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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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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要对施工中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控制;要以合同为依据,强化过程控制,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抓住工程变更、签证这一影响造价的关键因素;做到工程变更在“变”这一环节上予以控制,签证在“签”这一环节上予以控制,而不是到了结算审计时再控制,从而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关键词:造价控制;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竣工结算
  
  1 前言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即施工阶段是把设计图纸和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实现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据统计,这一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即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只有5%~10%,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工程投资却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则很大。
  2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和控制
  建设项目的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这一阶段尽管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却很大,因此加强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非常重要。在这个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使工程费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1设计交底在造价控制中的作用
  我国现行工程的监理工作普遍实行的是施工阶段监理,在现行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中普遍忽视其在造价控制中的重要作用。造成施工阶段工程费用增加的重要原因有设计变更、清单漏项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单价改变等。
  在施工阶段,图纸已为成品,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作为监理,在设计交底前要认真阅读图纸内容,了解涉及专业、涉及的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并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进行核算。计算工程量的工作是一项枯燥繁琐且花费时间长的工作,需要计算人员耐心细致、一丝不苟,通过对工程量的核算,往往可以发现图纸互相矛盾、部分漏项、设备和材料型号规格不清等问题。
  技术交底的目的是解决疑问、保证施工、防止和减少损失,在经过充分准备后,各方的疑问都在设计交底时提出,由设计方解答相关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并形成交底纪要,此纪要作为结算的依据之一。在设计交底后,应对可能造成工程量和单价改变作出汇总统计,并对由此造成的费用改变作出预算,将此费用预算作为施工中造价控制的依据之一,使施工中的费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2.2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设计变更往往会引起工期、造价的变化,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设计变更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进行论证,并分析其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若做出变更决定,须按设计变更程序或工程洽商程序,经项目总监审核确认后方能实施。对施工单位送交的变更、签证,监理单位要及时审查其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已完成工程的设计变更要进行逐一审查、汇总,建立台帐,做到与实际情况相符,不真实和没有计算过程以及没有审批的变更、签证坚决不予计量。在现场管理中,监理工程师要确保在符合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引起造价增加的变更,每次变更都应召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到现场研究确定,协调好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确保预定的投资目标能够得以实现。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注意:
  (1)正确认识和理解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含义及内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中,对于设计变更都有专业的解释,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则,及时了解变更、签证的含义及内容,为计量审核过程提供依据。
  (2)了解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签发原则,确定其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工程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执行。要严格签证管理,加强不平衡报价情况下的工程变更的控制。严格签证程序,做到及时、合理、真实。
  (3)加强主动监理,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都是为完成同一个工程而作的不同分工,地位是平等的。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预料到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告诉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避免由于返工造成工程成本上升,减轻施工单位的心理压力,改善双方关系。
  (4)对已发生的变更和签证应及时作出费用计算,以便监理和业主及时掌握工程费用的改变情况,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3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只有按图施工,并通过监理人员质量检验合格,计量核实的工程项目进度款,造价工程师才审核支付。按月计算工程量支付进度款,不能将资金投入程度较直接地反映在工程实际形象上,为了使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质量、进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造价工程师应协助业主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业主能直观知道工程建设每阶段用了多少资金,承包商的积极性也能有效提高。
  工程进度款支付往往会出现两个极端,一是超付工程进度款,占用甲方资金,降低投资效益,甚至有的工程进度款超过竣工结算款,施工单位不愿返还或拖延返还超付额,引起甲方的经济损失甚至坏帐损失。二是工程款付得不足或拖欠,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影响施工企业的效益。这两个极端都会影响工程的进展,不利于工程管理,因此监理应重视这个问题。究其原因,是有许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造价估计过高或过低。解决此问题,监理方应配备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因为他们能熟练运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从事工程的全过程造价管理,从而较好地处理进度款拨付的问题。
  2.4正确处理施工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很多,一些承包商会寻找索赔机会,希望从工期及其它因素索取费用的补偿。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应精通施工合同条款,熟悉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标准,公正地当好索赔事件“准仲裁员”,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发生索赔事件时,承包商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记录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报告。造价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首先核查索赔报告是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有效期间28天内提出,否则索赔不成立,进而对索赔要求进行辨别和分析。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同期监理日记对索赔事件的起因和责任归属进行划分。由于业主或其他原因,致使承包商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费用且确有证据时,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的,应按索赔程序及时、合理地给予承包商实际损失的补偿,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防止综合索赔的发生。索赔事件处理难度大,浪费时间和精力,造价工程师应积极通过自己的工作防止或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1)应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在研究技术、进度或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中,要求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2)应严格按投资监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避免工作延误发生索赔事件。
  (3)应对设计修改和工程变更严格把关,仔细测算造价和分析可能带来的索赔问题。
  (4)应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适应投资监理工作的需要。如对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程延期,可能引起的雨季施工增加费用的索赔。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能熟练计算网络计划的6个时间参数,分析工程延期是否对关键线路产生影响,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或防止雨季施工增加费用的索赔,为业主节约投资。
  (5)协助业主及时完成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供合格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施工图纸和材料、设备等项工作,避免因延误造成索赔。造价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做好反索赔工作,促使承包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按时竣工。

  2.5严格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是最终完成的工程价款的确认,并由此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因此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最重要环节。造价工程师应及时掌握施工方法和材料价格对造价的影响,不偏不倚,正确审核竣工结算,使竣工结算真实反映工程造价。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人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定额单价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定额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如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及报告期直接费价格指数或价差调整之和为基数; 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均以真接工程费合计为基数,而利润则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劳动保险费三者之和为基数,应按程序分别计算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市场条件的变化,使得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变得更为复杂,这就需要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既要全面又要有侧重点。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都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充分利用和认真分析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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