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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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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介绍了环境监理概念、实施环境监理制度的必要性及环境监理的工作目标、程序、内容与方法等。
   关键词:环境监理现状必要性工作内容
  
  1 环境监理的概念
   工程环境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通过工程环境监理的方式,代表业主进行的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与整个施工组织管理紧密结合。
   环境监理制度是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等文件的要求通过第三方环境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管的管理制度,是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补充,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具体体现。
   环境监理一般由具有环评资质并同时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由环保专业人员为主进行组建,并以市场化的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建设项目的具体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建设项目从环评到验收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服务,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2 环境监理发展现状
   为适应加入WTO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要求,贯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推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制度。2002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汇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要求青藏铁路、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岷江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等13项建在生态敏感区、对生态环境影响突出的国家重点工程实施环境监理试点工作。
   通过13个试点工程的环境监理实践,并借鉴国外经验和工程监理经验,国家环境保护部提出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指南》等指导性文件,逐步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监理模式,以使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化、规范化,并在国内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
   当前,我国在推行环境监理制度方面进行着积极的探索,部分省市、行业部门已将环境监理作为环境管理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004年,交通部发出了“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决定在交通行业内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监理管理体系。
   深圳市于2006年8月颁布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项目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施工进行现场检查;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是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强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的达标排放和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体制,辽宁省全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于2007年印发了《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未委托环境监理即开工建设的,由有监督管理权限的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建设,对未按规定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竣工环保验收。2010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同意将辽宁省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省份。2011年3月,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理工作。
   近几年,国内大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如金沙江溪落渡水电站,雅砻江锦屏一级水电站、锦屏二级水电站、官地水电站,大渡河长河坝水电站等全面实施了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在水电工程建设期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有效控制和降低了因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对国内类似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3 实施环境监理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两项制度始于20世纪70年代,管理工作的两个重点是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后、“三同时”竣工验收之前的施工阶段,没有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未能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未引入环境监理机制,主观上存在“重审批,轻管理,忽视过程监督”,客观上导致施工阶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因此,建设项目施工期引入环境监理机制加强环境管理势在必行。
   工程建设项目引入环境监理机制,可以使环境管理工作融入到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变政府强制性管理为政府监督与第三方服务和建设单位自律相结合的管理,同时也是我国工程建设健康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4 环境监理的工作目标
   国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目标主要体现在:
   (1)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通过环境监理工作,控制施工期不利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群健康,确保建设项目环保设计文件及审批意见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将施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区域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促进工程顺利建设。
   (2)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增强工程参建单位环境保护意识,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提高环保工作水平,确保工程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3)形成真实反映管理工作过程和环保措施落实的规范完整的监理资料,为工程的环保验收提供依据。
  5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见以下框图:
  
  6 环境监理内容
   环境监理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审核工程设计和招投标文件中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要求;二是严格按照监理工作“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方法,按照工程环境保护的设计方案,在施工阶段做到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使工程改善环境的设计方案(或措施)通过环境监理得到全面落实。环境监理的具体内容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控制、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工作管理等。
   对环境监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是:
   (1)建立健全环境监理组织机构,编制环保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推动和协助建立包括业主、工程监理、承包商三方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对环保专项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及其维护管理进行监理,根据合同要求对非直接监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进行效果管理。
   (3)负责专项环保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查;管理环境监理工作过程资料。
   (4)制定环保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和方法,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或发出整改指令。
   (5)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例会,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
   (6)定期向业主以书面形式提交环境监理工作报告。
   (7)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完成环保措施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
  7 环境监理的方法
   环境监理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监理旁站:监理旁站是指环境监理对工程施工阶段可能出现环境问题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的监督活动。
   (2)日常巡视:这是一种流动的检查方式,环境监理对工程的环境项目实行巡回检查,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防治、废水处理等。
   (3)定点监理:每逢一固定时间监理各指标的执行情况。
   (4)监测:根据施工区环境保护需要,开展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例如利用现场可靠的监测资料,或利用遥感信息技术如卫片、彩红外航片等进行目视解译和计算机分析,宏观监控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水源污染和生物影响等,为环境监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5)例会及专题会议制度:按固定时间(如每月)召开施工区环境管理会议,进行总结,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某些环保重大问题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6)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承包商定期向环境监理提交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环境监理定期向业主提交环境监理报告及相关工作总结。
   (7)签发指令:环境监理工程师通过签发指令文件(如通知单、便函等)指出工程中出现的各种环境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
   (8)工作建议:环境监理通过向业主提出工作建议的方式,指出工程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合同授权范围外环境监理不能直接处理的环境隐患,提请业主及时处理。
  8 结语
   环境监理工作在国内环境管理领域中是一种新的管理方式,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理工作存在许多不成熟的地方,推行环境监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过程控制难的问题,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补充。因此,实行环境监理制度是加强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
   实践证明,环境监理在工程建设期间具有重要作用,降低了工程建设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工程建设期引入环境监理机制,保证了工程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全面实现。
  参考文献:
   [1] 程胜高,戴明新,安琪.工程环境监理发展态势及其与环境评价关系[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9:63~65
   [2] 李凌.浅谈工程环境监理的发展[J].中国环保产业专题,2006,9: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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