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要点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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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建筑工程管理的内容,全面分析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以及造价管理。建筑工程管理的目的是以最低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求。本文是个人的一些见解,以供同行参考借鉴。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
前言
建筑工程是一项量大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其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应坚持依法建设,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分析研究 一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不尽完善。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是在旧体制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形成的,或多或少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打上的烙印,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出多门的状况。由此形成的局部封闭管理和内部监督体系,难以实行严格、公正的质量监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一些政府部门执法不力,导致行业内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能得到有效遏止,使工程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 二是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质量和法律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三是市场准入把关不严。市场准入制度不仅有利于建设市场有序管理,而且对参与建设各方从总体素质上予以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而一些地方和部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疏漏,在施工企业中出现虚假的有资质无能力或高资质低能力的不正常现象,或存在无证施工、借证卖照、超规定范围承包,或逃避市场管理、私下交易等,必然对建设工程质量构成严重威胁,从而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途径。一是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力度,依法治理工程质量。虽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规已经制订不少和实行,但这些法规还缺乏威慑力,一些严重质量事故责任者未能受到应有的查处。随着《建筑法》的颁布实施,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变。因此必须积极持久宣传贯彻《建筑法》,严格依法治建,重点要把各乡镇、各私营企业的建设项目纳入到法制化、程序化管理轨道;坚决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报建、无委托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严厉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活动各方真正重视工程质量,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二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强化企业管理,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资质管理,必须坚决制止无资质施工队和低资质施工企业与较高资质施工企业之间乱挂乱靠的现象。要切实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总包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杜绝包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管而不严的现象。 三是施工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各工种作业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树立创优意识和为用户着想的思想,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决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四是必须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行为,禁止不合理压价和垫资或变相垫资施工,禁止肢解工程和层层转包工程:禁止以速度压质量的行为。五是加强材料检测工作,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行质量双控,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制度,要加强现场抽查制度。六是加强图纸会审制度,要提高工程方案会审和施工图纸会审质量,把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未进行图纸会审先开工的行为,同时也要防止图纸会审走过场的现象。七是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施工过程监理。要提高质量监督的覆盖率,必须把建筑工程项目都纳入政府质量监督范围。通过监督检查推动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从而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分析研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归根到底是合同履行问题。所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中标人还应对清单项目以外的项目单价作出规定,一般来说,与清单项目相近或类似的,可调整相应项目的主材费用;找不到相近或类似清单项目的,可套用定额计算。单价及合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规模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调整各项收费等进行调整。为了防止综合合价项目漏项,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凡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综合合价项目,同时中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补充的综合合价项目,且在招标图、招标文件、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为完成工程实体而采取的一切施工技术措施费等涉及与工程相关的其它一切费用均被视为已在合同综合单价内包括。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事情,问题在于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协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有效证据的收集整理是对合同顺利履行的保证,也是构成合同有效性的补充。
三、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分析研究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是分析建筑工程具体造价以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控制各细节以及总体工程造价。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工程质量和工期必须要得到保证,同时,必须核算各项指标来规划成本,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评估,以有限成本来创造效益最大化。在施工决策以及设计阶段,必须采取合理的分析方法,对市场进行有力分析以及调研,组织项目研究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集思广益,各抒己见,提出个人建设性意见,这样对项目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全面实行限额设计,明确设计标准。所谓限额设计,首先必须全面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初步设计的要求,估算出工程造价,在结合实际,从细部出发,控制技术性造价以及图纸所包含的施工造价,保障工程达到预期目标的基础上,限定的造价控制标准。在施工阶段,必须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对于建筑市场来说,其供需比例,一般来讲,倾斜于买方,重要对施工企业影响较大,建筑企业相互间抢标,造成工程合同价远比成本价低,给施工企业套上经济枷锁。作为施工企业而言,其必然减少施工管理费用的投资,来增加相关利润,使得施工过于随意化。因此,必须加强施工阶段管理,一切从实际出发,利用现代化管理机制和手段,实行项目绩效责任制,合理应用新技术手段,最大程度降低工程造价,同时树立正确的市场观,提高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实际现场与图纸设计难关会出现矛盾,这样就会产生变更,工程变更往往对工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工程整体造价。所以,必须加强变更的审核,减少无谓的变更,不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对工程变更必须采取严密的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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