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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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产业得到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由于工程共性质量目标一般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因而质量控制工作的对象和内容都比较明确,也可以较准确、客观地评价质量控制的效果。因此,在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中,要注意对工程个性质量目标的控制,最好能预先明确控制效果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另外,对于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保证其不低于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的要求。通常说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本文对这6个方面做一简单探究:
1)为创利而草草创建的各类房屋开发公司,在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都显得势单力薄。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出具伪造的资质证明,或者借用他人相关资质文件,不具备开发、建设的实力和条件。
2)房屋建设工程的设计环节,缺乏有效监控。搞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如同律师职业一样,没有相当的条件和资质不能设计,没有特许的执照不能设计。而近年来,房屋建设潜规则不断扩大,使建筑代理市场也日渐兴隆。基于出图快、费用低等方面的考虑,某些开发商愿意雇请一些无证的“黑设计者”搞房屋工程的设计。有的住宅建筑工程,甚至未经地质勘探就开挖基础,结构工段也未经结构计算。加之某些设计院为创效益,卖图签,出设计权,只花一点钱就可以买到正规设计院的图签从事住宅建筑工程的设计,其设计水准可想而知。一些工程出现的结构质量事故,往往都与住宅工程侧十不合理有关。
3)建设队伍成分复杂,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开发单位既开发又施工,使质量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更突出。有的施工队伍完全是临时拼凑的。特别是那些无资质的施工单位,在一无施工技术,二无必要的施工机械的情况下,凭关系、靠回扣,通过假投标等不正常关系,骗取开发项目,进行不规范的房屋施工,从而给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留下了众多隐患。更令人头痛的是不少施工队伍民工,虽然这些民工可以使房屋建筑中的人工造价费用降低,但其技术水平更低。这些民工没有专业培训,更谈不上专业技术的掌握,根本无法按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建筑工程的规范性施工。
4)房屋建设工程在施工时偷施工减料现象严重。一些开发商为了创效益,每每拿到开发项目后,再转包给建筑包工头。包工头们为了多赚钱,在建筑用料上常以次允好,偷工减料,有的甚至连主要结构的钢筋型号也擅自改变。这就难怪目前不少房建的房屋在质量上会险象环生。
5)随着急功近利的工程增多,造成各部分工程质量悬殊大。近年来有这种情况,原来设计图纸上底层平面图的房间的使用功能为住宅或商服,但施工进行三四层或完工时,开发商的领导为了便于卖房子,临时扔趁改为车库。于是乎,施工现场上下齐动员,把原来是住宅或商服的底层改为车库,随之而来的水电、装满等分部工程也相应改变。这样一来影响了工程整体质量,又容易出工程结构安全问题。
6)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招标制度形同虚设。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筑施工单位的选用上说是招标,实则是走走过场,摆摆样子而已,其实双方早就通好气了。这种“用熟不用生,或是“图回扣高”拉关系的招投标形式最终将导致相当一部分建筑工档贡量出现问题。
综合上面分析,施工项目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想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应该从影响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进行工程控制。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我们还应该认真总结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控制的质量管理经验,探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工序建设的工程质量。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质量监控应分清主次,抓住关键,依靠完善质量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确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计划,设置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活动质量控制点,进行预,切实实现工程的最优化。要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得以法制的权威来规范建筑市场。要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法规、法制来对房屋建筑工程各方面的行为进行规范,实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保证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同时,时刻按规定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对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要从重、从严查处。只有这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才得以控制、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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