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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建设土石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防范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邓建源 何铁光

  〔摘要〕 分析了电源建设土石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的成因,针对电源建设的特点,提出了防止人身伤害的安全措施。
  〔关键词〕电源建设;危险因素;分析;预防
  
   电源建设有火(热)电厂的建设、水电厂的建设、风电场的建设、核电站的建设等,这些项目的建设,都离不开土石方工程。火(热)电厂和核电站的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水电厂的坝体基础、导流隧道和地下机房的开挖、凿岩,工程量大,工作面广,施工机械多,参与人员多,因此,危险、有害因素也就多。
  1 土石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及原因分析
  1.1山体边坡滑坡或坍塌
  水电厂的坝体基础开挖,火电厂、核电站的场地平整时山体开挖,深基坑和管道沟的开挖,铁路专用线修建时的山体开挖,如果边坡高度、边坡角严重超标,甚至在边坡底部掏采等违章作业,都会造成山体边坡滑坡或坍塌事故。
  1.2 爆破伤害
  水电厂的坝体基础开挖,火电厂、核电站的场地平整,深基坑或管道沟的开挖,铁路专用线修建时的山体开挖,一般会遇到岩石,需要采取爆破手段。由于炸药本身的易爆性、能量巨大性,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或爆破后处理不当会产生爆破伤害事故。其主要原因有:
  (1) 管理疏漏。
  (2) 违章作业。
  (3) 炮孔位置不当,抵抗线过小。
  (4) 孔网参数不合理。
  (5) 炸药单耗大,充填长度过小,充填质量差。
  (6) 起爆方法操作失误或不当。
  (7) 爆破材料的质量差,引起早爆、迟爆、盲炮。
  (8) 安全距离不够。
  1.3地表水危害
  大气降水是地下水和地表水的主要来源,如深基坑开挖或回填土边坡,无防洪排水措施或措施不力,一是雨水直接冲刷边坡,会破坏边坡的稳定,造成坍塌;二是会使深基坑大面积积水,基坑被淹,造成停工。其主要原因有:
  (1) 没有采取防洪排水措施或措施不力。
  (2) 降雨量突然加大,排水泵容量不够,造成基坑迅速积水。
  1.4 物体打击及人员滑跌或高处坠落
  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采装和排土时,由于作业环境和管理原因,可能出现物体打击及高处坠落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主要原因有:
  (1) 岩堆过高,岩石滚落伤人或损坏施工设备。
  (2) 边坡浮石没有及时处理滚落。
  (3) 台阶出现伞岩,采装时滚落砸坏设备和伤害人员。
  (4) 人员、设备失稳,从坡面高处坠落或滑跌。
  (5) 台阶坍塌,造成设备、人员高处坠落。
  (6) 排土时没有人员指挥,汽车卸载时可能从回填土区边缘高处坠落。
  (7)开挖工作面倾角较大。
  1.5 厂内机动车辆伤害
  厂内机动车辆按国家质监总局的分类,包括:厂内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穿孔机械、装载机、压路机等。虽然只是在施工区域进行运输、作业,但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麻痹,违章驾驶,管理松懈和车辆带病运行等,就会造成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
  1.5.1 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分类:
  (1)按车辆事故的发生形式分,有碰撞、擦碰、翻车、失火和运输途中石块掉落打击路人。
  (2)按施工道路分,有交叉路口、弯道、直行、坡道、狭窄路面。
  (3)按伤害程度分,有车辆损坏,人员轻伤、重伤和死亡。
  1.5.2 车辆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1)违章驾车:疲劳驾车;酒后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车和装载等。
  (2)心理异常:情绪急噪;精神分散;心里烦乱;身体不适等。
  (3)车况不好:据调查,现阶段的土石方工程施工现场,有部分厂内机动车辆是“黑车”,没有到政府机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户,没有牌照,没有年检,个别运输车辆甚至是报废了的车辆,破烂陈旧。这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装置不齐全;工作装置不可靠;安全防护装置失效;车辆维修不及时;带病行驶。
  (4)道路环境:道路参数不合理,维护不好,路面坑坑洼洼;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行车。
  (5)装载因素:装载过满,石块落下打击路人;装载中心偏差。
  (6)管理因素: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车辆维修不及时;交通信号、标志、设施缺陷等。
  1.6 粉尘危害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土尘和呼吸性粉尘,此类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较高,会对人体产生粉尘危害。
  产生粉尘危害的原因:
  (1) 不用湿式打孔或没有防尘装置。
  (2) 将大块石头破碎成小块时,产生尘土。
  (3) 采装、运输扬尘。
  (4) 干燥天气不洒水或洒水不及时。
  1.7 高温的危害
