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城市中的规划编制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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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阐述了现代城市在发展中管理错乱,编制划分调整等措施。攥写本文,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方向
1 城市管理的“得”与“失”
众所周知,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职能活动,它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通过法制的、经济的、行政的、社会的管理手段,对城市各项建设和建设活动进行控制、引导和监督,将其纳入有序的轨道。由此可见,城市的规划与城市的管理是城市政府应有的责任,但城市政府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在哪些方面和环节上进行管理以及管理到什么程度,都可能对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实施产生不同的效果。现行城市规划管理效果欠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规划部门管理方法简单、不规范、随意性大,且经常以行政性指令手段为主。
1. 1城市规划管理职能的错位
城市规划管理从宏观上讲,在于贯彻实施城市规划,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效益,改善和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环境,优化配置空间资源,实现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从微观上讲,就是依照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正确指导城市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活动,通过综合平衡、协调、控制,使城市各种资源得以发挥其最佳的配置和最大限度的利用。然而,现实的规划管理并非如此,且不说规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外部环境的不利性,实际上,城市规划部门自身在维持实施中同样存在时重时轻,急功近利,重宏观规划,轻微观管理的“误区”。一方面表现为城市规划管理的“失灵”。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由于热衷于搞一些所谓的“实效”“实惠”的城市建设项目和城市“形象”项目的审批管理,致使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失去作用,造成城市规划的宏观方向失灵,其本质是违背了最初所制订的城市规划管理的职能。这种城市管理规划的错位其结果无非是宏观的,本该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职责的城市规划宏伟蓝图、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的整体空间资源配置等诸类大计、大略,却在我们政府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被渐渐削弱,有的管理职能甚至于在逐步消失,这种只管抓审批项目的管理方式,如果不在新的城市规划中加以调整和修改,就有可能给城市远期规划及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等一系列问题带来不可预测的损失,必须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专家、学者们的注意,在短时期内必须加以调整和规范,尽快从这种误区中解脱出来,要加快管理职能的转换,以适应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城市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表现为城市规划管理的“失败”。城市规划管理“失败”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通过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介入,干预城市建设部门来弥补市场缺陷的,规划行政职能本身不是完美无缺的。在现实的城市建设活动中人们期望规划部门能够办好事,结果却发现政府规划管理部门不仅不能补救市场的“失灵”,反而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社会的公共效益和规划管理部门的信誉,这种源于公共选择理论的“规划失败”,主要表现是规划政策的偏差、规划政策效率低下和规划管理机构工作效率等多种原因。这种表现形式只有通过规划管理部门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改变管理模式,才能得到纠正,提高效率,规范管理信誉,逐步转换政策偏差,扭转“规划失败”的现象。
1. 2“规划万能”的误区
近年来我国很多城市在规划和建设上存在“规划万能”的误区,有很多规划带有明显的盲目性、从众性、临时性以及“大跃进”式的心态,城市规划脱离实际,仅限于某些理想模式的探讨,没有注意到各自城市的自身条件,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和城市资源的大量浪费。城市规划被赋予或自诩为“万能角色”似乎又是城市规划管理名不符实的重要因素。城市规划不能解决城市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在复杂的城市系统中其干预活动超过其作用就会出现“失败”。如果我们在制订城市规划时不清楚这一点,就会造成规划的先天性误区。“规划万能”的误区具体表现为规划一方面似乎可以超越政治、经济和行政权力,但其实往往相反,城市的规划实质上是由城市的社会、经济、政治、地域、资源等诸多因素所决定,是上述诸因素的产物,城市规划只有在符合上述各方因素的前提下才能真正的发挥应有作用及功能。另一个方面表现为在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管理似乎是权大无比,城市功能愈多、愈细越好、无所不及。否则,规划管理就没有到位,这是一种极为狭隘的管理理念,其结果是忙中出错、陷入误区,给以后的城市发展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特别是在新的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规范万能”将会受到更大的挑战。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就是确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让规划管理部门退到资源配置的辅助地位,这自然也就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城市规划管理只能充当“有限规划”的角色。因为原先那种什么都要靠规划管理、无所不包、无所不能、无所不做、无所不管的“万能规划”的基础根本正在发生改变,那种常常忙于应付的状态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所以这种“规划万能”终将自然退出其规划管理模式之外。
2城市规划管理创新的方向
2. 1城市规划思想的创新
新时期的城市规划应改变城市规划管理理念,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性及其在城市政府中的行政地位,将城市规划管理放在实施城市规划目标和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调控中去考量,变过去的被动管理为现在的主动管理或超前管理,变原来的感性管理为现代理性的法制管理,变原先的注重微观项目审批管理为宏观长效的调控管理。促使城市规划管理者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使管理者真正成为城市空间资源配置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的领导者和调控者。
2. 2城市规划管理组织(机构)的创新
城市规划管理组织(机构)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核心,是城市规划活动有序化的支撑者,没有一个符合新时期发展需要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就不可能取得理想的管理成果。我们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组织机构无法满足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需求,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和调整的力度,以便尽早适应其发展要求。首先,要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建立能够覆盖整个规划区域并与其行政建制平行的设置规划管理机构网络。其次,要合理规划管理权限,落实管理目标负责人制度。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逐步剥离一些管理职能,集中精力抓大项目、抓大方向,真正发挥政府的参谋作用。再次,要建立合法、合理、合情高效的规划运行体制,采取科学的规划管理模式,结合现代城市的发展理念,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规划运转效率。
2. 3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创新
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是规划要素整合行为的规范,是规划管理者的行为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就是把城市规划管理进行有效的空间和资源整合,使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使其发挥更加完备的时效功能,现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在城市规划管理领域内实行规划行政审批、督导制度、工作运转流程和巡回检查制度、项目招标和监管制度、财政预算审计制度等措施,以便更好地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创新的内涵和提高城市规划者的办事效率。
城市规划管理与创新是一个十分复杂艰巨的综合性的管理系统工程,是一个多种方式方法同时并存的管理行为。当前,我们所面临的是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进程中,如何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创新,我认为只要通过科学的理论探讨,大胆的实践创新,综合分析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理念,并运用当今世界先进的管理模式,就一定能够建设、规划出一个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城市规划管理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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