对策
(一)加强环保教育,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地下水保护意识
长安区目前浅层地下水污染的“多途径”、“广泛性”特点决定了其污染的治理不像治理工业污染那样一个禁令就可以立竿见影,而必须首先唤起全体社会成员的地下水保护意识,让所有的人都能深切的认识到污染地下水就等于断自己乃至子孙后代的生路,从而激发其对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社区、村民委员会以及驻地企事业单位应加强以保护地下水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教育,尤其要帮助农村居民深刻认识在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不科学、不利于环保的习惯做法及其危害性,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建立环境友好型社区的要求建立健全环保公约,倡导人们: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下水资源必须“从我做起!”彻底摒弃有损于环保的陋习,形成保护环境者光荣、破坏环境者可耻的社会风气。
(二)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村(小区)级环保监督机构,在区政府环保局的领导下,对辖区内的工农业生产以及居民生活实施环保监督,即时处置、纠正有悖于环境保护的行为,杜绝各种破坏环境,污染水资源的现象发生。针对目前状况,相关部门应该研究制订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行为及生产活动,保护地下水资源为主要内容,并有广泛约束力的“居民行为准则”、“绿色生产规范”、“居民生活公约”以及“违规处罚条例”,认真贯彻实施。
(三)对地下水的开采实行必要的管制
首先要建立地下水开采的准许机制。鉴于长安区目前水井密度较大,今后一个时期对新开水井应进行严格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新挖水井,必须经过申请、审核程序,准许后方可实施。其次,对深层地热水的开采应实行严格的技术监管,严防深层地热水与浅层水混合。此外对目前继续被使用的水井,不论是生活饮水还是用于灌溉,都统一在井口加上至少高于地面20-30厘米的井台,防止地面雨水及污水倒灌;对长期不使用的水井或枯井,应进行强制回填,严禁把枯井作为排洪、排污井。
(四)加强河道管理
对河道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环境监测部门应加强对河道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对污染河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已干枯的河道及河滩进行综合开发,或改造成良田,或栽培适宜生长的经济类、观赏类植物,并在河岸建立绿化带,严禁把河道及河岸作为倒垃圾的场所。
(五)要加强对城乡居民生活垃圾管理
长安区城乡居民以住宅小区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居住,相对比较集中,应在居民聚居区修建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台,并确定专人负责清理和拉运。同时,要合理规划和修建垃圾处理厂及符合规范的垃圾填埋场,及时处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鉴于长安区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因此对垃圾填埋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首先要严格落实垃圾填埋场的防渗措施,一方面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另一方面是防止地下水浸入填埋场,造成渗滤液水量大幅度上升;对于已有的垃圾填埋场要定期对其周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对于已经发生渗漏的垃圾填埋场,要对其进行妥善的处理,以避免发生更大的事故。此外,要推行生活污水先处理再排放的制度。相关部门要合理规划并修建具有足够处理能力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保证生活污水的及时处理与排放。
(六)要规范对畜禽粪便的管理
在农村推行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做到畜禽粪便的堆放远离水源,不露天堆放,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未经过处理的粪便禁止直接施入农田。农业科研部门亦应围绕畜禽粪便的利用向农民介绍推广实用技术,或开展相关的研究,开发新技术。
(七)推行环保农业,实施科学种田
提倡和推广生物的、物理的作物病虫害防治办法,尽量减少和避免使用有机磷、有机氯农药;推行科学施肥,杜绝滥用化肥。农业主管部门和乡村组织应把科学施肥、科学防治作物病虫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技术革新与技术推广的重点,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予以落实。
(八)控制农业径流
长安区的农业径流大多是汛期大量的地表雨水(农田以外的)流入农田而引起。因此,在农田周围宜修筑可以控制的防洪渠,在汛期阻止农田以外的洪水涌入农田,避免引发农田径流,杜绝农田营养物质和残留的有害物质随径流流入河水;在其它季节则把农田之外的雨水导入农田灌溉。
三、结束语
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下水资源是人类不可推卸的职责。迄今为止,地下水一旦被污染,还没有十分快捷、有效的治理方法,因此,预防地下水污染是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唯一有效的措施。随着工业化、现代化以及城镇化的推进,对地下水而言,直接的、潜在的污染源持续增加,预防包括地下水在内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世界性话题。
长安区目前已进入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期,各种直接的、潜在的污染源将急剧增加,首当其冲的将是生活垃圾污染。因此必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现在开始,采取综合措施,全方位做好预防地下水污染工作,只有这样长安区地下水的污染才有可能从源头上得到真正的治理。
参考文献:
[1] 张琼华.西安南郊长安地区浅层地下水水质分析及健康评价[D].陕西师范大学,2006.
[2] 闫小灵.西安市潜水污染现状与污染趋势分析[J].西北地质,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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