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特色 全面提升 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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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梅河口市作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第二批整体推进试点,在省委省政府、通化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帮扶领导和帮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建立“十帮一”帮扶机制,分片逐级落实责任,整合力量,整体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绩。按照“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确定梅河口市省级示范村30个,在此基础上,梅河口市自加压力,根据区域布局规划和县域发展基础,又增加本级示范村70个,与省级示范村统筹规划、同步推进,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今后3年,梅河口市将坚持以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总揽,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乡村主责,领导联系、部门包保、工商帮扶、社会参与”的原则,合力推进示范村建设,力争到2012年,100个示范村率先实现产业突出、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建设目标,各村主导产业经济总量占4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80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带动其余203个提升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改观,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考虑,梅河口市将围绕强化帮扶、整合力量、加快发展,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挖掘内力,充分借助外力,切实打造梅河口市新农村建设整体合力,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将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五项措施。
突出加快产业发展。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实施产业帮扶措施,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重点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突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配套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2010年,全县新发展产业化企业15户,总数达到290户。预计2012年发展到310户,产值实现80亿元,拉动农民增收比重突破60%,农村工业化率达到27%;突出打造特色镇村。实施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特色镇”和“示范村”建设,构建以城区为“心”、4个中心镇为“星”、100个示范村为“点”的“一心四星多点”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山城镇以商贸服务型、红梅镇以资源工业型、海龙镇以文化商旅型、牛心顶镇以区域带动型为定位,投资6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在此基础上,选择红梅镇福利村、海龙镇春明村和双兴乡德庆村3个村为样板村,力争2年内分别建设成区域内一流的民俗特色村、观光农业村、特色产业村,影响和带动其他村加快发展;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帮扶资金和项目资金整合力度,2010年计划投资9亿元,实施4大类、40大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投资5000万元改造泥草房800户,投资3500万元解决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资7000万元修建水泥路200公里,投资4.4亿元实施社会和公益事业建设,市、乡两级财政投资3000万元完成国道沿线9个乡镇、59个行政村、2935户建设工艺柱栏和围墙7.7万延长米,把全市主要公路沿线打造成整齐划一的艺术长廊。
建立包保机制。建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包片包乡包村、其他市级领导包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包村的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其中:4个重点镇、3个样板村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包保。年初以来,市级领导已深入镇村现场办公36次,解决问题165个,涉及收费和审批手续等事宜,采取“一条龙”办公方式现场办结;动员全民参与。开展百名干部包百村、百个部门单位帮百村、百户企业带百村、百名大学生进百村“四百”活动,目前,共开展帮扶对接450次,落实帮扶项目320个、帮扶资金1500万元;加大资金投入。规范使用省级专项资金,加大市乡村投入比例。市财政列支800万元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乡镇投入资金不低于财政可支配收入的30%,示范村年集体收入50%以上用于新农村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制定扶持重点镇、示范村、样板村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管理权限、产业发展、财税、土地、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加强督查考核。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决策、相关政策和重点工作,实行“三单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包保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进行“派单”,组织部、督查室和新农办联合检查考核进行“验单”,没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买单”,“一把手”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检查并取消年末评先奖励资格。(省新农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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