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预结算审核的现状与问题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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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介绍了目前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的现状,并对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预结算问题现场签证
1.预结算审核的现状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都要经过预算和结算两个重要过程,应如实反映工程造价,所以必须要进行预结算的审核。审核的依据要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当地的具体规定、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工程合同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和造价文件编制的时间密切相关,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单位的企业实力、建筑市场的竞争状态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在建设单位在审核标底或合同预算的时候,即工程造价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地区性、独特性和时效性。在工程造价的计价,除了要重点掌握不同的计价方式的系统性、规律性以外,还需要了解该工程所在地相关的工程造价计算规定和计算方法,例如地区的补充定额、造价计算程序、材料价格的信息、规费的内容和取费标准等等,还必须要对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当时当地的市场环境作好充分的调查分析、以及结合建设单位的企业能力和支付条件等在审核合同预算时合理地判断出优惠率。
2.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应该要以工程合同、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定额以及施工图为重要依据,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仔细研究,认真琢磨,在大量的资料数据中找准问题,解决问题。
2.1 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是审核预结算工作中最繁琐、最耗时的一个工作环节。作为预结算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到预结算的准确性。核对工程量计算表中的每一项工程量,对照图纸,查找签证与工程修改通知单是否完全符合,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询问现场代表,必要时可到现场实地核对。此外,在一些如防水、装饰工程的龙骨、吊顶内支架、风管等隐蔽工程最容易争议,主要原因是在施工过程中变更频繁,现场施工人员和预算人员信息不对称造成了施工单位有就高计算变更的机会,而且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核对,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对业主造成滋扰,此时审核工作非常被动。因此预算人员应该在重要工程在隐蔽前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建立施工人员和预算人员的信息交流平台。
2.1.1 口径一致
施工图列出的工程项目必须与计量规则中规定的相应工程项目相一致。工程量计算除了必须熟悉施工图纸以外,还必须熟悉计量规则中每个工程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2.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内容有无漏算、重算和错算现象。在采用清单计价或需要组合的综合单价计价合同中,因为需要组合单价的项目往往容易与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有不对口的情况,必须明确每一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例如人工挖孔桩中,如果综合单价包括了护壁的费用,计算规则不但要对成孔深度作说明,对成孔直径也要说明:“按设计图纸的包括护壁的成孔桩径计算。”因为护壁在现场施工时往往会因土质条
件的变化,而影响它的厚度计算。作出按设计图纸尺寸计算的说明,可以免除结算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2.1.3计量单位
是否与所套用定额中单位一致 数点位数是否正确。定额中的计量单位是根据不同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以m、10m、100m、m2、lOm2 、lOOm2 或m3 、lOm3、100m3等为单位,相应工程量按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缩小1/10或1/100。虽然是一时疏忽犯的小错,但往往会使工程量成倍扩大。
2.1.4 累计
最后汇总不正确,这也是施工单位经常故意犯的错误。经常一些施工单位为了避免合同价超出太大而故意累计错误,使预算价变小而中标。但按单价结算时,结算价即会超过合同价+变更价。
2.2 定额应用套价
定额在工程造价中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法令性,所以套用定额也是重要的环节。套用定额,需要明确定额的工作内容,工作项目的界限及适用范围,调整系数,还有附加注释及说明。
2.2.1 定额套用界限
对于每一个工程项目应套用哪一个子目,有的时候可能出现比较大的争议,特别是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子目单价,施工单位比较常用的方法是就高不就低地选套子目单价,所以必须要明确分清定额中的同类工程量的子目套用界限。
