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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系统论的城市规划相关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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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系统论作为城市规划的理论依据之一,其所具有的特性扎根于城市规划之中。系统论与城市规划的有机结合,使得城市规划有了新的发展生命力。本文作者就系统化的基本概念出发,阐述了系统论影响下城市规划的整体性、目的性、开放性、层次性等特性。
  关键词:系统论;城市规划;研究分析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城市规划开始引入系统论[1]。从此,系统论方法在城市规划中展现出无限生机,为我国城市规划注入了新的生命力。我国经济的发展,促使城市的发展以规划为依据,城市规划成为均衡城市经济、人文、政治、交通、科技发展的初动力。城市规划具有整体性、层次性、目的性和开放性等特点。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整体性,系统论强调构成整体的各要素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在整体中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是在整体中才称之为要素,离开整体就失去要素的作用与意义。系统论同样具有整体性、层次性、目的性、开放性等特点,两者有机的进行结合,以系统论为城市发展的理论依据,城市规划才会更系统、更科学、更完善,城市的经济、政治、人文、科技、医药卫生、交通、管理才得到均衡发展。随着城市的急剧发展,“大地景观”引起人们的注意,一些学者基于系统论开始对城市规划进行生态研究、海洋功能区研究、规划管理研究、评价研究等一系列研究,针对这些研究,进行系统论与城市规划的分析如下:
  一、系统论的基本概念
  系统论是一门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功能规律的学科。所谓系统是由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若干元素构成并完成某一特定功能的统一体[2]。系统论的原理具有整体性、层次性、目的性、相关性等特性,这些特性使得系统论局部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以及整体与环境之间存在着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依存的关系。
  二、系统论的特性
  1、系统论的整体性
  整体性是系统论的核心思想,是系统方法的指挥中心。任何一个系统都不是局部元素机械累加而成,而是在各自功能下有机联系组成的一个整体,这个整体的各个局部与整体不可分割,离开整体构造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换言之局部是在整体的影响下才能发挥其特定的功能。因此,系统论的整体性使得系统的各个有机体在整体的支配下发挥其作用。
  2系统论的层次性
  层次性是系统的一种基本特征。系统的层次性指的是由于组成系统的种种差异,使系统组织在地位、作用、结构和功能上表现出等级秩序性,形成具有质的差异的系统等级。系统论认为,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在功能上体现出上、中、下不同的层次等级结构,形成系统的等级差异性。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功能与规定,层次之间存在从属关系,上下联系,相互依存。
  3、系统论的目的性
  系统以追求有序稳定结构为目标的特性,即系统的目的性。这种目的性是系统自身存在的需要。如果系统不具备有序稳定结构,就不具有保持自身的能力,就会在外力和内力的影响下分解、崩溃。系统论要求每个要素都要有自己的功能目标,而且目标要明确。这些不同的要素在各自的层次上均有各自的作用,目标达成,系统的整体目标才能得以实现,才能保证系统朝向整体目标前进。
  4、系统论的开放性
  开放性是指系统与环境发生交换关系的属性,亦即系统具有从环境输入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属性,也具有向环境输出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属性。输入和输出是表征系统开放性的两个方面。开放性是系统的又一个最一般的主要特征。5、系统论的
  三、基于系统论的城市规划的系统性
  1、城市规划的整体性
  城市规划时要注意每个规划内容和环节需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即体现城市规划的整体性问题。因此,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要保持包容性和整体观念,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之路。将规划区的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合理承载人口,进行发展区定位,体现功能区,将教育、人文、医药、卫生、商业、科技等规划成一个整体。城市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与科学性是密切相关的。没有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缺荐甚多、支离破碎、主观片面、眼光短浅的城市规划,是谈不上科学性的。但注意了城市规划的整体性、系统性,还不等于完全体现了科学性,因为“科学性”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它包含了对历史问题的“理解性”、对现实问题的“领悟性”、对未来问题的“预见性”、对复杂全局的“把握性”、对矛盾冲突的“调整性”、对问题解决的“创造性”等等。我们必须以始终如王的科学精神,来圆满解决城市规划的整体性问题。
  2、城市规划的目的性
  城市规划同样具有目的性。城市规划就是使城市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使城市经济、文化、科技、政治等能够在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域实现均衡发展,使城市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为经济发展服务,与经济发展形成互动的良性循环;使城市的发展与城市社会的发展相适应,适应城市社会的变迁,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及平衡不同集团的利益和相互关系;使城市各项功能不断优化及保持动态平衡,城市物质财富的积累与城市人文环境的优化相协调。
  3、城市规划的开放性
  城市规划具有开放性的特性。城市规划自产生以来,均不是闭合的整体,而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整体,即能从城市的发展数据中提取有用信息,又能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前景设想,使整个城市的发展达到全方位共荣共进,并促进城市外围环境与资源朝向良性循环发展。开放是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地进行城市规划,采取开放手段,在设计竞标上做到开放、在规划意见上做到开放、在规划审批上做到开放、在规划方案上做到开放,使得城市规划公开、公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城市规划与内外环境存在横向联系,又存在纵向深化延伸关系,城市规划内部元素之间及元素与整体之间和元素与环境之间同样处于开放状态,以便宜于城市规划整体性能的发挥。
  4、城市规划的层次性
  城市规划的层次性主要体现在其分级体系上。城市规划时,根据城市的发展特点,进行功能区的划分,这些功能区刚存在主次之分,存在不同应用级别的划分。从城市规划的全局出发,城市规划可以分为国家、省、市和县四个级别层次,不同级别的城市规划采用不同的建设目标。重点功能区,一般功能区及低级功能区之间存在着约束关系和控制手段。例如,国家级城市规划体现规划主体功能思想,按照自然单元结合行政单元划分重点区域。省级城市规划在国家级的基础上,按照保护城市部分区域产业发展管理要求确定规划区域。市、县级城市规划再针对省级区划中的相应级别划分具体功能单元。如果县级行政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就要进行编制县域经济规划的多层次性和分异特色[3],可见,城市规划的层次性不仅政治上,还体现在经济上。
  城市规划除了具有整体性、目的性、层次性、开放性的特点以外,还同时具有相似性、结构功能性、强制性等特点,这些特点都源于系统论与城市规划的有机结合。因此,在系统论的指导下,城市规划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四、结束语
  系统论为城市规划发展增添了新的理论依据,使得城市规划与评价无处不体现系统方法。在系统论的指导下,本文就城市规划体现的系统论的整体性、层次性、目的性和开放性等特点简要的进行了论述,说明了自系统论引入城市规划以来,已经为城市规划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促进城市规划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为城市规划以人为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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