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中的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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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建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设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城市系统内各个物质设施的实物行态,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城市经过规划、建设后投入运行并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关键词:城市建设城市管理
城市规划的风险
城市规划是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巨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城市建设是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城市运行就是指与维持城市正常运作相关的各项事宜,主要包括城市公共设施及其所承载服务的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最终还是为了服务城市运行,服务市民。城市设施在规划、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方能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如果说城市规划是一种专业设计及地方立法行为,城市建设是一种以质量竞争、价格竞争、技术竞争为主要手段的市场经济行为,参照GBCP和谐三角模型,我们认为城市运行是政府、市场与社会围绕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各要素共同作用于城市而产生的所有动态过程,正是这三者之间的互动推动了城市发展。
我国城市建设首先需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城市建设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然而,资金是城市建设的“血液”,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其次要加强城市配套建设,特别重视环境建设,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现代化城市建设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要为提高城市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服务,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解决居民住房难、行路难、排水难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难题,仅仅是城市环境诸因素中最基本的要求,现代城市还要求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活起来,这就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加强城市建设与城市规划、城市运行管理的协调和配合,从发挥城市整体功能和可持续发展出发,重视依据规划、服务运行,做到城市建设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自然灾害对城市建设造成的风险
现代化大都市的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楼层高度不断增长,人口密度不断增加,承受自然灾害的避难区域不断缩小,这给城市居民带来了潜在的灾难隐患。
城市建设者只考虑眼前的社会经济指标、政绩和经济的暂时繁荣,却忽略了大都市建设的因果连带关系。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显得非常脆弱、无力和悲哀,不知有多少灾难历史值得回顾。近几年的唐山大地震、印尼海啸、汶川大地震以及由地震而引发的火山灾害、中国南方的雪灾、长江和嫩江以及松花江的洪涝灾害等等,哪一次自然灾害不造成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城市及城镇损失最大、最惨重。虽然城市的基础建设仿佛固若金汤、坚如磐石,但又能抗拒多大的自然灾害呢?由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又有多少呢?然而,又由核泄漏、有害化学物质造成的空气污染、水质污染、食品污染和疾病的传播等等,都可造成极其严重的不可挽回的重大姓次生灾害。
城市建设的范围,人口密度和就业,生活必需品供给,基础建设的耐久性和抗震性、抗腐蚀性、抗冲击性等等都须要加以考虑。众多的灾难数字诉说着城市对自然灾害的承载弱点。城市建设的选址、区域的可扩大性、人口密度、建筑材料的合成科学性、就业、生活、灾难隔离区等,谁来做综合分析设计?官员的政绩不能建立在民众哀号的基础上。控制城区建设范围,控制人口密度,扩大避难场所,减少城市生活必需品的外供给量,建设城市周围的基础产业区,分散城市中心人口的密度,这些都应该是城市建设者们思考的内容。在自然灾害中减少人为的损失是大都市发展的要点。
地震是带给人类损失最大的自然灾害。地幔顶端的熔融层和地壳底层岩石的应力变化所形成的大陆板块漂移,是产生地震灾害的主要因素。地球板块的运动应力聚集与释放时间的不确定性,以及人类对地震灾害的不可预测,使人类在地震面前显得非常脆弱。地震断裂带的延伸是当代科学手段不可预测的。地震伴随着海啸所造成的巨大自然灾害,是灾区城市不可抗拒的。沿海城市更应当考虑综合性开发。地震伴随着海啸的破坏力要比同级别地震高数倍。国际上,由于海啸对城市的破坏程度还没有更加科学的设计标准。楼房的破坏承载力在地震的横波加海浪的巨大冲击力面前非常脆弱。海岸沿线的城市规模不宜过大,住宅区一定要分散开来,避难区、城市道路要扩大,以减少人为的灾害损失。
自然灾害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类因为名利而互相推诿、不负责任。政治家也好,科学家也好,如果不尊重客观实际,不顾及公众的利益,滥用职权,会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对灾难预测不能保守偏见,只考虑经济利益增长、社会稳定,拿人民的生命财产当儿戏,只顾及自身的官位稳定,不顾及社会的公众利益。城市对自然灾害的承载力主要体现在官方的公信力度,构建大城市的标准一定要根据国情来定。城市区域的建设范围要有标准,人口要有限制,做到城市与农村的均衡发展,就业与城市、就业与农村、人口与土地资源一定要平衡分配,使城市区域抗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到最大限度,城市人口密集度要降低,城市的基础建设设计点应定位于自然灾害的最大程度。
城市建设带来的社会风险
首先就是城市建设带来的环境污染,合理布局和组织工业生产在工业区内推广清洁生产和物质的多重利用,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出,对污染重、耗能高的工业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加速企业的污染治理。对有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的企业,如赛力特硅藻土有限公司、智达木业有限公司等实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制度。强化依法监督管理力度,促进企业加大对污染防治的项目建设,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其次是城市建设带来的人口压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现在每年大约有1.2亿左右的人口从农村流动到各大城市。在城镇化速度加快的同时,以城市现有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到底能否承受如此多的人口,应该如何控制城市的人口总量以保证城市舒适的人居环境,已经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很多大中型城市的人口增长主要源于迁移增长。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就业机会相对较多等原因成为了吸引外来人口的主要原因。
结论
我国城市建设和西方国家相比历史较短,城市规划往往有所欠缺,在城市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都可能是城市建设失败,因此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评估风险、分析风险,力争做到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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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加辉,男,汉族, 1967-,现任河南省新金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员工,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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