  电源工程是露天施工,夏天气温高,施工人员长时间在烈日下作业,会有中暑的危害。
  1.8 噪声与振动的有害因素
  噪声与振动主要有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气流的空气动力噪声。产生噪声与振动的设备和场所主要有:
  (1) 穿孔作业。
  (2) 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和作业场所。
  (3) 运输车辆、施工设备和车辆、设备通过的道路。
  2土石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的防范对策
  2.1 防止山体边坡滑坡或坍塌的安全措施
  2.1.1严格控制边坡开挖角度
  水电厂的坝体基础开挖,火电厂、核电站的场地平整时山体开挖,深基坑和管道沟的开挖,铁路专用线修建时的山体开挖,必须严格控制边坡开挖角度,防止边坡角严重超标,一般控制边坡角不超过60度。
  2.1.2 禁止在边坡底部掏采等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在边坡底部掏采等违章作业。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2.1.3 经常检查边坡状况,发现隐患即时处理
  在作业过程中,安全监察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如发现边坡岩石松动或大量的岩石、泥土有向下滑动的趋势,应立即疏散作业人员和转移施工机械,采取可靠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1.4 大雨、暴雨天气严禁边坡开挖施工
  大雨、暴雨天气或长时期的降雨天气,山体边坡、基坑边坡被雨水冲刷或者浸泡,滑坡或坍塌可能性特别大,还有可能发生岩崩现象。因此,大雨、暴雨天气严禁边坡开挖施工或进行其他作业。如果发现有滑坡、坍塌或岩崩现象,除迅速疏散作业人员外,在危险区段,还应设置安全隔离措施和安全警示牌,派专人守护,以防他人进入危险区段。
  2.2 防止爆破伤害的安全措施
  2.2.1 加强爆破安全管理,建立爆破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爆破器材(如雷管、炸药)的保管、领用制度,严防爆破器材的丢失。
  2.2.2 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1986)第1.4条规定,“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因此,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爆破施工的单位,在爆破人员进入爆破现场作业之前,应将爆破人员的证件和名册,报项目公司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应当在爆破人员进入现场之前进行检查、验证。安全监察人员还要不定期的到现场进行抽查。发现无证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当即制止,并按规定从严处理。
  2.2.3 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爆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带头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对关键部位严格检查,对关键材料严格把关,对关键人员严格要求,对关键操作严格监护,发现有炮孔位置不当、抵抗线过小;孔网参数不合理;炸药单耗大,充填长度过小,充填质量差;起爆方法操作失误或不当;爆破材料质量差,引起早爆、迟爆、盲炮和安全距离不够等违反规程的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制止或安排整改。对盲炮的处理,要特别谨慎。

  2.3 防止地表水危害的安全措施
  2.3.1采取防洪排水措施
  在开挖的山体边坡上部或回填土边坡上部,挖出一条排洪沟,使洪水不直接向开挖的边坡上或回填土边坡上流下,冲刷泥石。深基坑上部四周也应挖出一条排水沟,将洪水排到沟渠里,防止洪水排到基坑里。
  2.3.2增加排水泵台数,加大排水泵容量,迅速排出深基坑的积水
  在暴雨期间,应采取增加排水泵台数,加大排水泵容量等排水措施,迅速排出深基坑的积水,不使深基坑的边坡长时间在水中浸泡。
  2.4 防止物体打击及人员滑跌或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2.4.1 岩石不能堆得过高,坡度也不能太陡,防止岩石滚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2.4.2 及时清除边坡上的浮石,防止石头向下滚落。
  2.4.3 砌挡土墙或护坡时,禁止装运石料的汽车直接将石块卸在坡面上,应当卸在坡顶上,与坡面边缘保持0.8-1.0米的距离,石块不能堆放过高,以防石块向下滚落伤人。
  2.4.4 台阶出现伞岩,采装时密切注意岩石是否有滚落的趋势。
  2.4.5 在坡面上的作业人员,尤其是在较高、较陡的坡面上的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点的上方,钉一个固定桩,系上安全绳,再把身上的安全带与安全绳连接好,防止人员高处坠落。
  2.4.6 在坡面上的机械设备,必须放置稳固,尤其是振动大的设备,需要经常检查其稳定性,检查台阶是否有坍塌的危险,防止设备和操作人员高处坠落。
  2.4.7 运土回填的车辆或者运石头排土的车辆,卸载时要有人指挥,坡边要筑安全堤、反堤,防止汽车从坡边高处坠落。
  2.4.8 清扫台阶、行人坡道的积水。
  2.4.9 尽量减小开挖工作面的倾角。
  2.5防止厂内机动车辆伤害的安全措施
  2.5.1 项目公司安监部门在土石方工程开工之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的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制度交底。