2.2.2 定额适用范围
有些子目在具体情况下不再发生或其工作内容已被相关子目包括,则不能再在子目中单独出现。例如:平整场地,当该工程基础属于大开挖情况时,此予目是不存在的,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虚报工程造价,不管工程基础属于什么类型,都要将这一项重新列出。与此类同的情况还比较多,例如原土碾压、刷素水泥浆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零星拆除工程,如拆除饰面,虽然此定额工作内容比较明确:凿除块料面层、结合层、清理基层、废渣堆放,但是施工单位经常都是套2次定额,想蒙混过关。
2.2.3定额单价换算
定额单价换算的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有无套错定额单价,也是比较容易犯错忽视的地方。在块料面层子目中,很多都会存在实际块料尺寸与定额子目中块料尺寸不符的状况,如在实际块料的尺寸小于定额,那就代表块料的实际用量小于定额用量,因为块料大则缝少,块料小则缝多。所以块料小时,单位面积里块料的面积就减少了。
以工程中常遇到的墙面砖单价换算为例说明在定额单价换算过程中不同做法的差异。
2.3 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是指工程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设计、合同不明确或预算定额未包含而现场又实际发生,在必须要额外增加的工作日或工程量(工、料、机)所形成的费用,其具有严格的时效性,必须要及时办理,后补无效。因此,签证内容直接决定了部分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直接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确定。
(1)避免重复签证:审核工作人员必须要熟知定额,了解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预防施工单位把定额中所包括的内容再拿出来重复签证。
(2)按实签证:施工单位要求签证的工作内容大多数都能从各类定额中找出相应的子目或相近的子目,现场签证时一定要做到以定额为依据,结合现场的情况来进行。审核时一定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核实所签证的主要内容,不能见到签证就计算内容,坚决杜绝和防范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3)分清签证的性质:签证性质是签证费用由谁支付的关键,有时候施工单位为了现场施工方便如置换钢筋直径和根数、变更弃土场等,或是为了弥补自身的过失如尺寸施工错误而要返工等,或是实
际发生但在合同包干价内如包干措施费用中的安全防护等提出的签证,建设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可以给予证明变更是可行的并可以施工,但费用是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要明确“实际发生并不等同于按实际
发生支付费用”的概念。
(4)扩大签证的范围:由于签证有助于结算的提前进行,并能为建设单位提出成本预警的功能,所以可以扩大签证的范围到全部的变更和通知单,均要进行签证确认费用。
2.4 材料价差调整
在建筑工程造价的构成当中,材料费一般占直接费的70%左右。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一比重还会随之增大。所以,材料价格的高低对工程造价影响极为大。
2.4.1 材料价格依据
建筑材料的实际价格要以各地区公布的同时期材料市场平均价格为标准来计算。由于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因素是多方面的,在编制标底投标报价时,采用的市场信息价作为计算材差的依据是必要可行的,但竣工结算时再用此作为计算材差的唯一依据就值得商量了。
2.4.2 材料价格确定
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要按照合同的双方议定价格,审核时一定要以合同和招标文件为依据,施工单位出具材料购买发票也不能同意,因为合同和招标文件早已有约定。
2.4.3 特殊情况下的价差调整:
当合同规定材料价差不予调整,但出现特殊情况时,如2007年、2008年上半年的材料大幅度涨价,2008年下半年的材料大幅度跌价的情况,如果建设工程正好在处于这些节点前后,施工单位不可能做出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措施,或在合同预算中备足大量的预涨费用。因此可以参考定额站公布的调价办法,在一定涨降幅度(如±5%)外给予材料价差调整。最好是双方在合同签订时作好相关的约定。
2.5 计费取费系数的确定
计费取费标准的确定是预结算审核工作中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也关系到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步骤。有关费用的计算基础和取费系数的准确性极为重要。审核时要注意取费标准要符合定额和有关地方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施工单位经常在许多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的地方,就高不就低,多算硬算。因此,对造价的最后这一道关更不能疏忽大意。铸成大错。审核时应该头脑清醒,善始善终。
3.结束语
预结算审核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综合性和政策性特别强的工作。它不但要有一定的预结算专业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还要了解相关的专业、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方法、投资控制等多方面的基础知识,另外,个人的谈判技巧、说服能力也是格外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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