  2.5.2开工之前,召开全体驾驶员参加的交通安全会议,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学习项目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分析交通事故案例,交代厂内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实实在在的交通安全教育。
  2.5.3开工之前,项目公司安监部门组织对所有厂内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刹车装置、转向装置、灯光装置,所有车辆的健康状况必须合格,建立车辆台帐。任何车辆必须按时“年检”。发现缺陷,必须立即消除。车辆不允许带病行驶。对报废车辆或者没有通过“年检”的车辆,必须坚决清除出场,不留隐患。
  2.5.4 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有章可循。安全监察人员应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厂内交通安全稽查,对酒后驾车、疲劳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超车和装载的行为,当即制止,严格考核,严肃处理,不讲情面,不搞下不为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向全工地通报。
  2.5.5 及时维护修理车辆,消除车辆缺陷,严格禁止带病车辆行驶。
  2.5.6 经常维护道路,保证道路路基稳固、平整,防止车辆单边塌陷,造成侧翻事故。厂内道路参数合理,转弯半径不宜过小,道路坡度不能太大。否则,重型车辆超速拐弯时,容易翻车;雨天下坡时,制动失灵。厂内道路还应设置交通信号、标志和安全设施,并经常维护,保证完善、完好。
  2.5.7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身体必须健康,患病不驾车,喝(醉)酒不驾车,疲劳不驾车;另外,精神状况要好,情绪急噪、精神分散、心烦意乱、身体不适时,不宜开车。
  2.5.8 遇台风、暴雨、大雾、冰冻等恶劣气候,禁止车辆行驶。
  2.5.9 装载不能过满,车辆禁止超载;装载中心不能偏移。一是防止车上石头落下打击路人;二是防止遇紧急情况时,制动失灵;三是防止车辆侧翻。
  2.6 防止粉尘危害的措施
  2.6.1 采用湿式打孔或设置防尘装置。
  2.6.2 采装、运输或者将大块石头破碎成小块时,采用喷雾或洒水除尘方法,降低扬尘。
  2.6.3 干燥天气,每天要在厂区道路上、采装场地进行多次洒水,降低扬尘。
  2.7防止高温危害的措施
  2.7.1提高防暑意识。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作业人员的防暑意识。要使施工人员知道,如何防止中暑;发现中暑人员怎么救治;中暑人员得不到及时救治的话,会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
   2.7.2 保持充足睡眠。夏天日长夜短,气温高,人体新陈代谢旺盛,消耗也大,容易感到疲劳。充足的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既利于工作,也是预防中暑的措施。
  2.7.3避开高温时段。在高温时节,施工人员每天应尽量避开高温时段的露天作业。
  2.7.4 缩短作业时间。在酷暑高温季节,施工人员在露天作业,感觉十分难受。施工管理人员应视情况,适当缩短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或者安排轮换作业。
  2.7.5加强通风、降温。水电站导流隧道、地下机房的开挖、凿岩作业,要保证通风良好。
  2.7.6配备凉茶、药品。暑季来临,保证每天施工现场有凉茶或者有可饮用含盐的清凉饮料、绿豆汤等,每个施工人员手中有防暑药品,如:仁丹丸、十滴水、清凉油、风油精、藿香正气水等。
  2.7.7自我防范、治疗。施工人员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时,出现头痛、头晕、口渴、多汗、四肢无力发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先兆中暑或者轻度中暑症状,就应当尽快停止作业,迅速到阴凉的地方或者房屋内(空调房更好),吹吹风,饮用凉茶、凉盐水或含盐的清凉饮料,服用防暑药品,用冷水洗脸、擦身,尽快散热,消除中暑症状。如果出现轻度中暑或重度中暑症状时,应及时找医生救治。
  2.8 防止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的措施
  2.8.1穿孔作业的人员,应带耳塞或耳罩,尽量减少噪声危害。一次作业时间不宜太长,中途适当休息,减少手臂振动疲劳。作业区域周围如果有居民的话,中午和夜晚,不要进行穿孔作业,以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2.8.2 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在机械作业区域的其他人员,也应带耳塞或耳罩,减少噪声危害。机械作业、车辆运土尽量避开中午和夜间。否则,产生噪声危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文章编号:1006-2688(2011)02-0000-03
  作者简介:邓建源(1970-),男,湖南株洲人,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火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何铁光(1958-),男,湖南株洲人,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火电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电力生产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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